法律咨询
我和我丈夫都是农村的,婚后育有一子。2010年春天,我丈夫去外地打工,后来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由于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我们的孩子还小,所以我就一直留在农村照顾老人和孩子,几乎没有去城里生活过。公司刚成立的那几年,他还经常回家,每天给家里打电话。2016年3月开始,他很少回家,也不主动给家里打电话了。2017年5月,我去城里找他,才知道他又和别人结婚生活了。我很伤心,不想再和他一起生活,但是,离婚后我一个人又没有那么多钱照顾孩子和老人。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他支付损害赔偿吗?
律师答疑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因夫妻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扶持、相互信任,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夫妻一方伤害另一方感情和利益的情况,比如,又与他人结婚,经常殴打、讥讽对方等,法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护离婚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本身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不但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权益,还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无过错方要求离婚的同时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根据您刚才所说的内容可知,您的丈夫明显符合重婚的情形,您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是您丈夫重婚导致的离婚,根据法律的规定,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您丈夫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丈夫总是对妻子实施家暴,但妻子不想离婚只想要求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吗?
张越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律所创始合伙人,诉讼业务部负责人,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承办过各类民事、刑事案件,法律实务经验非常丰富,法律理论基础扎实。曾任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生活早知道》《新闻天天看》特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成员、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论坛成员、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论坛成员。专长: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