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权利思想的提出者是,动物权利论认为动物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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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书籍有哪些
你以为动物园只是简单的动物展示场所?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从昆明动物园猴山闹鼠患引发的猫猴冲突,到山东威海野生动物世界黑猩猩与小猪共处引发争议,再到美国多家动物园关闭大象展览,动物园里的故事远比你想象的更精彩。
去年年初,昆明动物园猴山鼠患成灾,园方竟想出往猴山放流浪猫的“奇招”,结果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游客拍到猴子虐待小猫,做出一些不堪入目的动作,此事瞬间登上热搜,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
爱猫人士痛心疾首,认为这是虐猫行为;有人觉得猴子无辜,毕竟它们不懂事;还有人调侃老鼠也很受伤。这一事件涉及家猫、猴子、老鼠三种动物,反映出动物在不同境遇下的复杂关系。
与此同时,山东威海一家野生动物世界将黑猩猩和小猪放在一起养,黑猩猩拖着小猪的视频引发关注,园方称它们是在玩耍,并非虐待。这两件事不禁让人质疑:城市动物园到底该怎么做?它们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实,很多城市动物园在运营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以昆明动物园为例,面对猴山鼠患,园方的处理方式极不专业。传统观念里猫捉老鼠天经地义,但如今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城市动物园大多隶属事业编制,资金依靠差额补贴,预算有限。
面对突如其来的鼠患,园方可能因缺乏资金和应对经验,才采取放猫这样的无奈之举。此外,动物园建筑基础和动物个体老龄化,员工观念陈旧,加上游客投喂等问题,导致鼠患日益严重。而网络舆情的压力,更让园方在处理问题时显得捉襟见肘。
在当今社会,网红动物层出不穷。它们有名字、有粉丝,被赋予人格化描述。国际上,津巴布韦的网红狮子塞西尔被猎人打死,引发了对战利品狩猎的广泛争议,甚至导致当地旅游收益下降和狮口过剩;柏林动物园的北极熊克努特,因被人类收养成为网红。
却也引发了关于动物福利和动物园运营利益分配的争论;史密森尼动物园的白枕鹤胡桃,因特殊的成长经历,出现了攻击同类、与饲养员亲近等异常行为,对游客产生了误导。
网红动物虽能吸引关注,但这种关注往往利弊参半。对于动物园来说,培养网红动物是把双刃剑,利用好了能增加收入、提升知名度,用于动物保护和研究;但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掩盖动物园在动物饲养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美国超过20家动物园关闭大象展览,理由是城市动物园面积不足以让大象自由活动。大象作为陆地上体型最大的动物,对空间需求极高,且智商高、种群关系紧密。即便动物园努力提供良好的丰容和环境,也难以满足大象的需求。
许多欧美动物园意识到引入大象是个错误,开始将大象送往救助中心或送回原生栖息地。反观国内,不少动物园仍热衷于饲养大象,甚至一些小县城的动物园也不惜租大象来吸引游客。
然而,大象伤人、生病等问题频发,凸显出国内动物园在大象饲养管理方面的不足。
那么,该如何判断动物在动物园过得好不好呢?这就涉及到动物福利的问题。
动物福利一般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让动物享受发挥天性的福利,比如长臂猿在野外几乎不下地,动物园应提供足够的栖架;大象天性喜欢玩水、裹泥巴,园方就该满足它们的需求。
二是保证动物不饥饿、不饥渴,避免出现沈阳森林动物园老虎吃老虎这样的悲剧。
三是让动物享受没有病痛的福利,动物园要及时为生病的动物治疗,不能厚此薄彼,像重庆动物园对熊猫和云豹截然不同的态度就备受诟病。
四是给予动物不受外界刺激的精神福利,通过丰容等方式,丰富动物的行为,减少刻板行为的出现。五是让动物享受合理营养饲料的福利,避免因喂食不当导致动物肥胖或营养不良。
动物权利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关于动物权利,存在两种基本路线:一种认为动物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另一种则从功利角度考虑动物的价值。主流思路是关注动物权利,避免人类为了微不足道的利益而伤害动物。
动物园的动物渴望自由吗?答案是肯定的。动物逃笼事件时有发生,它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但逃跑真的能让它们获得自由吗?纽约中央公园附属动物园的猫头鹰弗拉科,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放出来后,虽然一度成功捕食老鼠,但最终因体内有老鼠药、遭受撞击损伤而死亡。
