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搬迁政策,共富大搬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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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搬迁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明确了六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
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2020年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将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评估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移民搬迁政策
即日起,卢氏微扶贫微信公众号将再次持续刊发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解析及办理流程,今天首先刊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敬请关注并转发详细内容。
(一)易地扶贫搬迁
采取集中安置的贫困户补助标准以房屋实体形式享受国家住房补助,原则上房屋建设、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费用人均不超过6万元;采取分散安置的贫困户房屋建设原则上每人3万元
对特困户,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按照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可依托敬老院进行安置,也可由政府统筹统建实施“交钥匙”工程。
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有住房及宅基地必须腾退复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同步搬迁集中安置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参照易地扶贫搬迁执行。
全县“十三五”易地搬迁任务9277户33866人,其中2016年2306户9268人,2017年4423户16201人,2018年2548户8379人。全县所有搬迁安置点6月底全部主体建成,9月底全部搬迁入住。
(二)同步搬迁
同步搬迁对象的认定,以《卢氏县实施同步搬迁工作意见(试行)》制定之前的所在村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只要符合区域条件和个体条件、履行了识别程序、认定为同步搬迁户,均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同步搬迁补助政策。只要享受同步搬迁奖补政策的,原住房必须腾退并收缴宅基地证。腾退旧宅是享受同步搬迁政策的必要条件。无宅基地户不能识别为同步搬迁对象。对有宅基地证但无房户,只要符合条件,可认定为同步搬迁对象。采用货币化安置、集中建房安置两种安置方式。
(三)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扶贫搬迁政策
2014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2014年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意见》。(豫扶贫办【2014】14号)
搬迁对象:搬迁对象是居住在深石山区、黄河滩区的农村群众;生存条件恶劣、生活生产困难,难以就地脱贫致富的农村群众;受山地灾害严重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农村群众。
补助标准:搬迁户安置房建设资金以搬迁户自筹资金为主,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
面积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安置房面积限制,没有明确要求农户拆除旧房。
2015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在“三山”地区开展扶贫搬迁项目试点方案》。
补助标准: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额补贴。卢氏县对于实施回购房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执行人均补贴1万元,提供户均6万元长期低息贷款(期限15年,年息1.2%)政策。(简称“6+1”政策)
不论享受2014年政策还是2015年政策,无论是档卡还是系统,均不能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并且必须有规定格式的户说明。
本期编辑:关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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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青山水库移民搬迁政策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2022年11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全文发布了刚刚通过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这一全新制定的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中最引人瞩目的自然还是“留改拆”中有关“拆”的内容,尤其是公房、私房的腾退搬迁。
那么,新规之下的腾退搬迁中,最要紧的究竟是什么呢?是不是对更新决定、征收决定不服时去坚决复议、诉讼呢?
在明律师首先要开门见山地指出,对更新决定、房屋征收决定的复议、诉讼当然很要紧。
在新《条例》规定的程序下,区政府作出上述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决定,即意味着大部分被腾退人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涉案城市更新行为已不再是一种“你情我愿”的民事活动,而是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演变为行政机关“接手”的行政管理行为。
盖有区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甚至是区政府公章的决定再不去救济,等待被腾退人的就只能是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那就意味着补偿安置还是那么多,该腾房就只能腾房了。
不过,相较于这一处于整个程序尾声部分的重要环节,在明律师觉得还有比这更要紧的事情值得广大被腾退人去重视。
那就是城市更新项目的发起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新规第2条规定了许多城市更新的具体模式,其中“以保障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显然是最受到老百姓关注的。
那么大家可要想明白一点,这里的城市更新项目是怎样启动的呢?是地方政府像征收一样逼着老百姓去腾房、领补偿款吗?当然不是。
城市更新相较于房屋征收的最大区别之一,就在于后者是由政府主导发起的,老百姓只能被动接受;而前者则是由咱老百姓自愿、自主发起的。
《条例》第7条中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人、合法建造或者依法取得不动产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城市公共空间和设施建设管理责任的单位等作为物业权利人,依法开展城市更新活动,享有更新权利,承担更新义务……
也就是说,物业权利人才是某处房屋、社区是否参与城市更新的决定主体,这与房屋征收、拆除违建等行政行为有着显著的差异。
根据新规的内容,以私房所有权人、公房管理单位为代表的物业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更新需求和建议,自行、委托或者与市场主体合作进行更新等权利。
