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约定抚养费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沈彤

当一段婚姻关系走向终结时,夫妻双方往往会就财产如何分配这一问题产生较大的争议,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撤销或主张无效。

1、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如何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也比较方便留存证据,减少日后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婚内财产协议必须是由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亲自订立的,必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062和1063条的规定,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双方有权管理、使用或处分的财产,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应当限制人身自由、婚姻自由等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那么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在财产协议中约定夫妻实行什么财产制度,比如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如“婚前和婚后取得的财产在谁名下即归谁个人所有”;也可以对婚后收入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如约定“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债务的归还义务、夫妻忠实义务、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等,如果婚后夫或妻一方全职照顾家庭或者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也可以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另一方给予合理适当的补偿。

2、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一般来说,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婚内财产协议签订后,在夫妻双方和他们的继承人之间发生效力。夫妻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中的约定,且无论其继承人是否知道婚内财产协议的存在,都不影响该财产协议效力的发生。

对外效力则是指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后,夫或妻一方和第三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存在时,另一方才能主张仅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承担清偿义务。倘若第三人对该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不知情的,仍可以主张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夫或妻的另一方主张第三人知道该财产协议存在的,应当对此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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