与之相反,98 年洪水时,长江沿岸麋鹿院的一群麋鹿出逃后,在对岸建立了野外种群。可见,动物出逃后的生存状况取决于环境是否适宜。对于动物园来说,提高动物福利,让动物在有限环境中展示自然行为,才是给予它们自由的正确方式。
如果你打算去动物园,该怎么逛才能更有价值呢?首先要做好准备,提前在网上获取动物园地图,了解目标动物的相关信息,规划好游览路线。
带孩子去的话,要关注孩子的兴趣点,引导他们观察。同时,要遵守动物园的规章制度,不投喂、不用闪光灯、不拍玻璃、不喊叫、不追打动物。此外,还可以通过图鉴、科普书等提前预习,或者关注动物园官方账号,深入了解动物园。
动物园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争议。从关注动物权利的角度看,将动物关在动物园里需要谨慎对待。理想的动物园应确保动物的生活质量不低于野外,在活动范围受限的情况下,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食谱和安全保障,抵消动物失去的自由和活动空间。
虽然现实与理想还有很大差距,但我们期待动物园能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也许有一天,动物园会消失,那时我们将通过更有效的渠道了解动物的生活。
但在此之前,不妨多去动物园看看,用心感受动物的魅力,为保护动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科普#
文章来源: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
动物权利理论
《有罪的猪:稀奇古怪的动物法历史》是一部少见的由法学专家编写、汇集大量历史案例的动物法著作,不仅包括动物法领域的常规话题,即如何通过法律保护动物权益、各种法律概念应用于动物时面临何种困境,还以法律为引子,引出更耐人寻味的深层次问题,如哲学上反思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物种主义,伦理学上有关涵盖对象的争议,动物行为学关于人类能否理解动物的讨论,乃至各种关于动物认知、情感、意志的探究。
正如作者所言,《有罪的猪》一书,是“一系列幸运巧合”的产物:墨尔本法律学院的几位法学教授,兼负责评论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判决的博客编辑,在一次午餐闲谈中,意外发现彼此都对动物法有着深厚的兴趣,积累了大量可以娓娓道来的生动案例。两位作者一拍即合,随即有了这部旨在“让非法律专业人士走近法律”的法律与故事的“奇妙融合”。他们将历史上的法律与案例相结合,通过故事引领读者蹚过动物法历史的河流,鉴赏一路的风景,并思索其未来的走向。
无论在澳大利亚、欧美国家还是国内,从先民朴素的动物观念,到现代较健全的机构与制度性保障,人类对动物的保护与关爱,在各类典籍中屡见不鲜。时至今日,野生动物保护法案深入人心,反动物虐待法案也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和讨论。然而法律约束的往往是行为的下限,日常普遍意义上的人与动物关系,常常呈现出更复杂的局面。法律既表现为具体的法则法规,更是一段历史和人们真实生活的体现。追溯动物法历史,了解法律最初诞生的土壤及其在不同时期和国家的演变,实则追溯人类社会动物观念的变化,进而去思索人与动物的关系:它们在生物界占据怎样的地位,在人类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
《有罪的猪》,作者:(澳)凯蒂·巴尼特(澳)杰里米·甘斯,译者:邵逸,版本:商务印书馆2025年1月
动物观念的变化
就西方早期影响最深的动物思想而言,《圣经·创世记》第1章和第2章中,上帝让亚当为所见的动物命名,并告诉他:“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基督教认为,这意味着人对动物负有管理职责。而在前基督教时期,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界定生物界时,区分了三种灵魂: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理性灵魂。他认为,动物灵魂介于植物和人类之间,虽然拥有感觉和欲望,但缺乏理性。这一观点流传下来,延伸为后来盛行的“存在之巨链”(Great Chain of Being)的说法:整个宇宙万物构成一条自上而下的链条,从至善一直到无有;人处在离“神”最近的至善与其他低等生物之间。
在中世纪的西方文化中,动物被赋予人格属性,每种动物代表人身上的某种特性。直到17世纪,动物的隐喻和象征意义仍十分盛行,甚至超出了对动物本身科学价值的认知。以鸟类为例,鸟类学家在谈到某种鸟时,通常只描述何处能见到这种鸟、这种鸟是否适合食用、医疗价值如何,以及它所具有的“人性特征”(例如,鹪鹩被视为勇敢的象征,而雀类则呆笨无知)。此外,狮子代表残忍,绵羊代表软弱,而《有罪的猪》书名提及的“猪”,则被视为贪欲和淫欲的代表(不同于一些北欧民族视之为力量和繁荣的象征)。近代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一方面对动物的隐喻色彩“祛魅”,另一方面,机械论也试图将生命界囊括进来。以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言论为代表,他认为动物是“会动的机器”,并没有感觉和情感。这一观点也受到同时期英国哲学家洛克和博物学家约翰·雷等人的反驳:如果动物没有感觉,为何我们能体会到一只狗遭受毒打时的痛苦?
