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设备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乐夏

售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设备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大家好,由投稿人乐夏来为大家解答售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设备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这个热门资讯。售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设备融资租赁账务处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但很多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一头雾水,今天咱就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把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安排得明明白白,还会附上具体分录,让大家轻松学会!

案例背景

2024 年 1 月 1 日,“创新科技”公司(承租人)与“恒信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创新科技”公司从“恒信租赁”公司租入一台生产设备,租赁期为 3 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100 万元,租赁期满设备归“创新科技”公司所有。该设备在 2024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为 250 万元,“恒信租赁”公司的租赁内含利率为 8%。“创新科技”公司为租入设备发生初始直接费用 5 万元。

承租人(“创新科技”公司)的账务处理 1. 租赁期开始日(2024 年 1 月 1 日)

- 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每年租金 100 万元,租赁期 3 年,按 8%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P/A,8%,3)通过年金现值系数表查得约为 2.5771,所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 100×2.5771 = 257.71 万元,大于设备公允价值 250 万元,因此租赁资产按公允价值 250 万元入账。

- 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付款额 = 100×3 = 300 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 = 300 - 250 = 50 万元。

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55 万元(250 + 5,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50 万元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00 万元

银行存款 5 万元

2. 支付租金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一年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 万元

-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2024 年初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为 250 万元,2024 年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0×8% = 20 万元。

借:财务费用 20 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 万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二年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 万元

- 2025 年初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 = 250 + 20 - 100 = 170 万元,2025 年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0×8% = 13.6 万元。

借:财务费用 13.6 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3.6 万元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三年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 万元

- 2026 年初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 = 170 + 13.6 - 100 = 83.6 万元,2026 年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50 - 20 - 13.6 = 16.4 万元(倒挤)。

借:财务费用 16.4 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6.4 万元

3. 计提折旧

设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3 年,每年折旧额 = 255÷3 = 85 万元。

借:制造费用 85 万元

贷:累计折旧 85 万元

4.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设备归“创新科技”公司所有,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生产用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255 万元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55 万元

出租人(“恒信租赁”公司)的账务处理1. 租赁期开始日(2024 年 1 月 1 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00 万元

贷:融资租赁资产 250 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 50 万元

2. 收到租金及确认融资收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第一年租金:

借:银行存款 100 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 确认融资收入:2024 年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 250×8% = 20 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0 万元

贷:租赁收入 20 万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第二年租金:

借:银行存款 100 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 2025 年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250 + 20 - 100)×8% = 13.6 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3.6 万元

贷:租赁收入 13.6 万元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第三年租金:

借:银行存款 100 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00 万元

- 2026 年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 50 - 20 - 13.6 = 16.4 万元(倒挤)。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6.4 万元

贷:租赁收入 16.4 万元

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01 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为大家介绍了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知识链接:租赁准则 | 经营租赁VS融资租赁

本篇,我们继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这一话题,聊一聊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篇文章会有一定难度,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02 初始计量

首先,我们一起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融资租赁

通过之前的学习,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在融资租赁的模式下,租赁标的资产最终的结局有极大的可能归承租人所有。

准则中所提及的8个融资租赁的判断依据,可以说是出租人“费尽心思”地要将这口锅(风险与报酬)甩给承租人了。

所以,我们不妨就直接将融资租赁理解为销售资产。

与单纯的销售资产略有不同的是,其收款方式是分期收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带有融资性质。

所以进一步的,我们可以将融资租赁业务拆分两个部分:

一个是卖资产,另一个是放贷款

理解了这一点,接下来的内容就简单多了。

案例背景:

蔡老板与吃货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吃货公司租入一台大型料理机,假设该项交易符合融资租赁的条件。

注:为了方便各位阅读,我将案例的题干部分打散并于讲解内容同步呈现

第一步:卖资产

条件1:租赁开始日这台料理机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账面价值为60万元。

我们先将这项租赁交易看成是卖出账面价值为60万的固定资产(扣除折旧和减值),其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为70万。

这项业务的会计处理简化后(跳过固定资产清理)的分录如下:

然后,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这两个会计科目,替换成融资租赁业务的科目,就得到了融资租赁的初始分录。

第二步:考虑融资因素

条件2:全新料理机的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为6年,每年支付的租金为16万。

由于租赁业务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回款项,跨度又很长(超过1年)。所以应收款的时间成本是无法忽略的。

这一步,我们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分解成两部分

一部分是租赁收款额,本质是实实在在收到的真金白银,即16*6=96万元

另一部分是未实现融资收益,它是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的差额,也就是利息部分。

如何理解未实现融资收益?

假设你卖出一项资产能收到70万,可是对方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分期支付这70万。考虑到利息因素,一共支付给你96万,那么其中26万就是利息。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显著不同的是,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净额并非租赁收款额的现值。

在初始确认这个阶段并不需要进行折现操作。

第三步:加入其他因素

我们将融资租赁拆分成了卖资产与放贷款两个业务。

现在,这些其他因素该归到哪一项业务中去呢?

考虑到这项交易毕竟叫做融资租赁,那我们就将其他因素统统都算到融资业务头上吧。

①、租赁激励

条件3:承租人能够在每年年末的最后一天及时付款,则给予减少租金1万元的奖励。

租赁激励将导致租赁收款额共计减少6万元,每年实际支付的租金变为15万元

②、初始直接费用

条件4: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发生的手续费、佣金为1万元。

这些费用将导致多支付1万元的银行存款。

③、购买选择权

条件5: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2万元,假设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权利。

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将导致租赁收款额增加2万元。

在考虑了上述三个因素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分录的最终形态如下:


03 后续计量

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租赁投资总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还记得我们在学习租赁折现率的时候,内含利率首选的是出租人的内含利率吗?

