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尺寸标准多少,合同章尺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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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第六章第 2 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板块,考试分值通常在 4 - 6 分。合同明确了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对项目的顺利推进起着关键作用。接下来,我们从知识框架梳理、经典真题解析和备考实用建议三个维度深入剖析。
一、知识框架梳理(一)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由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等组成。其中,协议书是合同的核心文件,它明确了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关键内容。例如,在某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工程名称为 “XX 商务大厦建设项目”,承包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工期为 500 日历天,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合同价款为 1.5 亿元。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和补充,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特殊约定。例如,在某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价款调整方法、工期延误的责任认定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以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例如,在某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中,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场地周边临时道路的通行许可,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能够顺利运输到施工现场。发包人应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例如,某建筑项目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图纸和相关资料,包括自来水管道、燃气管道、电缆等的位置和走向,为承包人施工提供了重要依据。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若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可能导致承包人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例如,在某桥梁建设项目中,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完成桥梁的基础施工、桥墩浇筑、桥梁架设等各项工程内容,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混凝土蜂窝麻面等缺陷进行及时修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水排放等,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的生态环境。例如,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过滤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内的交通组织和管理,确保施工场地内的道路畅通,满足施工车辆和人员的通行需求。例如,在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道路,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安排专人指挥交通,避免施工车辆和人员在场地内发生拥堵和安全事故。(二)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包装、交付及运输方式、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等。标的明确采购的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例如,某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标的为强度等级为 C30 的商品混凝土,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质量标准,且坍落度控制在 160 - 180mm 之间。数量条款约定采购的具体数量或计量方法。包装条款规定材料的包装方式,以确保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例如,袋装水泥应采用防潮包装,钢材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妥善包装。交付及运输方式明确材料的交付地点、时间以及运输方式,如某采购合同约定由供应商将建筑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验收条款确定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时间,如对钢筋的验收,可通过抽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等,验收时间为材料到货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价格条款约定材料的单价、总价及价格调整方式。结算条款明确结算方式,如货到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货款。违约责任规定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如供应商延迟交货应按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类似,设备采购合同也包含标的、数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装、交付及运输方式、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但设备采购合同在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方面更为严格和详细。例如,在某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合同中,对塔吊的技术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幅度、回转速度等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设备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故障率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设备的验收通常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除了外观检查、数量核对,还需进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以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例如,采购的电梯设备到货后,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才算完成验收。(三)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其特点是合同关系简单,业主只与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减少了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例如,在某大型化工项目中,业主与一家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该企业负责项目从设计、设备采购到施工、试运行的全过程,业主只需与这一家企业对接,协调管理工作相对简化。