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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高效办成一件事” 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质效,从6月5日起中心对现有贷款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升级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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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公积金
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电话
津云新闻讯: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推出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服务举措,市民可通过网上自助办理按揭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那么,这项业务针对哪些市民?办理流程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中心电子业务部副主任王高翔。
情况一:纯按揭(商业贷款)用户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前: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在银行还完款后,拿着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后: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用户可在网上自助办理。需要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还款凭证,就近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开办按揭贷款联网手续。尚未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需同时签约开通网上渠道,凭上述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及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即可同时办理。如果用户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则需要夫妻双方分别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
(图片为未开通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点击“按揭贷款还贷提取”会出现办理提示)
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如果未开通的话,登陆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则会提示需要“签约电子公积金服务”,无法进行按揭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网上办理。
“因为涉及用户账户安全问题,所以用户只需一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授权委托、开通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未来每月提取公积金只需网上操作即可。”王高翔表示。
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两项业务同时开通后,用户未来无需再银行、公积金中心两头跑了,每月偿还贷款后均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自助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偿还贷款后两日(自然日)。
举例:如果张先生的还款日为每月的15日,那么,张先生在15日还完款后的第二天(16日),银行会将张先生的还款信息传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天(17日),张先生便可登陆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
目前,如果用户在我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均可实现网上公积金提取。预计2018年12月底,将再增加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4家合作银行,到2019年上半年,将继续增加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滨海农商银行3家合作银行。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以“天津住房公积金app”为例)
步骤一: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电子渠道查询密码)
步骤二:登陆界面后,点屏幕最下方“提取”
步骤三:选择“按揭贷款还款提取”,进入选择贷款界面,选取已登记的贷款,并点击屏幕下方的“下一步”。
步骤四:进入提取界面,在可提取金额范围内填写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步骤五:进行手机验证码、公积金卡密码双重验证,并点击“确认提取”。
步骤六:业务受理成功。
情况二:用户名下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另外还有按揭贷款。
该用户按揭贷款如果想提取公积金,每月正常还款部分可以按“情况一”的方式办理网上提取或者在柜台提取。而大额提前还款部分,如果还款凭证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则仍可在9月1日后用于申请提取公积金,无需结清公积金贷款;如果该用户在2018年9月1日之后(含)进行大额提前偿还按揭贷款,暂不能申请提取(网上提取或者柜台办理均不可),需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办理。
情况三:用户名下只有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
用户如果在申请贷款时,已经办理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该部分用户只需在还款日前确保还款代扣账户余额足够,无需其他操作,每月还款后,公积金自动提取到委提协议指定账户。
目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银行均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盛京银行、北京银行、中德银行、农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
“以上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方法适用于正在正常还款、按月提取公积金的用户,如果该用户以前从未办理公积金提取,首次办理,需带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款全款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按揭还贷登记手续,如果购房为二手房,除上述材料还需带过户后的产权证。”王高翔表示,市民如果还有其他公积金提取问题,可拨打12329进行咨询。(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天津公积金网站官网
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暂停各区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网上办”,需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要提前预约。
自2月3日起,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区管理部服务大厅暂停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通过天津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fgjj.cn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封存、调整等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网站、手机APP(天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TJZFGJJ)等电子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款、贷款预约、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具体情况可登录中心电子渠道查询或拨打12329咨询。单位业务网上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8:00。个人业务网上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8:00。
如有必须到各区管理部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可通过中心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或12329热线电话提前预约,由各区管理部分批错峰办理。办理时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接受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否则将不允许进入管理部服务大厅。各区管理部接受预约办理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4:00—16:00。(张璐)
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2018年,天津市7.1万家单位通过网上办理89万笔住房公积金汇缴、封存、补缴等业务,缴存资金450亿元。2019年1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无需任何证明,可自助网上办理缴存,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在网上渠道投放11项新服务,推出网上叫号服务,柜台不排队。
单位缴存公积金“一网通办全覆盖”
2019年1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在市公积金中心官网(www.zfgjj.cn)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可凭市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发的UKEY登录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30项业务服务。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封存、补缴、缴存额调整和缴存比例调整等9项资金类服务;登记信息、账务信息、各类人员明细、各类凭证等14项查询类服务;新开户清册、封存清册、调整清册等7项下载类服务。
单位办理网上缴存业务应先到中心委托银行(建设银行各支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网缴签约手续,申领委托银行签发的UKEY。
职工使用公积金“一机在手轻松办”
2019年1月1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在“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新增投放11项新服务,累计实现24项个人服务网上办理。扩大网上业务范围,新增投放公积金贷款申请、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按揭购房一次性提取、低保提取、离退休提取、异地转移资金确认、打印结清证明、提前还款缩期和余额还贷缩期等9项新业务服务。再推便民服务举措,新开通网上预约管理部柜台叫号服务,实现手机早预约,柜面不排队,方便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业务的职工。新引入支付宝人脸识别技术,职工可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自助柜员机等渠道自助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实现个人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职工在网上办理公积金贷款预约、管理部柜台叫号预约、查询打印下载各类账务明细等非资金类业务,凭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登录电子渠道即可。职工在网上打印缴存证明,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等资金类业务,本人应先凭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到任一区管理部柜台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手续,使用支付宝客户端的用户可在上述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渠道
1.官方网站:www.zfgjj.cn
(1)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2)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2.手机APP:“天津公积金”
3.微信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tjzfgjj”
市公积金中心各网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日除外)。如需帮助,请联系在线人工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12329。(记者 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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