知识链接:租赁准则 | 想要搞懂租赁“折现率”,看这篇文章就对了!

不知道为什么,准则在这部分增加了一堆新名词徒增我们的记忆负担。其实这里的内含利率与之前提到的基本上是一回事,如下图:


条件6:假设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

150000x(P/A,r,6)+20000x(P/F,r,6)=710000

通过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计算得到租赁的内含利率为7.82%

算出内含利率之后,我们就可以将每年需要支付的15万的租金中的本金与利息拆分出来了。

会计分录,以收到第一期租金为例: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150000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55522

贷:租赁收入 55522


04 终局思维

还记得我们文章开头说的那句话么?

我们站在终局的角度来审视这项交易,六年后,未实现融资收益全部都将转换成租赁收入(利息收入)

再加上初始计量的分录,就得到下面这个终极总分录

从最终的结果上来看,是不是如文章开头所说的:

融资租赁可以拆成两个业务:一个是卖资产,一个是放贷款

融资租赁账务处理实例

(依据CAS 21及2025年最新财税政策修订)

一、租赁分类与核心判定标准

1. 融资租赁的5项核心条件(CAS 21)

● 所有权转移条款:租期届满时资产所有权明确转移给承租人。

● 购买选择权:约定低价购买权(通常≤公允价值的5%)。

● 租赁期占资产寿命的75%以上(特殊资产如船舶、飞机可放宽)。

● 租赁付款额现值≥资产公允价值的90%。

● 资产专用性:无重大改造则仅承租人可使用。

实务操作:若合同同时满足任意两项,默认按融资租赁处理;需在合同签订时与法务协同审核条款。

2. 经营租赁的判定

● 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且出租人保留资产风险与报酬。

● 例外情形:短期租赁(≤12个月)或小额资产租赁(≤人民币5万元)可选择简化处理,直接费用化。

二、承租人会计处理全流程解析

(一)融资租赁

1. 初始计量

● 使用权资产 = 租赁负债现值 + 预付租金(不含增值税)+ 初始直接费用(如中介费、印花税)

● 租赁负债现值:以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实务中优先选择后者)折现计算。

● 折现率选择:

● 若出租人披露内含利率,直接采用;

● 若无,取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债券收益率曲线)。

● 分录示例:

借:使用权资产 4,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90,000(预付租金对应的税额)

贷:租赁负债 4,200,000

银行存款 300,000(预付租金+初始费用)

2. 后续计量

● 折旧:按直线法计提,期限为租赁期与资产剩余寿命的较短者(若无法确定剩余寿命,默认按租赁期)。

● 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法分摊,首年利息=期初租赁负债×实际利率。

● 分录示例(首年末):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900,000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900,000

借:财务费用-租赁利息 210,000(4,200,000×5%)

贷:租赁负债 210,000

(二)经营租赁

1. 短期/小额租赁简化处理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无需确认资产与负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 长期经营租赁

● 预付租金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摊销,需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三、出租人会计处理与税务合规要点

(一)融资租赁

1. 初始确认

● 终止确认标的资产,按租赁投资净额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5,000,000

未担保余值 200,000

贷:固定资产 4,0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0,000

2. 税务处理

● 增值税:按“金融服务-融资租赁”开具发票,税率为6%(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需符合老合同/特定资产条件)。

● 所得税:分期确认利息收入,与会计处理一致,无需调整。

(二)经营租赁

1. 收入确认与开票

● 租金收入按直线法确认,与实际收款时间无关(即使合同约定前高后低)。

● 增值税:动产租赁税率13%,不动产租赁9%,需在收款时开具发票。

四、特殊业务场景深度处理

(一)转租赁(双角色处理)

1. 中间出租人账务逻辑:

● 原租赁:作为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

● 转租赁:作为出租人,若转租为融资租赁,需终止确认原使用权资产,差额计入损益;若为经营租赁,继续计提折旧并确认转租收入。

(二)售后回租的税会差异

1. 融资性售后回租:

● 出售方(承租人)需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递延,按租赁期摊销(避免一次性利润操纵)。

● 增值税:出售环节按销售货物开票(13%),回租利息按6%开票。

五、全生命周期案例:设备融资租赁(含变量)

背景:甲公司租入设备,租期5年,年租金120万元(年末支付),增量借款利率6%,设备公允价值550万元,无购买选择权。

1. 初始计量:

● 租赁负债现值 = 120万 × (P/A,6%,5) = 120×4.2124 = 505.49万元

● 使用权资产 = 505.49万 + 初始费用10万 = 515.49万

2. 首年分录:

借:使用权资产 5,154,900

贷:租赁负债 5,054,900

银行存款 100,000

● 年末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借:财务费用-利息 303,294(5,054,900×6%)

贷:租赁负债 303,294

六、高频风险与审计应对

1. 租赁分类错误:

● 审计程序:检查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购买选择权条款,重新计算租赁期占比与现值占比。

2. 折现率操纵:

● 应对:获取管理层增量借款利率的计算依据(如银行贷款合同、信用评级报告)。

3. 披露遗漏:

● 强制披露项:租赁负债到期期限分析、或有租金条款、续租/终止选择权影响。

融资租赁账务处理2023

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及涉税处理


 一、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1)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了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的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满足一项或数项以下条件的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选择权;

  3)即使租赁资产所有权没有转移,但租赁期占据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动,只有承租人可以使用;


 二、 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每期支付租金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为承租方有权行使使用租入资产的权利的开始日期;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的,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以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出租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担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之外的资产余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账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3 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涉税处理


03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售后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设备融资租赁账务处理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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