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可以办理房产证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被他人擅自更改有效

房产纠纷 编辑:陈一

一、18岁以下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只要你不满18岁,那你照样能办房产证。

咱们国家《民法典》规定了,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直到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为止,都有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各种权利和责任的能力。

换句话说,就是说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财产权益的,比如房子这些,也是在其中的。

所以虽然你可能还没到法定年龄,但是也完全是可以拥有房产并去申请办理房产证的。

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被他人擅自更改有效

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不能让别人擅自修改。

原因在这儿——我们国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不动产权利的设立、改变、转移以及消失,得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登记才能生效。

也就是说除非经过了合法的途径,比如说要修改别人房产证的人名,没有得到原来那个人的许可并且还在法定的登记机构做过登记的话,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法律效力。

三、没有房产证,但是有房屋购买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吗

在没有房地产凭证证明的情况下,有关房屋买卖的合约可以进行公证。

在此过程中,交易方应该首先向公正机构提交公证申请,由公正人员向申请人发送通知,指导他们完成《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格》的填写,并缴纳相应的公正费用以启动整个公正流程。

随后,公正人员将与当事人进行会面,详细记录此次谈话内容,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的公正文件——即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经过公正机构的严格审查,如果发现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且充足,同时申请的公正事项也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公正机构将会在收到公证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颁发公正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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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没有房产证,但是有房屋购买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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