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费怎么计算,房屋税费计算器
大家好,由投稿人舒光晨来为大家解答房屋税费怎么计算,房屋税费计算器这个热门资讯。房屋税费怎么计算,房屋税费计算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税费2025年新政策
2月8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取消中心城区原已纳入两年限售范围住房的再交易管理。这意味着无论何时购买的房子,只要有房产证,均可上市交易。
如果您有买、卖住房的打算,这篇攻略请收好,小布丁将通过区分交易对象、交易类型,清晰详细的解读个人转让住房时的税费缴纳。
一、买方需要缴纳:
契税、印花税。
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注意:契税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意: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3.个人购买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3%征收契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卖方需要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情况一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注意:购买房屋的时间均以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增值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5%
注意:本次限售政策调整,取消的是出售房产持有时间满2年的规定,并未同步调整税收政策。因此,出售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附加
1.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x3%x50%
2.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x2%x50%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x7%x50%
▶县城、镇: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x5%x50%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x3%x50%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1. 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2.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情况二
个人将购买满2年(含2年)
不满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附加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附加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1. 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2.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情况三
个人将购买满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附加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附加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1. 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及配偶,不包含未成年子女):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如果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及配偶,不包含未成年子女):
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温馨提示
1.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房屋税怎么退
金融界11月13日消息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出炉!
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此,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11月8号人大新闻发布会透露,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此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一直在网络上传播。事实上,关于房地产相关税收调整,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有提出,比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再比如,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分析认为,针对“有没有”时期缺房子的现状,必须要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应,于是就有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说,以及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现在,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而且房地产下行压力比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税费对待不仅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随着这一标准的调整,对商品房项目预征差异化的土地增值税也跟着调整,也是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指出从政策内容来看,1%低契税税率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无论首套还是二套),其目的就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改善型需求,其对新房销售的利好幅度更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意味着在开发商拿地和开工积极性降至历史低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可能会取消预征。一方面,预征额本来就比较低,在最终清算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地方取消预征刺激房企拿地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增值税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地方取消预征的积极性也很高;最后,取消预征,并不是不征,而是推后。目前来看,尽管销售端有所好转,但政策效应从刺激销售端传导至开发拿地端的效果还未显现,也是此次政策的一个出发点。
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
李宇嘉认为此次政策折射出的重大信号。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征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抑制过快流转、房价过快上涨转到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比如契税、增值税(含土地)、个税以及附加在土地和房产开发交易上的各种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同时,将这些环节的税负转移到后端保有和维护环节,从而总的税负不变,但征收环节后移。一方面,做大了交易的蛋糕,另一方面后端公共服务维护和保养以及房屋养老金也就有了资金保障,居民居住更加舒适,房价也能有所稳定。而且,也会培育政府更加重视存量消费,而不是增量建设,这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举措。
本文源自金融界
房屋税契税费如何计算
金融界11月13日消息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出炉!
