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企业不出医药费怎么办
若工伤企业不出医药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认定为工伤后,后续费用有了明确的责任依据。
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要求其责令企业支付工伤职工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企业若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作出处罚。
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若与企业就工伤医药费等问题协商不成,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医药费及其他工伤待遇。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伤职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企业不出医药费的问题。
二、工伤可以先找单位赔偿吗
在工伤发生后,是可以先找单位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按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若职工急需治疗费用等,可要求单位先行垫付。
其二,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部分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单位承担,职工可就单位应承担部分要求赔偿。
其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工伤赔偿费用都应由单位承担,职工可直接向单位主张赔偿。
总之,工伤职工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先向单位要求赔偿,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超期限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期限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用人单位超期限。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并且,在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是特殊原因导致职工或其近亲属等超期限。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耽误申请时间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三是无正当理由超期限。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此时,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受到一定影响,不过仍可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等途径解决相关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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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认定超期限怎么办,工伤认定超时如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