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引致人员过世,是否可获赔偿?2025,患者因医疗事故去世能获得赔偿吗?

行政与行诉 编辑:韦峰春

一、医疗事故引致人员过世,是否可获赔偿?2025,医疗事故引致人员过世,是否可获赔偿

医疗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应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其他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相关规定计算。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违规行为和病历资料问题。起诉医疗侵权纠纷需要准备民事诉讼状,提交证据材料,并按法院通知参与诉讼活动。如不服判决或裁定,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是有死亡赔偿金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他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四、医疗侵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结语

医疗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应赔偿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以二十年为计算期限。此外,还需考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具体金额根据相关规定计算。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可推定其有过错。若发生医疗侵权纠纷,可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按法院通知参与诉讼活动。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二、患者因医疗事故去世能获得赔偿吗?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侵权人应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民法典》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在要求赔偿时,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能否提起赔偿诉讼?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赔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家属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提起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家属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以及其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此外,家属还需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失或违反了医疗职业规范的行为。如果法院认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家属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然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家属在提起诉讼前应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有权要求侵权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或死亡的情况,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家属在提起诉讼前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致死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赔偿:(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四、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亡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实际支出为标准报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五、医疗事故致死一般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致死没有死亡赔偿金,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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