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的深度融合,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例如,在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设备采购情况,优化设计方案,避免设计与施工脱节,减少设计变更,降低项目成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等内容。工程范围明确总承包商的工作内容,如某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工期条款确定项目的开始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质量标准规定工程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如某工程要求达到国家优质工程奖标准。合同价款明确总承包总价或计价方式,以及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双方权利义务条款详细规定业主和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业主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总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条款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等。竣工验收条款明确竣工验收的标准、程序和时间,只有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才能正式交付使用。缺陷责任与保修条款规定总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以及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等内容。二、经典真题解析【真题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及证明材料的最迟时间为( )
A.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
B.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
C. 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14 天
D.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
【答案】B
【解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B 正确。A、C、D 选项时间均不符合规定。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B。
【真题 2】关于物资采购合同中交货日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B. 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C. 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D. 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E. 采购方提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答案】ABC
【解析】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A 选项);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B 选项);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C 选项)。D 选项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不是以供货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E 选项采购方提货的,不是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
三、备考实用建议对比记忆不同合同内容要点: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各有侧重。通过列表对比,详细梳理它们在合同文件组成、双方责任义务、关键条款(如价格条款、验收条款)等方面的差异,如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具体责任,建筑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在技术标准和验收方式上的不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及主要内容,强化记忆,避免混淆。梳理合同条款逻辑关系:每种合同的条款之间存在紧密逻辑联系。绘制思维导图,以合同主要条款为分支,展开各条款的具体内容,并标注条款间的关联,如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条款与合同价款调整条款的关系,物资采购合同中交付条款与验收条款的先后顺序等,从整体逻辑上把握合同内容,有助于理解和记忆。结合案例理解合同应用:建设工程合同内容较为抽象,结合实际工程项目案例理解其在项目中的具体应用,能加深记忆。例如,分析某建筑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何依据合同条款处理工程变更、支付工程款等问题,以及某设备采购合同中设备验收环节出现争议时,如何依据合同约定解决,从实际操作层面掌握合同要点。借助真题强化知识:通过做真题,熟悉考试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方式和重点,了解命题规律。针对做错的题目,深入分析原因,是对合同条款理解有误,还是对不同合同的差异掌握不熟练,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强化训练。同时,总结真题中的答题技巧,提高答题准确率和速度。掌握好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这一章节内容,对于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以及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管理科目考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考生们认真备考,扎实掌握相关知识,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单位合同章尺寸
家人们,谁懂啊!第一次给电子版资料加盖公章的时候,我真的手忙脚乱,感觉脑袋都要冒烟了。好在经过一番折腾,总算弄到了完整流程,现在就迫不及待来把这个实用技能分享给大家,哪怕是新手小白也能轻松上手 。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第一种:电子盖章法
第一步:拍张清晰的公章照片
找张空白的A4打印纸,把公章盖上去,盖清楚点。然后用手机拍下来,注意光线要好,别拍得太暗或者有影子。拍完后,用手机自带的编辑功能,把公章周围的白纸剪掉,只留下圆形的公章部分。
第二步:把公章放进WPS文件里
1. 将手机相机里编辑好的公章图片,可以通过微信传到电脑桌面上保存备用。
2. 双击打开WPS,找到你要盖章的文件,精准找到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 。
3. 点击菜单栏上面的「插入」,再选「图片」,把桌面上放的公章照片找到,插入到文件里面。
4.点击公章图片,在菜单栏选择 「环绕方式」 里面的「浮于文字上方」,这样便于清楚的调整位置。
5. 选中公章图片,选「大小」,把宽和高都调成4厘米,反正我选的是这样的,自己可以根据适当调整(就跟平时盖的公章大小差不多)。
6.再次选中图片,点击设置透明度,对着公章的空白部分轻轻一点,让那些多余的背景不是很明显了 。
7. 选中公章图片,找到「调整」,把对比度调高到60%,亮度调高到60%,这样公章颜色会更清楚。我看到公章红色的亮度差不多醒目就可以了,背景就感觉到完全消失了。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亮度和对比度。
8.再选中公章图片,再点菜单栏上的「环绕方式」,选「浮在文字下面」,这样选是为了上面的字体更清晰,不被遮挡,视觉效果更加的舒服。
9.最后,把公章拖到文件中所需要盖章的地方就行啦!
就这样,大功就搞成了!折腾了几个小时终于搞定!第一次操作可能有点手忙脚乱,但熟悉流程后就很简单啦!