《有罪的猪》内封(局部)。
现代动物权利运动的兴起,推动了动物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这些法律的出现,既是因为人类逐渐认识到动物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也是人类反思自身固有观念的结果。《有罪的猪》前三部分“拥有动物”“控制动物”“归罪动物”,相对更多地涉及早期动物法的内容:如何确定人对动物的“占有”关系、动物犯错时如何对相关的人进行追责。相应的法律条款或是针对生产动物——提供肉、蛋、奶等物资的家养动物,例如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典》中盖尤斯关于蜜蜂的论述:“蜜蜂本质上是野生的,所以那些群居在我们树上的蜜蜂,除非被安置在我们的蜂箱里,否则就像在我们的树上筑巢的鸟儿一样,不再被视为是我们的。……飞离我们蜂箱的蜂群,只要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且不难找回,就被认为仍是我们的;否则就向第一个捕获者开放。”或是规定动物伤人或侵害人类利益时的处理方案,诸如牲畜越界侵入他人领地、牛抵人、狗咬人、马戏团大象踩踏造成混乱、饲养的动物气味或噪声对他人造成影响等。
超出一般认知范围的(也是动物法历史上较为“稀奇古怪”的),是针对通常无人拥有管束权利(也很难管束)的害虫、害兽的法律行为。例如中世纪晚期和现代早期欧洲对害兽的“咒逐”:“当地人在教会法庭上起诉大鼠、小鼠、蝗虫、象甲和其他害兽,对拒绝离开他们的田地与房屋、不服管教的动物宣布咒逐的判决。”在此类事件中,法庭对动物体个体特质的考量,表现出了“几乎令人吃惊的体贴细致”,不仅要确保被告能接收到传讯(例如把通告放在老鼠的洞口),煞有介事地开庭审判(通常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还要求给予被判放逐的啮齿动物们缓刑待遇:“给予所有处于婴幼儿期的个体……免费安全通行权和14天的额外缓刑;但缓刑期满后,所有个体必须离开,不论年龄大小和先前是否怀孕。”这种人道行为在现代人看来难以想象,甚至颇具喜剧色彩。究其原因,或许是顾念同为上帝子民,本着友好和谐相处的原则;又或是深知无法根除,恐惧其卷土重来的威慑,因而寄望于不可知的力量来仲裁。这种奇怪的法律,也是当时人们生态观念的体现。
全球化进程中的动物保护
如果说很多动物法问题在农业社会、前工业社会已经初见端倪且广受关注,那么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环境与资源的紧张日益凸显,与动物相关的养殖业、食品业、狩猎游憩活动等的发展,又催生了层出不穷的新型法律问题。从牲畜和家禽的集约化养殖到饲养、宰杀,整个过程的工业化和规模化,一方面大幅提升生产效率,解决了人类社会的粮食问题,另一方面,养殖场动物的生存状态与待遇、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也引起各方关于动物福利和环境伦理的争端。
《有罪的猪》后面三个部分“理解动物”“伤害动物”“保护动物”,更多地属于现代语境下的动物法问题,所关注的是人对动物的行为认知、人对动物实施的虐待或管理疏忽的行为失当,以及人对自己驯养的动物、食用的动物乃至日常以各种形式接触到的动物所应倾注的关心与爱护。动物法不单只是法律,更关乎道德,现代动物法属于环境伦理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维度的问题。人正逐渐脱离早期的“人类中心”“物种中心”,试图从动物视角、上帝视角去反思人与动物的关系;从单纯利用和控制动物,转向尊重和保护动物。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禁止或限制使用动物进行娱乐表演,如马戏团动物表演、残忍的斗兽游戏,并禁止猎杀和叛卖野生动物。实验室动物福利逐渐发展成为科学家自治的实验室动物关怀制度。
现代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重构,也在悄然间孕育出新的动物法律问题。例如,公司员工离职,是否有权带走出于职务原因一直由其负责喂养和照料并在朝夕相处间培养了深厚感情的狗?夫妻离异或情侣分手后,双方共同饲养的宠物应当判给哪方?如果引起争议的是双方共有的小孩,或许可以询问小孩本人的意见,或由法院充分权衡各方条件,从小孩的健康与福祉出发,为其争取最大利益。而就动物而言,是仍旧视为财产来分配,还是作为与人建立情感联系的家庭成员来仲裁?法院应首先考虑主人们的利益,还是把动物的利益与情感需求放在第一位?迄今为止,法律并未对此给出明确的规定,即便法官,也难免在理性与情感的作用下左右摇摆。由此可见,动物法并没有一种直线发展的演进历程,而是呈现为更多复杂的面向。动物法历史的“稀奇古怪”,正是源于此。
撰文/熊姣
编辑/何安安
校对/薛京宁
动物权利倡导者叫停致命实验
