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流程,法院诉讼服务平台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尤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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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当事人了解民事案件诉讼流程及执行相关问题,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编制《民事诉讼流程及执行宝典》。

第一步:立案前的准备工作

一、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

(1)身份证明

能够证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同的案件提供的信息不一样,个人的一般包括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等;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包括营业执行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基本信息(工商局网站打印版)已经三张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2)证明法律关系的证据

一般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欠条、借条、结婚证、离婚证、结算单、送货单和其他电子证据。

(3)辅助证据

转款凭证、货物清单、房屋所有权证书、各种证书等。

(注:所有的证据都是按照起诉状的份数准备,录音录像的证据需要刻印光盘并节录成文字版。所有的证据都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分门别类的整理,并注明页码,制作证据名录)

二、书写起诉状

(一)起诉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法院提出副本。即被告+1的原则

(二)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通常还要知道身份证号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还需要在所属省市的企业信用网打印企业的基本信息一份);

(3)诉讼请求;起诉要达到的目的,要求被告做什么?怎样做?。

(4)事实与理由:就是为什么要求被告做什么或者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切服务于诉讼请求。

(4)证据清单:通常法院要求你要提供证据清单,注明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第二步 去管辖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约定哪里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一般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的地址)和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经常居住地。(就医看病除外)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买卖和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注)一般案件,掌握上述情况都能解决。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应去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

第三步:法院受理

根据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凡是能够当场立案的当场受理,不能当场立案的则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补充的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受理后,七日内交诉讼费,否则视为自动撤诉。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第四步:送达传票及起诉状副本

1、最近调解比较流行,一般法院要求先调解,调解不成才转为诉讼流程。调解日期30日。

2、不进行调解的一般立案后15天到两个月左右发起诉讼安排送达,送达一般电话联系,让被告到法院取走传票,如果被告不去则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

如果以上都无法送达则公告送达。另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给被告送达的同时开庭时间也就确定了。


第五步:通知原告开庭时间

原告知道开庭时间后,一定要去,否则有可能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收到不去,则缺席审理。意味着放弃了答辩等权利。

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展开,抓住关键进行答辩和反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第六步:开庭审理:

(一)、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

原告坐在原告席,被告坐在被告席,一定要看清楚了。书记员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现住住址等信息。核实完信息一般书记员会示意法官可以开庭了。

(二)、法庭调查:

(1)一般让原告明确诉讼请求,简述事实与理由。此时,如果你想改变诉讼请求,应及时改变诉讼请求。

(2)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陈述事实与理由。

(3)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询问原告、被告或第三人案件事实问题。

(三)、证据质证

1、原告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一一列举证据证明,被告针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第三人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发表质证意见、第三人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发表质证意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注:

1、法庭调查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

2、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见,作最后陈述。

3、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

4、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最后是互相辩论。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五)、法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双方当事人签笔录,看笔录时,只需看自己说的有没有被记录或表达的意思是否一致。每一页都需要签名,并在最后一页签名签日期。

第七步:发判决书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判决自收到判决书的十五日为上诉期,裁定的话,则上诉期为十日。

注:

1、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审限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解决不了转为普通程序,则审限为6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如果双方都不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如果被告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步:上诉

1、上诉按照一审被告的人数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和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缴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二审上诉,也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上诉,现实生活中大都是通过原审法院上诉的。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九步:申请强制执行

1、被告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则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有二审的则要提交二审判决书。并提供一审时的身份证明信息。

2、一般立案后,15日左右可以查询执行法官是谁,然后与其沟通执行情况。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否则不能启动终结程序,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1)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

(2)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

(3)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禁止旅游、度假;

(7)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一)“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应当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1)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2)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3)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5)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6)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

(二)“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2)人民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总之,执行法官要想结束本次执行案件,需要满足上述五大条件,否则不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注: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法院还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记录入卷。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你的案件,也不意味“老赖”不需要还款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3、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来源:转自石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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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步法律救济:

1、一审:

一审,对原被告都最重要,相比较,对原告比对被告还重要。一审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审理,审理得最细,事实、证据、法律、程序、开庭审理都没有什么简化的地方。一步一步来,按部就班,时间也长。一般需要从起诉到案件裁判结果出来,需要6到12个月。如果其中牵扯管辖权异议、证据补充等,时间更长。

2、二审:

一审胜诉方、一审败诉方,甚至一审没承担责任的一方(比如第三人),都可以在一审裁判后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是10天,对判决的上诉是15天。

上诉是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服,就可以上诉。有一方上诉则必须启动二审,所以叫二审终审。二审是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来审理的,上诉请求,实质就是一审诉讼请求其中的一部分,不能超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

二审开庭以法庭调查为主,时间比较短,如果没新证据,维持可能性大。二审从上诉到裁判作出3个月之内,比较快。

3、申请再审

二审败诉方,还不服(或者是一审败诉方不服,但谁都没上诉),可以在二审(一审)裁判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二审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至少审查3个月,不管同不同意,最后会给个裁定,即通过再审申请还是驳回再审申请。通过则启动再审,案子几乎等于回到原点重新开始。

4、申请检察院抗诉

在再审申请也被驳回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检察院(即生效裁判的同级检察院)抗诉,也叫申请检察院监督,二者本质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再审申请人希望检察院介入案件,希望检察院认定此案件为YJCA,然后检察院向法院(即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抗诉,要求启动再审。

申请抗诉,检察院基本会在3个月内审查完毕,然后给个书面文件,即成功启动抗诉还是驳回抗诉申请。成功启动抗诉,则法院会在30日内裁定再审,裁定完即正式启动再审。

即使抗诉成功,也只是启动了再审,并不是说抗诉成功,你就要翻了,不过概率特别大。

5、申诉

在前4项全部穷尽,或没二审、或没申请再审的情况下,还想继续,那只能启动最后的申诉了,这个申诉,是X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利。如果你的之前的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驳回再审申请的法院的最高级别是中级法院,那么你就向高级法院申诉;如果你的之前的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驳回再审申请的法院的最高级别是高级法院,那你就向最高法院申诉。而这个申诉需要多长时间审查等,没有法律规定。(高级法院在各省的省会,就一个;最高法院在北京,也就一个)

来源:律师夏启航

法院诉讼服务热线

莫慌莫慌,

跟打官司有关的这些“钱”,

其实有一个专业名词,

叫“诉讼费用”

俗话说“钱要花在刀刃上”

跟“钱”有关的问题

这回我们“盘”个明白!