第二种:打印扫描法
第一步:先将电子文档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来(确保对方公章呈现红色),接着在纸质文件上加盖自己的实体公章,此时两枚公章均为真实红章。
第二步:随后用手机相机扫描纸质文件,保存为清晰的电子图片,图片为PDF格式,再将这些独立的PDF图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第三步:我手机下载的这个软件——iLovePDF,打开软件,找到“合并PDF”功能。选择需要合并的独立PDF图像,可按顺序添加。确认文件顺序无误后,点击“合并”按钮,即可将独立PDF图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再下载就可以了。
以上两种方法,你们觉得哪一种方法又方便又快捷,可按需灵活选择。
第一种电子盖章法:全程线上操作,无需打印耗材,位置、尺寸调整便捷,适合紧急文件或需频繁修改的场景,熟练后几分钟即可完成。
第二种打印扫描法:保留真实红章质感,法律效力直观,适合合同、公文等对盖章真实性要求高的正式场景,操作简单易上手,但需借助打印机和扫描设备。
经过两种方法的实操体验后,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打印扫描法,感觉它更贴合我的使用习惯。你们使用习惯哪种方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合同章尺寸大小对照表
一份严谨的合同不仅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能有效预防潜在纠纷。本文将系统梳理合同审核的核心要点,提供一份全面的审核清单,帮助企业和法务人员高效把控合同风险,确保合同合法合规且切实可行。
合同审核是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需从多个维度全面审查。以下是合同审核的核心内容及要点:
核心目的:确认合同各方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资格。
1、主体真实性自然人:核实身份证、户籍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与合同一致。
法人或组织:审查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确认主体存续(如是否年检、吊销或注销)。
2、主体权限法定代表人:确认签字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持有合法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并明确授权范围、期限)。
特殊行业资质:如医疗、建筑、金融等,需审查是否具备相应行政许可或资质证书(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二、合同形式与内容合法性审核核心目的:确保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形式合法性法律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如建设工程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涉及不动产、股权等特殊标的的合同,需符合法定登记、批准程序(如房屋买卖需办理过户登记)。
2、内容合法性禁止性条款
排除违反《民法典》《刑法》及行业法规的内容(如约定违法分包、高利贷、侵犯知识产权等)。
强制性义务
确保合同约定不规避法定责任(如用人单位免除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格式条款
审查是否存在免除己方主要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三、合同条款完备性审核核心目的:确保合同内容完整,避免因条款缺失导致履行争议。
1、必备条款(以《民法典》为例)
主体信息:明确各方名称 / 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标的:清晰描述货物、服务、权利等(如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
价款或报酬:金额、支付方式(现金 / 转账)、支付期限、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 / 普通发票)。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如交货时间、服务周期、履行地点(需具体到市 / 区)、运输方式。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后果(如违约金比例、赔偿范围)。