作者:肖文超(曲阜师范大学教授)
宠物饲养古已有之,但宠物成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则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在那之前,宠物史研究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仅零散出现于西方社会史、文化史的相关研究中,主要关注宠物作为社会地位象征的角色与作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西方史学的“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以及“动物转向”,宠物史学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开始受到关注。1974年,动物史学者查尔斯·菲尼亚斯博士在《社会史杂志》提出历史学家应重视近代社会的宠物研究,并预言宠物史学将会成为社会史研究的下一个潮流。此后的几十年间,关于宠物史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宠物史研究逐渐走向兴盛。
历史学家之所以对宠物史研究感兴趣,一方面是受到社会史、新文化史、日常生活史以及动物史学等新史学理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动物权利保护运动、宠物消费文化兴起等都客观上推动了学者关注并探讨宠物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角色,以及人类与宠物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宠物饲养是西方现代性中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结果。艺术史家约翰·伯杰认为,宠物作为现代家庭的一部分,既是消费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现代性异化的体现。通过养宠物,家庭成为消费社会的缩影,并通过这些象征性联系与外部世界产生疏离。大多数宠物史研究者接受这一观点,并用“补偿理论”来解释宠物饲养的兴起。他们认为宠物之所以变得普遍,不仅是因为宠物弥补了近代以来城市化进程加速导致的人类对大自然的疏离感,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人与自然直接接触的需求。在快节奏、高压力的城市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淡化,而宠物成为人们与自然之间的一种联系纽带。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城市生活中的孤独感,还能提供心理上的舒适和满足感。
作为西方史学的分支,从本质上说,宠物史研究的主题应是书写人类与宠物之间关系互动的历史。但是,实际上由于对宠物界定的认知不同,研究者们容易陷入“哪些动物是宠物?”“近代以前有宠物吗?”等争论中。这种争论源于菲尼亚斯博士对宠物饲养原因的总结。他将城市化、中产阶级和核心家庭的兴起,以及资本主义消费文化的扩张列为西方社会宠物饲养的原因,以致探讨宠物与西方现代性的关系成为宠物史研究的主流范式。
主流范式之外,仍有诸多围绕宠物认知而展开的讨论。一些学者试图表明宠物早在步入近代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比利时历史学者莉莉安·博德森在《古代希腊和罗马的宠物饲养》一文中指出,“在古典时代,养宠物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现象”。博德森还认为宠物饲养中蕴含的“感情”不应再被视为一种独特的近代现象。伦敦大学学院凯瑟琳·梅克尔博士在《中世纪的宠物》一书中认为生活在中世纪的动物同样符合近代宠物的定义。
承认古代有宠物的说法受到质疑。加拿大温尼伯大学迈克尔·麦金农教授认为尽管古代确实存在饲养宠物的情况,但将其与近代文化联系起来时应保持谨慎。挪威卑尔根大学英格维尔德·吉尔赫斯教授认为,希腊—罗马社会并不是一个类似于近代资本主义的宠物饲养社会。因此,建议在讨论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时完全避免使用“宠物”一词。这些学者认为古代并不存在真正的宠物,将宠物与近代社会关联起来仍然构成他们宠物叙事的主题。
大部分研究近代宠物的学者都认同怀疑论者的观点——即近代之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宠物。大多数关于近代宠物的研究都以此为出发点。这些研究致力于解释“近代宠物饲养的兴起”,其目的是展示近代世界的发展如何引发了“西方文化中特定家养动物地位的显著变化”,即人与特定家养动物的关系不再以人类的剥削为主,而是以关爱和陪伴为特征。
