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平办事处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韦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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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

2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有关《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新规。新规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提取新规放宽了销户提取的条件,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到规定期限”,即账户封存且在外市没有继续缴存的,可一次性全部提取。此外,贷款新规还新增了防范骗贷的条款,并将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

东莞中心城区。南都资料图

提取新规明确,缴存人有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等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贷款新规方面,存在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离婚一年内,申请人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申请人或配偶未依规缴存公积金,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等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另外,新规还将还贷提取调整成了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在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

政策解读

(一)问:新增不予贷款的情形条款是从哪方面考虑的?

答:新增不予贷款的情形条款主要是为了防范骗取套取公积金贷款风险,维护制度公平性和贷款良好秩序。“离婚一年内,申请人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等六种情形均在业务咨询、受理及投诉案件中反馈过,参照同行城市的相关规则及实际业务管理需要而定。

(二)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二套如何认定?

答:东莞在认定首套、二套房时遵循既认全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即未满两次,也认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套数即少于两套。

(三)问:选择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先在银行办理了提前还款并完成扣收,还能否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这种情况不予受理,因为商贷余额已经减少,无法准确核定公积金可贷额度。选择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应先到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详见办事指南)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联系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四)问:本市缴存职工离职后如何提取?

答:本市缴存职工账户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即可申请。

(五)问:公积金账户在东莞曾封存满半年,2025年1月刚转为灵活就业缴存,现账户又已经封存,是按何种情形提取?

答:为使政策平稳过渡,凡公积金账户在东莞曾封存满半年,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转为灵活就业缴存的,可按《提取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二)项办理提取。若选择按《提取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办理的,需到线下窗口办理;若选择按《提取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办理的,可在线上办理灵活销户提取。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注意了!

东莞公积金提取和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来了!

新办法已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有哪些调整?

一起来看


1

3月1日实施!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变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新的《提取办法》有2处新增和2处调整,新增之处分别为: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新增同一住房频繁交易、频繁变更婚姻关系限制提取条款


调整之处分别为: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以及对《提取办法》相关条款指标内容做了调整。

01

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


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

(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二)本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已依规依约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满6个月,期间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账户封存的。

02

新增同一住房频繁交易、频繁变更婚姻关系限制提取条款


为坚决打击违规提取乱象,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和公积金良好运行秩序,增加相应条款。

03

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


在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

04

《提取办法》相关条款指标内容


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标准指70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2

3月1日实施!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变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贷款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贷款办法》新增三处调整,分别为:新增不予贷款情形、进一步完善贷款程序、明确申请贷款相关标准

01

新增不予贷款情形


《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四)离婚一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五)申请人或配偶未依规缴存公积金,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六)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02

进一步完善贷款程序


《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完善以下做法: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同时签订对冲协议,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审批通过后因申请人原因超过180日未发放的需重新申请。

03

当前《贷款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申请贷款相关标准为:


第八条第(二)款,需满足业务指南要求的信用状况;

第八条第(三)款,缴存公积金需满足开户且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第八条第(五)款及第十一条第(三)款,供收比即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职工及其配偶缴存基数)的60%;

第九条第(五)款,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应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90天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第(一)款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十一条第(二)款,房贷比规定比例:首套房80%、二套房70%,购买保障性住房85%;

第十二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参数按照业务指南要求执行。


除此之外

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更多问题

可以点击👉提取办法政策解读查看


有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更多问题

可以点击👉贷款办法政策解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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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发布综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方+

编辑:钟欣玲

校对:陈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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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塘厦办事处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据悉,目前,东莞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2.35%、5年以上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要求调整后为:

以当前东莞市首套住房贷款120万元、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8.66万元、月供4963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52.95万元、月供4804元。如需查询利率调整后具体还款计划情况,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了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

东莞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速速看过!东莞又一波“靓岗”上新。快看看有没有心仪的岗位:

1.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下属18家公立医院集中开展2024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共117人;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辅助岗位1人;

3.东莞市大朗镇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人;

4.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舞蹈专职教师1名;

5.企石镇东山幼儿园专任教师1人、临代老师1人。

01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18家公立医院集中开展2024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一、招聘岗位

点击查看大图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以电子邮箱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为准)。

四、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岗位表)。

报名表▼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0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综合管理辅助岗位1人。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gjjzhk@dg.gov.cn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PDF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联系人:叶小姐

咨询电话:0769-23309905;

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03 东莞市大朗镇下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7日17:00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请通过邮箱报名,以“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dalangzzb@163.com,报名材料压缩包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如:DL001李某某。

联系人:叶先生、陈先生。

咨询电话:0769—81063636、8223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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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

一、招聘岗位

舞蹈专职教师1名

二、薪酬待遇

年薪10.6万元-16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

四、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把《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近期生活彩照、获奖证书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等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1056207310@qq.com

联系人:卢老师

咨询电话:0769-83886003、8388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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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企石镇东山幼儿园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6日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可对照招聘条件要求,于报名截止前,填好《企石镇公办幼儿园2024年应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dongshan-yey@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四、咨询电话

0769-86669282,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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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吴擒虎

素材来源:莞菁汇、各政府部门网站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平办事处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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