争议解决: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注意仲裁协议需明确唯一机构,且不得同时约定诉讼和仲裁)。
2、特殊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涉及技术、设计、软件等标的时,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范围。
保密条款: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内容,约定保密期限及泄密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列明不可抗力情形(如地震、疫情)及免责范围、通知义务。
解除条款: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一方严重违约、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XX 日)及程序。
四、权利义务对等性审核核心目的:避免合同权利义务失衡,防范 “显失公平” 风险。
1、义务分配合理性审查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否匹配(如甲方付款义务与乙方交货义务是否同步约定)。
警惕 “单边义务” 条款(如仅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或一方享有单方变更权、解除权)。
2、风险分担公平性明确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时点(如交货前由卖方承担,交货后由买方承担)。
避免将法定应由己方承担的风险强制转移给对方(如产品质量责任不得通过合同免除)。
五、语言表述准确性审核核心目的:确保条款语义明确,避免歧义或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1、用词严谨性避免使用 “可能”“尽量”“争取” 等模糊词汇,应明确具体时间(如 “收到货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发货” 而非 “尽快发货”)。
界定易混淆术语(如 “定金” 与 “订金”,前者适用定金罚则,后者仅为预付款)。
2、逻辑一致性条款之间无冲突(如违约金比例不得与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矛盾)。
前后称谓统一(如 “甲方”“乙方” 需与合同首部主体一致,不得中途混用)。
六、附生效条件与手续审核核心目的:确认合同生效要件是否完备。
1、生效条件约定 “附生效条件” 的合同(如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需审查是否已满足条件。
涉及第三方审批的(如合资企业合同需经商务部门批准),需确认审批流程是否完成。
2、签署与盖章自然人需本人签字(或按手印),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多页合同需加盖骑缝章,附件需注明 “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签字盖章。
七、其他特殊事项审核1、履约能力评估
对重大合同(如标的额超百万元),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涉诉记录查询对方履约能力(如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
2、既往合作风险排查
若与对方有历史合作,需审查过往合同履行情况(如是否频繁违约、争议解决记录),避免重复风险。
3、行业特殊要求
如建设工程合同需审查招投标程序合规性、监理条款;劳动合同需明确社会保险缴纳、加班工资计算等。
八、合同审核流程建议初步审查:快速浏览合同,标注明显违法或条款缺失问题。
详细逐条审查:按上述维度逐条款分析,记录问题并与客户 / 业务部门沟通修改。
风险分级:对高风险条款(如违约责任不明确、主体资质存疑)重点标注,提示客户重点关注。
出具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列明问题、法律依据及修改建议,必要时提供示范条款。
通过系统性审核,可有效降低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标准化审核清单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协助把关。
本文由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作者【敏尔说财税】,微信公众号:【B端起飞啦】,原创/授权 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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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人是谁