宠物饲养与西方现代性之间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所偏好的“宠物”的严格定义,不仅影响了宠物史研究者的研究方法,而且影响了宠物史的书写。此外,受西方史学理论转向的影响,宠物史研究体现出鲜明的跨学科特点。宠物史与文化史、情感史、城市史、环境史、医疗社会史、经济史等有着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从而诞生了诸如宠物情感史、宠物文化史、宠物环境史、宠物经济史、宠物医疗史等研究领域。
需要指出的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宠物史书写并没有突出强调主人与宠物之间所体现的显著互动,而是将宠物作为解释人类社会历史变化的工具,关注宠物饲养如何反映了人类历史社会内部的变化。以宠物情感研究为例,杰基·哈维在《动物伴侣:人类与他们的宠物》一书中从文学、艺术和考古学证据出发,探讨了人类与生活中的动物之间的复杂联系,同时对人类与宠物之间最悠久的情感关系提出了新的见解。但作者明确指出该书探索的历史不是宠物的历史,而是人类作为宠物主人的历史。同时,历史学家更倾向于将宠物与近代历史发展联系在一起,往往围绕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构建叙事,而非专注于宠物饲养本身。宠物史学之所以重点关注宠物饲养与社会变革的关系,与将宠物视为某种象征而非“真实”动物的观念有关。与传统社会中动物承担实际功能并融入日常生活不同,现代社会中的宠物更多承担象征性和情感性的角色,成为家庭文化和个人经历的一部分。这一转变与社会变革密切相关。宠物史学试图通过研究宠物饲养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系,进而揭示社会变化与人类情感需求的演变。
美国丹佛大学历史学教授英格丽德·塔戈在《动物伴侣:18世纪英国的宠物与社会变迁》一书中,将宠物的传播与英帝国的崛起、消费文化的出现以及启蒙运动带来的知识革命等变革联系起来,致力于解释新兴宠物饲养文化如何反映这些变革。美国康涅狄格州三一学院凯瑟琳·凯特教授《十九世纪巴黎的宠物饲养》一书认为宠物饲养的普及与资产阶级文化的兴起密切相关,饲养宠物不仅是资产阶级对其独特生活方式的展现,也是对“现代性问题”和他们所创造的“冷漠世界”的回应。伦敦大学简·哈姆雷特教授和杜伦大学朱莉·斯特兰奇教授合著的《宠物革命:动物与近代英国生活的形成》一书则追踪了过去两个世纪英国人对宠物的热爱,展示了宠物食品、药品和商店等宠物经济是如何爆炸式发展的,并认为宠物从根本上重塑了我们的现代生活。总之,在现代宠物史学视域中,宠物被视为人类对自然支配关系的副产品。相关宠物史学论著对宠物与人类之间的实际日常互动以及这些互动模式如何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改变关注较少。
尽管宠物与西方现代性关联的书写范式成为主流,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提出疑问。人类学家对宠物饲养是近代社会独有的观点进行了批判,认为即使在狩猎采集社会中,人们也常常以与近代宠物相似的方式对待动物。因此,宠物并非近代社会结构性发展的副产品。如果宠物史书写仅与现代性进行关联,那么宠物史研究的视野将会变得非常狭隘。但是,大多数宠物史研究者并不对动物的存在感兴趣,也未能揭示人类与动物互动关系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性。
进入21世纪后,动物史学已经对传统宠物史研究范式提出新挑战。部分历史学者开始意识到宠物史研究需要更广泛的宠物定义,去揭示人类与宠物之间互动关系的复杂性。宠物史学不能再将宠物仅视作人类生活中某种“更深层次问题”的简单反映,而需要视宠物为真实的与人类产生复杂关系的动物。这种研究范式有助于书写人类与动物亲密关系的新历史,同时也预示着宠物史学未来研究的新方向。
《光明日报》(2025年01月20日 14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动物权利主义认为,动物就其本质
一、背向赛博格,转向狗
美国文化学者唐娜·哈拉维的《伴侣物种宣言》近期中文出版,对于大部分读者而言,哈拉维以“赛博格之母”而闻名知识界,乍看起来她与“动物”“伴侣物种”相去甚远。特别是这篇宣言还有个副标题“狗、人和意义重大的他者”,难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能构想“集成电路中的女性主义”“我们都是赛博格”[1]的先锋理论家,在人工智能技术真的成为现实的时代,反而退回到“狗窝”里寻求毛茸茸的关怀,并把它视为“意义重大的他者”了吗?