同时,物业权利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城市更新相关现状调查、意愿调查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执行经本人同意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报有关部门依法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而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依规也要由物业权利人自行确定或者由业主表决共同确定。
换言之,“居民自治”和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在未来的城市更新活动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和哪家实施主体合作,拟定怎样的补偿安置标准、项目和方式,都要由物业权利人与实施主体经由协商确定,而不是像征收拆迁那样由政府一股脑的塞给你。
补偿安置的条件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私房所有权人、公房管理单位的协商谈判能力如何,而不是由某公司等实施主体单方面决定的。
在这一过程中,自然存在着“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规则。故此,少数不同意更新住户的权益就要靠最后的更新决定或者征收决定去保障。
这样一解读大家就明白了,新规下的城市更新项目是“协商腾退”和“强制腾退”的结合体。协商针对的是大多数住户,强制则只限于对极少数住户使用。如果连一定比例的大多数住户都协商不下来,那么项目就不得急于推动,只能继续协商以满足对大多数物业权利人权利的保障。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个问题。《条例》第26条规定,物业权利人拒不执行实施方案的,其他物业权利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实施主体损失的,实施主体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该条是针对房屋腾退搬迁以外的其他城市更新行为的民事救济渠道。譬如实践中矛盾争议较多的老楼加装电梯、整楼更换水气热管线等,一旦有个别居民“反悔”而拒绝配合施工,那么其他居民就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
而鉴于房屋腾退行为牵涉居民的重大财产权益,需要一户一户去签约、补偿安置和争取配合,故《条例》在27、28条专门为其规定了在个别户不能完成签约时的推进途径,也就是由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去推进。
基于此,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潜在的被腾退人的是,城市更新项目启动初期的“业主协商”阶段才是其最要紧的环节。后续大家所关心的补偿安置条件要靠此阶段的谈判去取得,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故此,大家要重视平日里社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尚未依法组建的要在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协调配合下积极予以组建,形成有能力常态化稳定运作的业主议事规则。
这样,当城市更新的机会来临时,您所在的社区才有望牢牢抓住更新契机,与市场主体达成双方都能认可的实施方案,从而推动腾退搬迁的顺利进行。单纯指望最后阶段的司法救济程序,是解决不了绝大多数户补偿利益偏低的诉求的。
对于尚处于“等待和期望”中的老旧小区居民而言,一定要在项目刚刚启动时就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争取请律师全程代理业主、公房承租人参与到实施主体、实施方案的确定中去,由专业人士为大家的利益保驾护航。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四川省避险搬迁政策
一、补偿标准与评估机制
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
北京:补偿标准为8万-12万元/㎡,核心区如朝阳区某项目补偿价达12万元/㎡,创历史新高;产权调换比例达1:1.2-1.25,并附加8万元额外奖励。上海:货币补偿标准为7.5万-11万元/㎡,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公平;试点“房票”安置,70%居民选择凭房票购房并享受价格优惠。广州:白云区三元里村最高补偿7590元/㎡,并叠加15%签约奖励;安置房回购模式保障居住需求,临时安置费达40元/㎡/月。新一线及省会城市
杭州:补偿标准约4万-6万元/㎡,对60岁以上老人额外发放2000元/月过渡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智慧社区建设,如加装智能安防系统。成都:货币补偿3万-4.5万元/㎡,产权调换比例达1:1.4,对困难家庭补偿标准上浮20%;安置房配套商业综合体提升生活便利性。重庆:城中村改造投入3500万元/小区,补偿标准低于一线城市(约2.8万-3.5万元/㎡),但注重配套建设(如北碚区新增19万㎡住宅及8.7万㎡商业)。二线及地级市
南京:夫子庙周边拆除50处不协调建筑,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挂钩,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优先保留传统风貌。郑州:试点“房票”安置,允许补偿款用于购买指定区域商品房,并享受5%-10%购房折扣。济南: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补偿标准约2.8万-3.2万元/㎡,附加装修补贴。二、改造重点与政策差异
城中村改造
广东:计划实施15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超4000亿元,补偿标准与土地开发潜力挂钩(如深圳补偿上限9.8万元/㎡)。浙江:改造6万户城中村,采用“拆1补1.2”置换比例,试点城区安置房享受5万元/户区位差价补贴。四川:推进10万户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教育医疗设施,补偿款可叠加经营损失索赔(如家庭作坊按收入3倍补偿)。老旧小区更新
山东:改造844个老旧小区(如青岛装人脸识别门禁),补偿标准低于拆迁(约2400-2800元/㎡),但政府补贴基础设施升级。北京:完成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容积率从2.8降至1.5,但套内面积缩水15%引发争议。武汉:对70年代预制板房优先拆除,补偿标准提高30%,并配套就业帮扶。历史文化保护与违建整治
江苏:南京夫子庙周边违建拆除后,补偿款用于修缮历史建筑,保留街区文化属性。湖北:对无证违建“零补偿”,但允许通过腾退闲置宅基地获得5万-8万元/亩奖励。三、安置方式创新
多元化补偿组合
浙江:试点“50%货币+50%置换”混合模式,既解决购房首付又保障居住。河北:困难家庭可选“货币补偿+公租房”组合,优先安排过渡住房。社会保障强化
杭州: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养老体系,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专项资金。大连:推行“购房凭证”政策,补偿总额=(原面积+3㎡补贴)×区域房价,黄金地段单价破4万元/㎡。四、政策调控与风险防控
补偿上限管控
深圳:设定补偿上限9.8万元/㎡,防止市场异常波动。成都:对超额度补偿款征收20%个人所得税,抑制投机行为。专项债与资金保障
广东、浙江:利用专项债置换高息债务,5年节省利息6000亿元,释放资金用于改造。山东:从省级财政拨款支持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每台补贴15万元。总结:区域差异与政策导向
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深):高补偿+市场化评估+金融工具创新(如REITs)。发展中地区(如川渝、中部省份):侧重民生改善+低成本安置+专项债支持。特色城市(如南京、杭州):平衡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补偿向文化价值倾斜。建议:居民需结合本地政策细则(如确权要求、签约奖励期限)评估最优方案,一线城市可优先选择“房票”或混合补偿,二线城市需关注安置房配套落地情况。
#拆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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