熟悉今天文书运作流程的读者们都知道:文书上的署名未必是当事人亲笔签名,很可能是使用了签名章。比如在大学里面,校长的名字广泛出现在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各类以学校为甲方或乙方的合同书或标书、校内各种职务职称的任命书或聘书上。上述场合中,校长的署名往往都是签名章。特别是像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这类非常制式的文件,由于内容已经得到各类机构层层审核把关,校长的名章可以安然地奇钤印上。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校长的签名章必须来自于他的亲笔签名,而非在电脑中随便找个字体用上。
换言之,今天在法律上存在效力的名字是当事人的亲笔签名。这套办法在纸张流行的时代便是通行标准。今日能看到唐宋以来,纸张上留下的“画押”,比较常见的是唐玄宗、宋徽宗和宋高宗的字。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宋徽宗的“天下一人”,气势很足。“画押”的作用相当于防伪签名,既能表明是署名人的亲笔签名,又不那么好模仿。既能让人一眼便知此签名大有来头,又不会让更多的人轻易看到。但是在简帛时代,我们尚未看到辨识度特别高的签名或者画押。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简牍的宽度限制了签名的大小。一般竹简的宽度就是1-2厘米,在这么窄的空间内,要龙飞凤舞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确实比较困难。
邢义田先生曾经仔细辨认过汉代居延和敦煌边塞地区的文书。此前,也有大量的中外学者做过这个工作。大家努力的方向便是寻找这些官方文件上,是否存在着长官的亲笔签名。他的结论是:多数的文书都是由属吏或者代理人代署或者代批,真正由长官签署的文件,实在是少而又少。这个研究结果其实指向了一个显著的事实,即简帛时代长官的签名对于文件的效力并非最重要。也就是说,虽然秦朝以后中国特别重视文书行政,但在文书行政中,长官的个人色彩并非最为关键。
汉代居延
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一点都不稀奇。简帛时代的文书需要通过抄写而作大量复制。在抄件上,长官自然不会亲笔签名,由书手直接写上长官的名字即可。类似的情况今天也有。很多公开发布的公文下方无须录入长官的名字,只要写上长官的职务,并空缺姓名即可。那么在文书的原件上呢,长官总要亲笔签名了吧?实际情况也是未必。对于那些大量的例行文书,长官也不会亲笔签名。即便是需要长官出具意见的文书,其实长官也不用拿意见,只要属吏代作批示就行了。
这么说,长官的权力岂不是被属吏侵夺了吗?事实上的确如此。不过在简帛时代的政治理念中,这并非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不妨先举个例子。东汉晚期,汝南太守宗资、南阳太守成瑨,分别委任自己的功曹范滂和岑晊。两个长官都不太管事,于是民间编出顺口溜说:“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
“主画诺”和“但坐啸”的意思是,宗资面对范滂提交来的文书,就批示同意两个字;成瑨就更厉害了,对岑晊不闻不问,自己只负责偃仰啸歌,做个富贵闲人。这话看着夸张,可能实际情况更严重一点。宗资或许如成瑨一般,连同意都未必批示,将政务一概委托给范滂罢了。
这是地方上的情况,中央的情况也差不多。对皇帝来说,诏书并非都是自己写就,往往是主管的有司草拟内容,提交公卿审核,最后交给皇帝定夺。皇帝也不用费力气写上自己的名字,只要用朱笔打钩就行。记录西汉制度的《汉旧仪》上记载说“诏书以朱钩施行”。打钩就是画诺,无非就是皇帝的画诺级别更高一点。那么皇帝会不会有自己不画诺,交给旁人代行权力的时候呢?实在是太多了。不用说霍光、梁冀这些权臣在幼小皇帝时大权独揽执政的例子,汉元帝时委政宦官弘恭、石显便是文书行政中的关键角色。当时“事无大小,因显白决”,意思是朝政无论大小,都要通过石显向汉元帝汇报,那么石显一定也同时替汉元帝拟定了意见。遇到一些常规性的文件或者小事自然如此,即便是大事但正赶上汉元帝心思不在此处,很可能用朱笔代替皇帝画诺的人,也还是石显。
这样做法在秦汉时代其实未必是一件值得声讨的事情。因为自先秦以来,黄老家和法家思想都提倡君主无为而治,委政于下。要是君主干预太多,反而会被看做夸饰聪明,非人君之德。当时经常举的反面典型就是夏桀和商纣,据说他俩头脑非常聪明,和大臣辩论时没有人能够反驳他俩,以至于两个人刚愎自用,再也不信任臣子的智慧,最后走上了专断的不归路。这么看,皇帝越是不管事,越证明朝局稳定。太守越是不管事,越证明郡内无事。这套说法好像也不无可取之处。
那么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使一件文书具备法律效力的凭证是什么呢?其实是印信。
印信最重要
提到印信,就必须提到另一个在简牍文书学上常见的名词“检”。