《伴侣物种宣言》书封
其实在哈拉维的书写对象中,一部分是赛博格、转基因肿瘤鼠(OncoMouse)[2]等与当代科技紧密相关、被科技彻底占据和重写的对象,另一部分则是类人猿、狗、章鱼、合欢树和肉食鸡等通常被归为“自然生物”的存在。虽然在中文读者视野里,好像前者更“重要”,或者说更值得严肃对待,但在哈拉维整体的思考中,这二者并无分别。基督教文化区分受造与受生,人造物与自然物分别配有不同的身份主体、身心关系和文化符号,然而在哈拉维这里,“自然”和“科技”的认识论分界线从来都不存在,赛博格这种人机混成物是被冷战催化出的“自然而然的”生命(《赛博格宣言》),而类人猿也是在特殊的科学视觉结构下才浮现出来的产物(《自然的重塑》)。伴侣物种并非一个自然人和一只自然狗在草坪上嬉戏的田园牧歌,而是被科技、历史与社会状态高度决定的人-狗关系,并试图从中产生在权力与服从、权利与身份、爱欲与依恋之外的关系模式:摄受(prehension)共生。这个陌生的概念源自英国哲学家艾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它在理解《伴侣物种宣言》中占中心地位。怀特海的哲学体系比较特殊,他的世界处于永恒的变动状态中,构成世界的每个“实际存有”(entity)并不是固定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主动摄受(感知、联系、领悟、相遇)中塑造自身,偶然性远远要比预先设定的结构、意图更重要。因此,哈拉维想要实现的伴侣物种之间并不是任何一种能构成对位的关系,比如主客体、主奴、行动者与资源等等,而是更彻底地塑造彼此。在哈拉维所详尽描绘的人跟狗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主人与宠物”,在具体关系中它们的复杂性远超过我们的一般理解,并且它们的确向着一种令人激动的未来敞开:在这之前,谁会意识到一只狗能激发一位学者重新思考关系、友谊这些基本概念呢?
二、背向理论,转向复杂性
学者约瑟夫·施耐德曾将哈拉维的思想概括为“live theory”(活生生的理论),它也可以是“关于生命的理论”。 究其写作动机,作为在生物学尤其是动物学领域受过专业训练的学者,哈拉维对具体的、活生生且充满细节的生命的喜爱和研究是一以贯之的。在她的自述中,这甚至成为她离开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投身科学史乃至文化研究的理由,因为前者在玻璃切片和实验室式科学中远离了具体生命,文化研究和批判理论却有着更鲜活的关怀感。对于上世纪60年代的研究生哈拉维而言,以冲击西方资本主义父权制文明为目标的批判理论是揭示表层世界/意识形态运行规律的思想武器,它的力量正在于对当时被忽视和被压迫对象的触及,并首次赋予他们文化上的合法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在《灵长类视觉》中,哈拉维将对“泰迪熊父权制”的批判同20世纪早期的美国博物学传统关联起来,将对泰勒制资本主义的批判同罗伯特·亚尔克斯的行为主义灵长类学研究范式同步,而要到70年代女性主义运动兴起,科学家们才终于在灵长类身上发现了性别这一麻烦。在她写于1990-2000年代的文章中,亦可见明显的以批判理论为框架的行文思路。可以说,将批判理论作为西方资本主义父权制文明的解蔽,指出科学、性别、种族、文明等大词是如何被搭建,并成为常识系统的理所当然,是哈拉维在《伴侣物种宣言》之前非常明显的工作。
