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 | 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果,宣告死亡的法律期限为几年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庞松

法条引用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介绍

钱某一家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2018年6月11日,钱某出海捕鱼时,遭遇大风,所乘船只被海浪掀翻,钱某落入水中。其亲人及妻子张某多次找人打捞,也未发现钱某的踪迹,生死不明。2020年9月,张某向某某法院申请宣告钱某死亡。2021年9月,法院判决宣告钱某死亡。张某和钱某未生育,钱某父母也已去世。张某继承了钱某名下的房产。2022年,张某将继承的房屋出售给江某,二人办理了过户手续。钱某在落海后,被陌生人救起,因失忆一直在别处生活。2023年,钱某恢复记忆,回到家乡发现房子已被变卖,且妻子张某已经和刘某再婚。钱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并认为自己并未死亡,张某将房屋出卖的行为无效,要求江某将房屋返还,并要求张某和刘某离婚。钱某能否要回房屋并和张某保持婚姻存续关系?

笔者观点

钱某因为沉船意外坠海,生死不明满两年,被宣告死亡。钱某死亡,其名下的房子作为遗产,被张某依法继承。张某继承房产后有权将房产进行出售,房屋过户后江某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钱某撤销死亡宣告后,不得要求江某将房屋返还,但是可以要求张某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

关于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钱某和张某的婚姻关系自2021年9月钱某被宣告死亡后消除。但钱某并未实际死亡,钱某回来后,其死亡宣告被撤销。原则上,张某和钱某的婚姻关系,自钱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应该自行恢复。前提条件是张某没有再婚或者明确表示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现张某已经再婚,故钱某和张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钱某不能要求和张某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关于钱某在死亡宣告之后实施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一般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还是依法有效的。

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

撰稿:付子爱

编辑:马晓晨

校对:杨 倩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宣告死亡后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后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宣告死亡有哪些法律效果

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

宣告死亡的法律依据

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

宣告死亡后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宣告死亡后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