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律师经常和当事人说的是,你不要指望法院能支持很高的离婚损害赔偿金,能支持都很难,即便支持你离婚损害赔偿金的主张,也会很少。本案是为数不多,因男方出轨,判决离婚且支持了损害赔偿金的,支持金额依然是,不高。因为本文比较长,结果我告诉大家,女方主张的是10万元,法院支持的是5000元。
先说下本案的起诉状。这是份比较标准的起诉状,不会写的可以参考。内容精要,言简意赅。
女方与男方于2008年10月认识,于2014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2016年6月1日,双方生育一女儿。(登记结婚及生育子女情况)
男方工资收入较高但并不承担家庭支出,甚至没有承担女儿的经济支出和抚养义务。女儿日常花销全部由女方承担,男方从不过问。(男方不承担家庭责任)
双方分居期间,男方从未主动要求看女儿,甚至不与女儿视频。(男方对女儿不上心,为争取抚养权打基础)
双方感情尚好时,男方就出轨,与异性出国旅游。分居期间,男方前后交往多个女朋友,并一直出于同居状态。男方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后,双方先后二次分居,2020年1月女方曾尝试复合,遗憾的是2020年3月,女方发现男方又交往了新女朋友。出于无奈与气愤,女方带着女儿再次搬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男方出轨导致离婚,过错方)
再看一下庭审情况:
关于夫妻感情,女方表示2018年初发现男方出轨后带女儿回老家,男方于2018年过年时提出了离婚,考虑到女儿的成长环境,女方曾努力挽回,双方也有过短暂的共同生活和复合,但男方又再次出轨,女方对婚姻彻底失望,坚决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金。
对此,男方认可婚内出轨,表示曾于2017年底与单位同事发生婚外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至2019年初;后于2019年4月与单位另一同事发生婚外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至2020年7月、8月。
男方认为因女方于2017年7月、8月擅自终止妊娠,双方发生争吵及矛盾,导致其出现婚外情,目前对于出轨行为非常懊悔。男方表示双方之间还有感情,为了孩子希望挽回婚姻,不同意离婚,亦不同意支付损害赔偿金。
关于子女抚养,女方表示女儿出生后一直随其生活,现由父母帮助照顾。女方工作及收入稳定,有固定住所,父母身体及经济条件都很好,也有意愿照顾女儿。女方主张女儿抚养权,要求女方按照每月5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经询,女方表示目前税后月收入5600元。
对此,男方表示父亲是医生、母亲是护士,在老家有固定房产及稳定收入,家境环境较好,有益于患有湿疹的女儿健康成长,父母也有意愿和精力照顾女儿,能够为女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男方主张自行抚养女儿,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经询,男方表示目前税后月收入1.6万元。
关于抚养费用,女方表示女儿幼儿园年支出1万元,课外培训课程年支出3万元,旅游等花销年支出1.5万元,每月生活费2000元,每月医疗费500元。女方主张自2018年3月分居后由其负担女儿生活支出,男方仅按月5000元标准支付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的费用,其余期间抚养费应予支付。对此,男方表示按月5000元标准支付自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11.6万元,另给女儿购买物品及生日礼物,其余期间抚养费未予支付,并就提交微信转账记录为证。
本案的法院观点,也是很清晰明确,说理充分。
首先,对于离婚。
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结合双方所述及在案证据可知,男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导致夫妻感情失和并且分居生活。女方曾尝试挽救婚姻,在双方短暂共同生活期间,男方再次发生出轨行为。男方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严重伤及女方感情,双方之间丧失信任基础,女方离婚意愿强烈。
男方虽不同意离婚,但并未对挽救婚姻提出合理规划及可行方案,上述情形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女方主张离婚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其次,对于损害赔偿金。
男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后两次出轨,不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而且有违道德准则,女方独自抚养女儿的同时精神上承受着感情不忠的负担和压力,其主张损害赔偿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并对此酌情判处。
对于流产费用:
女方要求男方负担流产费用,男方予以同意,本院不持异议。
对于抚养权:
关于子女抚养,应以子女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女儿年龄尚幼且一直随母亲女方共同生活,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保持子女生活稳定性的角度考虑,本院认为女儿由女方抚养为宜,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女儿实际支出情况,本院酌情判处男方按每月4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双方分居期间,女方携女儿在老家生活,独自负担女儿生活支出,男方自认部分期间未支付抚养费,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理由正当,本院审查在案证据考虑女儿支出及男方负担情况酌情判处截止至判决作出当月即2021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用,此后抚养费按月判付。
一、准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
二、婚生女儿由原告女方抚养,被告男方于二〇二一年六月起按月支付抚养费四千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被告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女方抚养费八万五千元。
四、被告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女方损害赔偿金五千元。
五、被告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女方流产费用七千元。
本案不涉及到财产分割,其他各方面的判决都算合情合理。本案的起诉状和判决都相当漂亮,大家可以参考学习。有婚姻法律问题,也可以联系李晓娟律师探讨,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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