然而问题在于,具体生命和具体知识,同抽象性和整体性的批判理论之间本身就存在着知识方法上的差异,随着我们越发地与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各种非人对象发生互动,我们也会越发发现,批判理论、当代哲学理论并不“关心”非人生命这一庞大沉默的存在。哈拉维多次批评哈贝马斯、德里达、德勒兹、阿甘本等人对动物及其他生物的论述显示出他们对非人生命本身毫无兴趣,基本上仅作为抽象理念去使用非人生命的形象,从而制造或拆解自己的“人类学机器”。这种批评不是指责,更多是遗憾:如果德里达多想想黑猫为何凝视他,是不是《动物,故我在》会更彻底地击穿人类中心知识[3]?如果德勒兹不一概蔑称养猫养狗的都是满足弗洛伊德式自恋的傻蛋,“生成动物”会不会不那么模糊暧昧[4]?而另一种主流的理解动物的知识,则是将动物视为需要被人类可怜、关怀和拯救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彼得·辛格等人提出了动物权利论。需要说明的是,动物权利论在当下争取动物福利的实践中发挥了有力的作用,我们依旧需要动物权利论,但从思想的角度而言,它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动物权利论有很强的西方发达世界视角,它将动物免于受苦的权利视为所有权利中的核心,通过“人同此心”来唤起人们拯救动物免于痛苦,然而问题是,无法感受到受苦的生命(比如无脊椎动物)是否没有拯救的必要?要根据感受能力的不同划分动物的等级吗?免于受苦是动物最优先的期望吗?在拯救受难者的框架下,动物“权利”的赋予者依旧是人类,而且是非常少数的人类。
关心非人生命并不意味着要转移对人类社会问题的关切(正如很多人对动物研究、生态研究的攻击),恰恰相反,人类状况要求我们开始注意非人生命:所谓“人类世”就是各种人、非人生命、环境、资源的命运都被紧密地捆在一起,牵一发动全球。当今非人生命不在被放逐的野外,而在工业化食物、生物制药、生物能源、大规模传染病和全球气候变暖中,每道链条经过无数生命的干预影响,最终传导至人类,人类实际上栖身于一个极端庞大复杂的网络系统,很难再用传统的人与物、主动与被动、人与非人、生命与非生命的标准来谈论自我之外的未命名大多数。我们该如何去描述一只出现在连锁快餐店的白羽鸡?它可能在集约式养殖场极端狭小的鸡笼里短促地度过了一生,跨国冷链将它运输到全球的门店,它有概率感染上由迁徙候鸟带来的禽流感,也可能成为落后地区儿童能获得的优质蛋白质……任何一种简单的、静止的描述都变得十分局限,在这样的情况下,创立像伴侣物种这样新的概念并讨论人类与之的可能关系,是非常亟需的尝试。
三、活生生的知识
在书里,“伴侣物种”指相互纠缠、彼此生成的生命们,看起来非常宽泛,真正重要的是由这种深度介入的伴侣状态而产生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温馨,充满耐心、友爱和沟通的关系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哈拉维说:“伴侣物种不是那类供二十世纪早期格林威治艺术村的无政府主义者作为谈资的友伴式配偶。关系形式多样化,悬而未决,尚未完成,相因而生。”共构性、有限性、不纯粹性、历史性和复杂性才是伴侣物种的特点,哈拉维深知,生命之间的和谐乐章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幻象,人类尤其擅长在“自然”所属物身上找到“文明”的合法性证据,《灵长类视觉》已然证明了这一点。那么为什么伴侣物种,尤其是在这篇文章里狗是特别的呢?
