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点,股东的股权转让对债权债务是如何去处理的

公司法 编辑:阮博

一、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点

1.对于股东权利的构成,它具有相当广泛且多元化的特征。

依据公司法理论,可以将股权划分为两类,即自益权和共益权。

前者主要涉及到的是财产权益方面,譬如股息或红利的分配要求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对于股份的自由转让权等等;而共益权则与公司事务的参与紧密相关,通常被视为非财产性质的权利,例如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权以及对董事会及高级职员的监督权等等。

从公司的本质角度来看,公司仅仅是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因此,自益权可以被视为是目的性的权利,而共益权则更多地被看作是实现自益权的手段性权利。

2.股权是由股东通过出资行为所形成的一种权利。

当投资者向公司进行出资时,他们需要以放弃其出资财产所有权为代价,从而获得股权,进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3.股东权实际上是一种社员权。

当股东出资创立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后,他们便成为了该法人组织的成员,因此也就自然而然地享有了社员权。

社员权是一种独特的权利类型,它包含了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两个方面。

社员权既区别于传统私法中所规定的纯粹的物权或债权,也与传统私法中的人格权或身份权有所不同。

社员权虽然被称为权利,但实际上更像是一种资格或权限,其本质上是团体中的成员根据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实际利益内容的权限。

换句话说,社员权除了具备法律资格的外在表现形式外,还具备法律权利的实质内容,其本质属性乃是一种新型的私法权利,这种权利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类型相互并列。

二、股东的股权转让对债权债务是如何去处理的

公司内部存在股权转让现象的同时,该公司面向外界所享有的债权关系也需进行适当的处理。

以下为两种常见的可能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1.股权的内部转让:在此种情况下,对于外部债务方来说,其偿还责任并未因此而产生任何改变,仅仅是股权的转让方失去了参与利润分配的权益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转让方在转让股权的同时,自愿放弃了与其持股比例相匹配的收益权;而作为受让方,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地获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的外部转让:然而,当股权发生对外转让时,情况便有所不同。

若股权的受让人为第三方,那么处理方式与前述情况基本相似;但若是股权的受让人同时也是外部债务方,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三、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征

固有权乃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未经所有股东事先授权与认可之情况下,任何人均无法予以剥夺或限制之权力。

此项权益被称为“不可剥夺权”。

由于固有权通常涉及到股东最根本的权益,例如股票及资金投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投票权等,因此,此类权利通常在公司法或商业法律中进行明确规定,并以强制性法规的形式赋予给股东。

具体而言,固有权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参与决策权;挑选、监督管理层的权力;资产收益权;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的知情权;优先购买和认购新增股权的权利;以及退出公司的权利等。

《公司法》第四条

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点呢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股东的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股东的固有权有哪些

股东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将股东权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的划分依据是

股东权益/固定资产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股东权益包括固定资产吗

股权转让原股东对债务的承担

股东对转让股权前的债务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原股东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权转让,债务也随之转让,合法吗?

股权转让对债权人的影响

股权转让后形成的债务 是否 追加 原股东

股权转让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吗

股权转让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有什么特征,股东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