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舅舅家的表哥在外地做生意,被白某骗了30万元,白某声称一个月内不拿出30万元便要砍断表哥10根手指头。舅舅为救表哥,只得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了朋友楚某,借到了30万元。今年7月,因天气原因我市连续多日下起暴雨,由此引发了洪水,舅舅的房子被洪水冲塌。舅舅自知无力偿还楚某的借款,现在抵押给楚某的房子也被洪水冲毁了。请问,舅舅抵押给楚某的房子被洪水冲毁,这时应当怎样保障楚某的权益呢,舅舅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法律规定:“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人房屋遭受洪水、地震等灾害的毁坏,属于不可抗力,抵押人对此不存在过失,如果房屋因自然原因而毁损后,仍要求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全部的价款,对抵押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法律作出了上述内容的规定。在您咨询的案例中,您舅舅抵押给楚某的房屋在洪水中被冲毁,您舅舅对此不存在过失,所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楚某只能在您舅舅能够获得的赔偿范围内实现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