跟《赛博格宣言》非常不同的是,《伴侣物种宣言》由发散性的故事、个人经验和感受组成,个人的声音在一篇理论文本里如此刺耳,以至于它本身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伴侣物种宣言》的写作灵感始于哈拉维同她的澳牧罗兰与凯恩参加敏捷赛,一种类似于马术比赛那样、人狗需要在短时间内高度配合完成的运动。她花了大量的篇幅津津有味地介绍自家狗在游戏中的表现,哪种训练方式更合适,人跟狗的相互关系如何浮动,甚至是牧羊犬品种和血系的历史、犬类遗传病等等,颇有“玩狗丧志”之感。在期待获得先锋理论工具的读者预期中,这些都是日常甚至庸常的知识,起码也是边缘的、不值得讨论和不重要的知识,它无法帮助我们完成一篇合格的后人类研究报告。用哈拉维自嘲的话来说就是:“我非常清楚,在哲学探索或自然文化的民族志中,一个带着狗玩敏捷赛的美国中年白人妇女,是无法与‘太空人’或‘银翼杀手’及其转基因亲属相提并论的。”但是她想要做的,恰恰是认识方法的革新:面对完全陌生和异质的对象时,从真切扎实甚至笨拙的体验和观察开始,伴随对象一起学习并建立知识,并在互动过程中改变自我。这不是田野调查,而是试图让研究者在自我改造中重新生成主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狗改变了生物学博士的许多认识:在高度紧张的游戏中,狗的表现往往比人更好,更坚定自信,能够敏锐意识到同伴人类的反应;狗愿意且能够遵守纪律、付出辛苦;狗更懂得信任和提供情绪……在知识上,狗点燃了她深入人狗关系的生物-经济-社会-历史网络的热情,因此,我们得以了解以生物和基因信息为商品的资本主义网络,与殖民历史互为表里的物种全球大迁徙,被成本核算、风险控制所界定的野生动物保护……狗的世界并不贫乏,人的知识才是。与狗参加敏捷赛是案例之一,同样的故事可以发生在人与任何非人生命的互动中,伴侣物种的共构性、有限性、不纯粹性、历史性和复杂性可以在任何关系中编织故事。哈拉维自己在后续著作《与物种相遇》中有很多尝试,受伴侣物种理论影响而开展的多物种民族志研究也有许多案例,比如实验室动物与人的关系、阿拉伯金合欢树与蚂蚁、城市居民与鸽子等等。
《伴侣物种宣言》并非没有争议,甚至英文版出版时引发的争议要远大于赞成,但它的意义恰在于它引发了绵延至今的讨论和互动,知识与知识之间摄受共生。在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想起文学家库切的一本小书,《动物的生命》。其中,主角发现,自己在动物议题上的坚持,让她几乎被知识分子同行放逐到荒野上去,而自己坚持的不过是很朴素的观点:诗性和感性地去感受动物,不要让理性成为知识标尺。她与哲学家在晚宴上争辩,是否因为牛不具有人类的思想体系,屠宰就无需伦理辩论:“那位哲学家问道:严格说来,我们能说小牛失去它的母亲吗?小牛能充分认识到失去母亲的意义吗?小牛最终能充分认识它心怀的失落感就是失去母亲的感觉吗?小牛掌握不了‘存在’与‘失去’、‘自我’与‘他人’这些概念,由此得出结论,严格说来,小牛不能被说成是失去了什么。严格说来,要想失去什么,先得去上哲学课。这种哲学是什么东西?我要说,把它扔到一边吧。这种琐碎无用的辨别有什么好处呢?”《伴侣物种宣言》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个问号:与其争论“人对狗的训练究竟是规训(福柯),是爱(弗洛伊德),还是欲望投射(德勒兹)”,为什么不问问活生生的狗?这个研究对象时刻以湿漉漉的鼻头和不断摇动的尾巴提示我们它的存在,吠叫、被翻出的食物和打碎的花瓶扰动我们的生活,不幸的是我们依旧视而不见,幸运的是它就在我们眼前,我们可以立即开始。
注释:
[1] 均是引自《赛博格宣言》的常见理论名句。
[2] 肿瘤鼠(OncoMouse)指由哈佛大学和杜邦公司联合研发的基因修改实验用鼠,科学家用它进行大量癌症用药实验。肿瘤鼠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欧美世界引发广泛的关于生命专利权、基因编辑伦理的讨论,哈拉维对肿瘤鼠的讨论见Modest_Witness@Second_Millennium一书。
[3] 德里达在晚年著作《动物,故我在》开篇提及了自己的一个生活场景:在洗澡时,自己养的宠物黑猫溜进浴室,以十分陌生的眼神盯着他,德里达意识到自己竟然会为一只动物看自己的眼神感到尴尬。这成为他开始思考动物之于后现代哲学的一个契机。
[4] 在《千高原》中,德勒兹和瓜塔里在批判精神分析学说时多次引用人阐释动物的例子,认为人们对动物尤其是宠物的喜爱只是一种精神分析式自恋的投射,同时在本书里提出了抽象的哲学概念“生成动物”。
王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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