什么是诉讼费用?包括什么?

答: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总共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以及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是谁交?

答: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有人借我钱不还,

案件受理费和欠款多少有关吗?

答:有关。“借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财产案件的一种,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举个例子

张三欠李四12万元

那么根据上方的表格公式

案件受理费为

50+90000*2.5%+20000*2%=2700元

我想起诉离婚,

分割我们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我需要交多少案件受理费?

答:如不涉及财产分割或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需交纳200元案件受理费; 如涉及分割的财产数额超过20万元,则另需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

我申请执行要交多少执行费?

答:对于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具体规则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如执行金额为2万元,则执行费为

“50+10000*1.5%=200元”。

我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保全,

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答:保全费用也是按比例分段收费的,而且上限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听说有时诉讼费用会“减半收取”,

怎么样才可以打折呢?

答:是的,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情形如下:

1.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一般什么时候交?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原告应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诉处理。原告预交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院最终根据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最近手头有点紧,

诉讼费可以缓一段时间交吗?

缓交诉讼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我已经申请立案,

诉讼费用要怎么交?

可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交纳

也可以在网上交费。(如下图)

第一步:搜索“广西高院”公众号,关注广西高院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对话框,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中的“广西电子法院”;

第三步:进入页面点击“网上缴费”即可。

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

法院诉讼电话


很多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时,大都不了解法院的诉讼流程是如何的,需要准备哪些工作,特别是在开庭时,才发现材料少了或者法官问的与当事人答的完全对不上,甚至都听不懂法官的意思,以致一个简单的事需要不断地重复,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严重的是你还可能错过重要的时间,例如错过缴诉讼费时间,那你就需要等法院出撤诉书后再重新立案了。

因此,为了避免大家因不懂法而使自己陷入不利的一方,法务帮给大家汇总了以下关于诉讼的基本流程以及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可要注意了。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一、当事人起诉

1、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2)起诉状(根据起诉人数确定份数);(3)证据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份数与诉状一致);

2、提交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3、提交的方式可以是亲自到法院提交材料,也可以到网上进行立案。现在很多律所的做法是在网上立案,这样既可以省去交通出行的麻烦,特别是需要跨省的,也可以减掉排队的时间,提高效率。


二、法院进行审查

通常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若因材料不足,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材料,再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否则裁定不予受理。

注意:这里有一个时间点,就是7日内进行缴费。

这里的7日是指自收到受理通知时次日起算,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天。所以,千万要注意了,若因逾期不缴纳诉讼费的,是没有可以补交一说的,只能按撤诉处理。

法院审查后同意立案的,通常需要把立案材料寄送给对方当事人,由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但不管被告是否提供答辩状,都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三、安排日期开庭

同意立案后,通常法院会同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负责人。若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会进行公告,让其他想要了解案情的人可以到庭参见庭审。

注意了,对确定好开庭时间的,一定要谨记,记得到庭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或律师进行诉讼,否则无理由不到庭的,将按撤诉处理。

四、开庭

到了这个环节,在庭上的一切表现则是判断案子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了,这也是很多当事人选择由律师进行诉讼的原因。通常在法庭上,诉讼流程的审理主要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庭前准备:这里法官会核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宣布庭审的纪律,以及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即当你认为庭审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可申请更换该人员。

(2)法庭调查:在该环节,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的环节。首先由原告对起诉状进行陈述,被告再进行答辩,从而由法官总结本案的争议焦点;其次,对双方持有的证据进行质证,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否有异议,发表意见,此外,若有证人的,证人这时可出庭作证;最后,对所有证据质证完后,需要作最后的陈述。至此,进入下一阶段。


(3)法庭辩论:一般是围绕争议焦点原被告相互展开辩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对一方的提问需由另一方做出解答,切忌不能过于重复提问,或就一个关键点“死磕到底”,甚至将法庭演变成吵架现场,这属于扰乱法庭现场的行为,虽然法官会制止,但却给法官带来不好的印象。

(4)法庭调解:在双方辩论完后,基本庭审到了尾部,这时法官一般会询问是否需要进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按调解书内容履行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休庭评议:调解不成的,法官就需要和合议庭的其他人员进行讨论,这时一般会休庭10分钟左右。

(6)宣判:休庭结束后,若审判人员当时可以形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当庭宣判,否则会定期宣判。但是,最终结果需以收到裁定书或判决书后才生效。


五、核对笔录、签名

开完庭后当事人还不能马上走,需要等书记员将庭审笔录打印出来,双方核对无误后需在每页上进行签名。至此,所有审判流程才最终结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因此,在开完庭后很多人都是要等法院送达裁判书,但具体法院什么时候送,我们也无法确定,只要还在这个审期内的就是合法的。

但是要提醒大家,当收到判决或裁定书时,若你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注意裁定书和判决书的上诉期是不一样的: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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