“检”的意思是“封面”,也就是另一条扣合简牍,以保证简牍中内容不被人看到的遮盖物。《释名》中将“检”解释为“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所以我们将之称作封面或者书皮就比较合适,或者不妨直接叫做“封检”。
封检的长度不定。拿居延来说,封检多数比汉代的一尺要短,在10-20厘米左右。封检的作用既然在保密,它的形制就得花点功夫琢磨。一般来说,封检上都要抠出一个凹槽,将绳索穿过凹槽,再填塞黏土,然后用印信按压黏土。倘若有人要拆开封检,审视简牍内容,必然要破坏封泥。如果是非发信人或者收信人拆封,其势必不能再次复制封泥。封检和印信保证了文书内容的私密性。
既然如此,长官是否要亲笔签名,对于文书的信用度就不是很高了。关键的环节在于长官的印信一定要印制在封泥上,这样便显得郑重其事。类似的记载在史书中也很常见。比如西汉末王莽征发天下通各种学问的奇闻异能之士来长安,为他们提供“一封轺传”的待遇。曹魏时期的如淳解释“封”的含义是,汉代律令,有资格利用国家置传系统的人,要携带长一尺五寸的木质传信,信上要“封以御史大夫印章”。看来凡要乘坐公家马车做远距离旅行的人,都要提供朝廷级别的制式介绍信。而且根据乘坐车马等级的不同,传信上的封泥数目也不一样。比如乘“传”,需要三枚封泥。如果是限定时间的集会,需要快马加鞭,那就得持有两端各封有两枚封泥、一共盖有四枚御史大夫印章的传信了。如果要乘坐更高规格的“驰传”,传信上需要有五枚封泥,两端各有两枚,中央尚需一枚。这个样子好像今天的标书,不仅封面封底要盖上印章,四周骑缝也要盖上印章,既是郑重其事,也是为了防伪。
印信的重要性体现在文书权威上。倘若没有文书行政的工作,自然也就不需要印信了。汉代的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这些职务,行政级别和待遇不低,普遍在六百石甚至是二千石以上,但是他们都没有印信。因为大夫、博士、郎官的日常工作就是议论政务,建言献策,并没有具体行政职务,也没有常规性文书工作。不过这些职务的主管者,诸如仆射等职,就有印信了。主管者自然有管理职责,当然需要印信以完成文书的运转。
汉代印信
还有一类特殊的官职也没有印信。比如汉武帝时设立的大司马一职,这个职务本来是为了将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拉平身份而设,负责统领军事事务,也为了提高他们的身份,以便与丞相亢礼,进而负责内朝议政。既然卫青和霍去病都有将军官属,再设置大司马官属就没有必要了。大司马的工作主要是为皇帝提供建议,其性质和大夫、博士又很接近,不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也没有必要授予印信。这样一来,最高级的职务,居然也没有印信。直到了汉成帝时期的官制改革,大司马和将军一职脱离开来,才有了印信。
王莽在汉末担任过大司马,而后又兼任了太傅一职,最后来到了宰衡的职务上。王莽同时兼任大司马、太傅和宰衡三个职务,分别负责军事、政治两个方面的工作。如果不考虑宰衡一职,前两个职务都有印信官属,王莽身兼二任,自然也控制了实际的朝局。宰衡是新事物,西汉历史上只有王莽一个人担任过。此职更多的是礼仪性质,为的是将王莽与普通臣僚拉开距离。故而宰衡也就没有印信。不过王莽自己非要给自己安排个印信,于是他请求刻一个名叫“宰衡太傅大司马印”,等得到这个印信后,王莽主动上交太傅和大司马的印信。这么看,王莽无非是想将三个职务固定在自己身上,与他同时代的人都不可以染指太傅和大司马两职。
不负责行政事务就没有印信的情况已经很清楚了。反过来说,当官丢了大印,这官也就做不成了。汉朝的材料每每见到长官遗失印信的记录。汉武帝晚年借巫蛊之祸打击太子刘据。刘据占据长安城,进攻丞相府。丞相刘屈氂挺身而逃,仓皇中没有带着自己的印信。消息传到汉武帝耳中,汉武帝非常生气,大骂刘屈氂。既然丞相没有印信,汉武帝便赐给丞相加盖皇帝玺印的文书,告诉他封闭长安城门,杀伤反叛者。皇帝以自己的权威重新授权丢失印信的丞相,也算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
有些丢失印信的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比如《汉书·王子侯表》记录了汉武帝时受封为祝兹侯的刘延年,因为“弃印绶出国”而免。他究竟为什么离开国境,史书上没有更多的记载,是一桩悬案。不过作为封君放弃印信,背离国土,是自春秋以来便受人鄙夷的行为。汉武帝免去他的侯爵,意味着否定刘延年南面君人之资格,这倒是一件有着古老历史的传统。
汉代西北边境的居延都尉所部,留下了大量简牍文书材料。其中经常能看到某某官员以私印代理其他职务的记录。比如“闰月庚子肩水关啬夫成以私印行候事”,“闰月庚申肩水士吏横以私印行候事”。所谓私印,便是个人的名章。候则是候官的长官。肩水关啬夫成和肩水士吏横两个人临时代理候一职,又没有官方的印信,所以用私印替代。这种情况很常见,似乎说明边境的人员更替很频繁。无论如何,哪怕用自己的名章代替长官的印信,也毕竟要用印信行事。文书上的事,终究来不得马虎。
秦汉人的“著作权”
