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陶思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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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资什么时间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可以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法规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因此,只要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至少每月发一次)都是可以的。


2


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方式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现金或银行卡转账: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到员工手中,不能用其他形式替代!

比如:

公司不能用购物卡、饭店优惠券等当作工资发放。

发放实物福利(比如节日礼品)是可以的,但这不能算作工资!

全额支付:公司不得随意扣减工资,除非是依法代扣的部分(比如税款、社保)。


3


支付工资时,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条以便了解自己的工资明细情况。

提醒大家:工资条是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证据,一定要保存好,尤其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非常有用!


4


遇到欠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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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

每个月的工资条一定要保存

注意核对工资发放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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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什么时间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可以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法规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因此,只要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至少每月发一次)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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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方式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现金或银行卡转账: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到员工手中,不能用其他形式替代!

比如:

公司不能用购物卡、饭店优惠券等当作工资发放。

发放实物福利(比如节日礼品)是可以的,但这不能算作工资!

全额支付:公司不得随意扣减工资,除非是依法代扣的部分(比如税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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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资时,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条以便了解自己的工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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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法律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劳动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


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新版


2021年对打工人来说真是个幸福年!


因为又又又又涨工资了!之前有31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最近又新增了3个省,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


除湖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9月1日开始执行以外,其他省市均已开始执行。


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在2019年施行的新个税法中,对工资条上的一些展示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

如果不提供意味着什么呢?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对企业中的普通职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都算做个人所得。


依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注意!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关于工资条学会六看一保存


一张小小的工资条,里面有很多细节也会涉及到劳动纠纷。因此在制作工资条时,也要根据这些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1、看工资条


工资条的时间可以体现公司的工资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


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


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于不发放或者延期发放并下个月还不到帐的)


如果时间上拖欠工资,员工可以以此为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所以HR在制作工资条需要仔细查看时间。


2、看工资总额和分项


HR要注意工资条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


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前文也说了,公司支付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因此HR也要注意这一点。


另外,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4、看五险一金


HR需要看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员工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5、看个税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


6、看企业年金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HR,需要查看企业年金缴费情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可查看企业缴费是否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以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


7、保存


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仲裁证据。


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各地规定大不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51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地方的规定,汇总7类如下,仅供学习参考。


1、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北京、上海、安徽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9〕71号,2019年5月8日。


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5号,2019年3月22日。


在确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下列项目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2、最低工资剔除住房公积金:江苏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2018年7月12日。


3、最低工资是否包含“三险一金”分情况:新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8﹞19号2018年3月6日。


4、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江西、湖南、宁夏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2017年10月30日。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2017年6月7日。


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97号。


5、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重庆、四川、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其中重庆、四川、山东明确的是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则规定的是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8〕229号。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8〕19号,2018年6月28日。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2016年6月30日。


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2016年6月30日。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2017年7月26日。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79号2017年6月22日。


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2018年3月27日。


6、其他类最低工资情形:基本上是第4类或者第5类。


此外,天津市属于第5类,即最低工资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过暂未找到官方文件,网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最低工资,那么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实际支付的工资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属于第5类,即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哈人社发(2013)30号]。


从山西、湖北、陕西、河南等多地的规定来看,基本上与《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类似,个别地方进行了细化。吉林、青海、福建、广西等地则没找到相关规定。


也就意味着,除了前5类地区有明文规定的外,其余地区的最低工资基本上包括社会保险费或者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第4类、第5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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