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欠债妻子离婚也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丈夫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妻子无需承担。但在以下两种情形中,妻子可能需承担债务:
1. 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例如,丈夫借款用于家庭装修、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等,此时妻子需承担相应债务。
2.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丈夫在妻子知晓且未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借款用于家庭支出等。
若丈夫的债务属于其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家庭等方面,妻子离婚后无需承担该债务。
二、破产管理人费用由谁承担呢
破产管理人费用通常由破产财产承担。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可供债权人分配的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其为履行职责而产生的费用,如报酬、办公费用等,应从破产财产中支付。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使管理人能够有效地管理破产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然而,如果破产管理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并非替代破产财产承担费用,而是在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从其应得的报酬等费用中扣除。
总之,破产管理人费用原则上由破产财产承担,以确保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但管理人的过错可能导致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三、工程款结算单只签字不盖章可以吗
一般来说,工程款结算单只签字不盖章存在一定风险。从法律角度看,签字和盖章在合同等文件中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签字通常表示签字人对结算单内容的认可和确认,但仅签字可能在后续产生争议时,难以明确签字人的身份以及其代表的主体范围等问题,对方可能会以签字人无权代表整个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
而盖章则能更明确地体现合同主体的意愿和认可,盖章的行为本身就代表了合同主体对结算单内容的确认。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单必须签字并盖章才生效,那么只签字不盖章可能导致结算单不被认定为有效。
总之,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最好在工程款结算单上既签字又盖章,以确保结算单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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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程款结算单只签字不盖章可以吗,工程结算单没有签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