文书行政上对名字的重视,与著作上对名字的不重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简帛时代经历了一个对著作权不重视到重视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与简帛材料的形制有关,也与作者意识的建立有关。
简帛文献是一卷一卷编连而成的,既存在先编后写的情况,也有先写后编的情况。如果是先编连好简册,后往上抄写、誊写或者创作某篇文章,作者的原创性或者抄写者的连贯性就很明显。
可是反过来说,如果是先写后编,那么整篇简册的内容就不能保证有多少连贯性了。这种情况在典籍简里特别常见。比如今天我们读到的《国语》,是按照国别排列的故事汇编。类似故事有长有短,短者有几十个字,长者几百个字。可以写在一枚简或者若干枚简上。倘若在其中插入或者剔除若干故事,则完全没有问题。类似的情况在战国诸子文献中非常显著。所以我们读诸子文献时,往往觉得某一段材料和上下文之间关联不大,甚至某篇文章完全可以分截为若干段整体相关但又各自独立的小段。既然如此,如同后世单一作者独立完成的著作权,对于简帛时代的创作者来说,从材料形制上便受到了限制。
不过这种情况也在逐渐变化。为了让简牍材料不那么零散,也是从防伪的角度出发,人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简牍背面编码,《散见简牍合辑》中收录了汉代朝廷发布的优待老年人的《王杖诏书》,每条竹简背面下端按顺序写有编号如“第一”“第二”直到第“廿七”,很明显这是为了保证诏书的权威性,防止有人于其中插入私活而做出的防伪工作。
除此之外,还有在简文中直接编号的做法,比如居延汉简中有“功令第卌五”“北边絜令第四”等字样,也能起到明确顺序的作用。至于典籍简,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的材料。如武威汉简中的《仪礼》甲本就有《士相见之礼》第三、《服传》第八、《特牲》第十等字样。这些序码和我们提到的篇题一样,都写在每一章首简的背面,自然是将简册卷合完毕以后题写的。武威汉简的《仪礼》单篇内容中,也按照简牍顺序标明徐浩,比如甲本《特牲》就标注了“一”到“三十”的序号。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简册的内容固定下来。所以说,虽然存在着灵活的简册状态,但是将简册内容固定下来,则是简帛时代的人们不懈的追求和努力。
自然而然的,伴随上述过程,独立的作者意识也就萌发出来了。一个典型的特征便是一本书之后作者的序言出现了。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组织宾客作《淮南鸿烈》,也就是今人熟知的《淮南子》一书。乍看之下,这种做法和战国诸子著书没有区别。不过《淮南鸿烈》高明之处在于,全书末尾有一篇《要略》,亦即作者序言和目录,统摄全书。《要略》说,《淮南鸿烈》一书一共分二十篇,并注明了这二十篇文献的名目和顺序。换言之,要是某人得到了二十卷的《淮南鸿烈》,而其先后顺序已经混乱,便可以按照《要略》所说将之复原,并按顺序阅读。
按照作者规定的顺序阅读,一定可以进入到作者的思考逻辑中去,其意义不言而喻。用刘安本人的话说:“故言道而不明终始,则不知所仿依;言终始而不明天地四时,则不知所避讳;言天地四时而不引譬援类,则不知精微;言至精而不原人之神气,则不知养生之机;原人情而不言大圣之德,则不知五行之差;言帝道而不言君事,则不知小大之衰;言君事而不为称喻,则不知动静之宜;言称喻而不言俗变,则不知合同大指;已言俗变而不言往事,则不知道德之应;知道德而不知世曲,则无以耦万方;知氾论而不知诠言,则无以从容;通书文而不知兵指,则无以应卒已;知大略而不知譬喻,则无以推明事;知公道而不知人间,则无以应祸福;知人间而不知修务,则无以使学者劝力。欲强省其辞,览总其要,弗曲行区入,则不足以穷道德之意。故著书二十篇,则天地之理究矣,人间之事接矣,帝王之道备矣!”这段话很长,其意思便是,要了解天下大道,是要在规定的顺序内,完成规定的动作才可行的。既然如此,像战国诸子那样著书,以及不明就里地阅读战国诸子之书,可谓劳而无功,收获很少。
很明显,汉代以后的人,尝试着建立起作者对文献的控制权,这个控制权便是后来的著作权。只不过与著作权不同之处在于,后人争的是署名权,古人争的是思维权和逻辑权。后人所重者名,古人所重者意,两者各有不同。
倘若再多说一句的话,《淮南鸿烈》也并非是最早有序言的书,此前吕不韦组织门客修撰的《吕氏春秋》也有一篇《序意》,说的也是全书序言,也试图将《吕氏春秋》统一在一个思考逻辑之内。作者意识的萌生,与统一的政治形势有关,不得不说是思想顺应时代的一个大关联。
不过还可以纳入考虑的是,吕不韦和刘安都拥有巨大的财富,故而他们写书可以不用考虑成本,完全可以先编后写,写坏了一册竹简继续拿新的简册来写就是了。物质条件的极大丰裕,促进了作者意识的极大彰显,这不能不说是物质条件介入思想维度的一个显例。司马迁也同样是类似情景的体验者和受益者。这个例子或许可以给今人提供一点点教益,那就是:先赚钱,后写书,会比较好。
曲柄睿(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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