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此,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11月8号人大新闻发布会透露,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此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一直在网络上传播。事实上,关于房地产相关税收调整,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有提出,比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再比如,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分析认为,针对“有没有”时期缺房子的现状,必须要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应,于是就有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说,以及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现在,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而且房地产下行压力比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税费对待不仅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随着这一标准的调整,对商品房项目预征差异化的土地增值税也跟着调整,也是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指出从政策内容来看,1%低契税税率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无论首套还是二套),其目的就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改善型需求,其对新房销售的利好幅度更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意味着在开发商拿地和开工积极性降至历史低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可能会取消预征。一方面,预征额本来就比较低,在最终清算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地方取消预征刺激房企拿地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增值税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地方取消预征的积极性也很高;最后,取消预征,并不是不征,而是推后。目前来看,尽管销售端有所好转,但政策效应从刺激销售端传导至开发拿地端的效果还未显现,也是此次政策的一个出发点。
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
李宇嘉认为此次政策折射出的重大信号。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征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抑制过快流转、房价过快上涨转到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比如契税、增值税(含土地)、个税以及附加在土地和房产开发交易上的各种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同时,将这些环节的税负转移到后端保有和维护环节,从而总的税负不变,但征收环节后移。一方面,做大了交易的蛋糕,另一方面后端公共服务维护和保养以及房屋养老金也就有了资金保障,居民居住更加舒适,房价也能有所稳定。而且,也会培育政府更加重视存量消费,而不是增量建设,这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举措。
本文源自金融界
房屋税务局退税流程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13日)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买卖双方住房交易环节的成本,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等方面,总而言之,就是利好买房、卖房和建房。
具体来说,在契税方面,调整过后,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新政将怎样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公众需要注意,这次新政是针对住房建设、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优化。
李宇嘉:它并不是针对保有环节的。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基调下,需要不断推出新的增量政策来形成政策的叠加效应,让市场不断有降成本、降门槛和提升市场预期的效果,保持市场的热度。这次调整,让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率,降到了历史最低。
这套税收优惠政策“组合拳”针对的是哪些方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观察,新政主要要实现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等目标。
李旭红:一个是降低了交易环节的税收成本,这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来拉动大宗的消费。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有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来支持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同时,明确和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及遵从成本,从而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
具体来说,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将为住房交易环节省下多少税费呢?
据中指研究院测算,以单价5万元,面积为100平米的二套住房为例,新政前,需缴纳契税10万元,新政后,则可以优惠一半;而在一线城市,原本需缴契税15万元,新政后,优惠金额可以达到10万元。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对于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提振。
严跃进:直接激活中大户型房子的认购,即对于90至140平方米,或者140平方米以上的这些住房,都能够带来税费成本的减少。第二呢,也是利好一线城市的住房交易,过去一线城市认购中大型房子,契税税率肯定要高于全国水平的,现在也进一步降低了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助力市场进一步向好。第三,也是利好房企跟房东去库存,房企的中大户型住房交易会明显拉升的,也利好中大型二手房挂牌量的消化。
增值税方面,新政明确,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这是什么意思呢?严跃进解释,这将对优化二手房交易结构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严跃进:比如说某个一线城市的房东现在出售一套大户型的房子,过去会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的,要交增值税,就是现在出售的价格减去当时买的价格,然后乘个5%。对于1000万的住房来讲,我们估算过去增值税可能要达到10万到25万,还是比较高的。如果按照现在的政策,10万到25万的这个金额,他就可以不用交了,减税的效果非常好。直接影响后续出售持有两年以上的这种大房子,反过来是利好我们购房者,认购一些次新房和一些大户型的房子,它对于优化二手房交易结构、提升二手房交易都有积极的作用。
如果说前两项税收政策的变化是针对居民交易端的,那么在土地增值税方面的调整,则更多是针对房地产企业。新政明确,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什么是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预征率,能对房企起到怎样的支持作用?
李宇嘉: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开发商开发商品房项目,从购置土地到项目竣工交付,最后清算的时候,看土地评估价值增长了多少来征收。因为竣工交付的周期比较长,一般来讲在商品房项目销售阶段就会对开发商预征0.5%至1.5%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竣工交付以后再去清算。这次下降了0.5个百分点,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对预征率进行调整,意味着很多区域很可能会降低甚至取消预征,从而直接后移到项目交付后的清算环节,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开发商开工和拿地的积极性。
为了让新政更好落地见效,三部门还表示,要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优化资料提供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李旭红表示,这将有效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李旭红:还可以看到,税务总局通过一站式的办税服务,利用共享信息来开展数据的预填,简便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这一系列政策的酝酿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细化与灵活化,也彰显了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稳定预期的决心,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李宇嘉分析,此时发布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国家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心。
李宇嘉:房地产已经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住房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大家换房、改善的需求比较强烈,已经占主导。我们看到90到140平米面积段大概在新房市场占比至少是在30%到40%的比例。这个时候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这种差异已经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交易环节的成本大幅度下降,对于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是有重要意义的。
监制丨丁飞
记者丨王泽华 李思默
编辑丨李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房屋税费怎么计算,房屋税费计算器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