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伤亡事故判几年,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多少人
大家好,由投稿人魏语欣来为大家解答重大伤亡事故判几年,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多少人这个热门资讯。重大伤亡事故判几年,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多少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重大伤亡事故标准
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人事发时处于疲劳状态,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按照规定开启车辆前照灯,涉事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3月19日14时37分,呼北高速公路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9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目前,涉事企业嘉骏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从永等多人已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多个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在追责问责方面,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对3人、河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对1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相关监管部门也被要求向上级部门或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重大伤亡事故为多少人以上
澎湃新闻记者 薛莎莎
近日,云南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昆明寻甸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12·12”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2024年12月12日17时41分左右,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回收精制车间12万吨/年宽馏分煤焦油加氢装置一级反应器(以下简称“加氢一级反应器”)在检修期间,发生一起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上述《报告》载明,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发地周边视频资料和人员定位轨迹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先锋化工加氢一级反应器催化剂更换作业期间,反应器处于连续通入氮气进行正压保护状态,在发现加氢一级反应器结构篮(分布器)回装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先锋化工车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在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未开展作业危害分析、未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车间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中科信达作业人员,对加氢一级反应器内结构篮(分布器)回装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
而在准备的过程中,1人不慎吸入高浓度氮气,瞬间失去意识,从加氢一级反应器进料口向反应器坠落,另外2人在未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情况下盲目施救,均因吸入高浓度氮气缺氧窒息晕倒在反应器内,导致事故扩大。
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煤炭及制品销售等。中科信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保运服务商。
在事故责任方面,该《报告》显示,先锋化工回收精制车间副主任张某兵,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报告,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先锋化工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中科信达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从业人员岗位风险因素,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此外,先锋化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1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
来源:【杭州日报】
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人事发时处于疲劳状态,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按照规定开启车辆前照灯,涉事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3月19日14时37分,呼北高速公路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9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目前,涉事企业嘉骏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从永等多人已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多个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在追责问责方面,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对3人、河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对1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相关监管部门也被要求向上级部门或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 李俪 审核 谢俊 杜海锋
本文来自【杭州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3至9人的事故
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人事发时处于疲劳状态,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按照规定开启车辆前照灯,涉事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3月19日14时37分,呼北高速公路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9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目前,涉事企业嘉骏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从永等多人已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多个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在追责问责方面,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对3人、河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对1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相关监管部门也被要求向上级部门或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总台记者 贺威通 康晓宇)
新闻链接
呼北高速山西吉河段交通事故已造成14人死亡
©2025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康心怡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重大伤亡事故判几年,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多少人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