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律师 能起诉双倍返还购房款吗,广州楼盘预售条件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姜泽熙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律师解答:如有证据证明开发商隐瞒就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就已告知房屋已抵押,买家还在上面按了指模,过后再起诉不知情,就被法院驳回了。

判决书节选:

至于李买家以塔某公司故意隐瞒案涉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而要求塔某公司承担已付购房款的赔偿责任,因塔某公司提交的查册表上已清晰显示案涉房屋存在抵押,李买家在该查册表上签名捺印,故其理应知道这一事实。虽然李买家不确认其上签名是其本人签署,但没有提供反证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对李买家所述塔某公司故意隐瞒抵押事实不予采信。即使如李买家所述其于2019年9月12日才得知抵押事实,其在2019年8月23日没有如期付款,已违约在先;即使案涉房屋存在抵押,从广东粤某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函》可知,案涉房屋并未完全不能涂销抵押,李买家的购房目的并非确定无法实现,李买家在签订《认购合同》时就应预知并承担相应风险。综上,李买家要求塔某公司赔偿一倍购房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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