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房屋买卖的起诉时效

房产纠纷 编辑:平茹

一、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公证?

其实呢,房产委托行为就是你作为房产所有者,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委托人,把和房子相关的事情交给你信任的人去做的意思,比如买卖、租赁、贷款等等。

而这个授权给别人去做事的过程就叫作房产委托行为,也有人叫做房产授权委托行为。

那么委托书公证又是怎么回事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种公正的方式来证明委托人的这份“我就这么决定了”的授权行为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办理委托书公证不能省略,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来到公证处才能申请办理。

特别是当你要买卖房子的时候,要是你太忙没空处理这些琐碎的手续,或者对整个交易流程根本摸不着头脑,这时候你就得考虑找个人帮忙代理了,这就需要办理公证委托!

二、房屋买卖的起诉时效

关于房子买卖的争议,法律给我们提供了三年的时间来维权。

也就是说,如果您发现自己在房子买卖过程中吃了亏,那么从那个时候开始算,只要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去法院提出诉求,就都还是有效的。

当然,这只是一般的情况。

如果法规有特别规定的话,那就按照它说的算。

这个维权期限是从您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损失以及交易对方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如果您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但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您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严重侵害,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酌情延长维权期限。

三、被征地人的安置房能买卖吗

关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所获得的安置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其能否实现,主要依赖于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要看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状况。

即,它是否已经持有完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因为只有具有完整所有权的房屋,才有可能参与市场交易,成为可供销售的商品。

要了解安置房屋所附带的土地属性。

若该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范畴,那么交易过程将相对较为自由;若是集体所有制土地,那么交易过程可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通常情况下,此类交易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进行。

再者,需要关注相关政策的限制性规定。

许多地方政府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要求安置房屋在取得所有权证书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五年),不能够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此举旨在防止安置房屋被迅速地转手出售,从而保障被安置农民的居住稳定性。

最后,即使安置房屋符合了上市交易的各项条件,买卖双方仍然必须遵循当地房地产交易的程序和规定,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各种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等等。

在购买安置房屋时,还可能遇到贷款方面的限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不会为尚未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安置房屋提供贷款服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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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被征地人的安置房能买卖吗,征地后的安置房是什么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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