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职业病鉴定申请流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尹诗盈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职业病鉴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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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中新网4月25日电 25日,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首席专家李涛在“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职业病诊断在医学技术方面并不难,难在对患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因果关系的判断。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尽最大的可能方便了病人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劳动者受到职业病危害之后,往往会遇到诊断难的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今后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对此,李涛表示,职业病诊断在医学技术方面并不难,难在对患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因果关系的判断。职业病的诊断,实质上是对一种疾病归因的诊断,它和一般疾病诊断不同,除了病人是否患病要做出判定之外,主要是判定劳动者在哪家用人单位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了哪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是不是足以引起劳动者患病,难就难在这个方面。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要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病人的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与其他疾病进行鉴别诊断,才能做出职业病的诊断。

李涛说,许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往往在发病之前,在许多个用人单位工作过,甚至还有些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多年后,到职业病诊断的时候,无法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能证明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这时候就导致缺乏职业病诊断必要的证据,不能明确需要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最终可能就会导致职业病诊断不上,也就无法享受职业病的相关待遇。

李涛指出,针对社会反映的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防治法有三次修订,涉及到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的完善,尤其是2017年、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都在职业病诊断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制度。首先,取消了由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来进行集体诊断。另外,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行政审批,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规范管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公布实施,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依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二是简化了劳动者要求职业病诊断的资料。新的办法规定,劳动者只须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材料主要由用人单位提供。三是首次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的时限,大大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的时间,进一步方便了患者的诊断与鉴定。四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根据这个规定,新的办法界定了证据内涵,还提出了相应的落实规定。

李涛表示,总之,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修改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尽最大的可能,方便了病人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下一步,将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与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进一步有效推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便利化。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职业病鉴定流程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职业病有哪些种类和危害?怀疑得了职业病,应该如何诊断与鉴定?记者采访了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首席专家肖雄斌。

肖雄斌说,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是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三是必须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怎么预防职业病呢?肖雄斌建议,遵循“三级”预防原则。一级预防是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二级预防是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是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

肖雄斌提醒,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或者经职业健康检查为疑似职业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地址、诊断项目等相关信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一次诊断、两级鉴定”制度。

职业病重在预防,要充分了解职业病的危害,确保广大劳动者健康。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新华社记者联合专家制作了一组小漫画,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 新华社

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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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什么是职业病鉴定?两者的区别?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不同于一般医学诊断,是在医学诊断的基础上判断疾病的发生是否与劳动者从事的职业有关,是一种归因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诊断结论负责。

职业病鉴定:

当事人对诊断结论不服,可依法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即一次诊断、两级鉴定。

- 二 -

劳动者在诊断与鉴定过程中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一)选择诊断机构就诊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知情权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和程序,并及时告知劳动者诊断、鉴定结果。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异议申诉权利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判定。

(五)选择鉴定专家权

劳动者可以自己或者委托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随机抽取鉴定专家。

(六)隐私受保护权

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 三 -

◆ 职业病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应该由谁来提供?

职业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提供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作首次鉴定的需要提供鉴定书)。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材料。也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材料。

- 四 -

职业病鉴定申请的时限?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再鉴定。

- 五 -

职业病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用人单位不配合情况下,可以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 六 -

职业病鉴定材料的核实确认和鉴定专家的抽取有哪些规定或限制?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材料核实和职业病鉴定专家抽取事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对已提交的职业病鉴定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并告知其地点和时间。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的,也没有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鉴定;

当事人另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出席的,可缺席审理。

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从省职业病鉴定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职业病鉴定专家5名和候补专家4名,并在《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名单确认书》上签名确认。

- 七 -

职业病鉴定专家回避制度?

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首次鉴定的专家;

(三)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 八 -

职业病鉴定有时间规定吗?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职业病鉴定。

- 九 -

出具职业病鉴定结论的规定?

专家组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认真审阅鉴定资料,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首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一份。

- 十 -

职业病鉴定书送达时限?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职业病鉴定书》送达当事人。

- 十一 -

杭州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及鉴定办事机构分别有哪些?

杭州市现有五家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分别是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医疗门诊部、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浙大一院和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新安江电力医院)。

杭州市市级职业病鉴定(一级鉴定)办事机构设在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浙江省职业病鉴定(二级鉴定)办事机构设在浙江省卫生监督协会内。

供稿:杭州市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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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出来后多久报工伤

01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诊断:不同于一般医学诊断,是在医学诊断的基础上判断疾病的发生是否与劳动者从事的职业有关,是一种归因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诊断结论负责。

职业病鉴定:当事人对诊断结论不服,可依法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即一次诊断、两级鉴定。

02

需要哪些资料?谁来提供?

职业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提供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作首次鉴定的需要提供鉴定书)。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材料。也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材料。

03

职业病鉴定申请的时限?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再鉴定。

04

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用人单位不配合情况下,可以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05

杭州可以去哪里办?

杭州市现有五家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分别是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医疗门诊部、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浙大一院和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新安江电力医院)。

杭州市市级职业病鉴定(一级鉴定)办事机构设在杭州市医学会内,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70号三楼,杭州市医学会,邮政编码:310001,联系电话:0571-87066871、87915209 。

浙江省职业病鉴定(二级鉴定)办事机构设在浙江省卫生监督协会内,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

供稿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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