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什么意思,司法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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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强化法治保障
编者按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其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被称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持续贡献司法力量。本期封面文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之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展现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刘庭梅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掠过最高人民法院门前的皂角树,透过窗户投射在一份份案件卷宗上时,法官们正沉浸于案情分析,埋头研究法律条文,着力定分止争。与此同时,在数千公里外的西藏雪域高原上,有的法官正摸黑早起,准备赶往村民家中化解纠纷。
从繁华都市的高楼大厦到偏远山区的田间地头,从科技感十足的智慧法庭到边陲小城的巡回审判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干警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责任,坚守在司法一线,用依法裁判守护着公平正义,用司法温暖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点滴司法之力汇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枝繁叶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了这个总抓手,才能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重要的实践价值,对于发展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恢宏画卷中,人民法院正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如椽之笔,书写着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篇章。
01
主动服务科学立法
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时俱进、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抓手,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制发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彩礼纠纷、预付式消费、简易注销登记等民生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见怪不怪”的老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并持续跟进落实,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协同有关单位持续落实第1号至第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类型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促推多发矛盾纠纷综合治理。
“对已经制发的司法建议,要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抓好落实,并在落实中总结,不断提高司法建议质量。”2025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2024年度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选题情况。参会委员们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实际,从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研究今年的司法建议计划。促推权利主体履行责任、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涉案企业灵活处置权利、更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多个建议内容被提上了工作日程。
完善的裁判规则可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增强法律的可预期性。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解释的发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针对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涉彩礼纠纷、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等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有效解决了困扰司法实践的众多难题,为从整体上、系统上提升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了有力指导。
02
聚焦法律高效实施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
“行政处罚要符合法理,也要符合事理、情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一段时期以来,少数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不时发生,引发社会质疑。对此,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趋利性执法,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努力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
“梨生津止渴、润肺止咳;葡萄补气血、舒筋络;车厘子抗氧化、抗衰老……”湖南衡阳一家水果店老板为了招揽顾客,将水果功效做成海报贴在店里,不料被人举报虚假宣传。
某行政执法机关在店内核实投诉线索时,当场责令整改,水果店很快就拆除了海报。后来,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水果店罚款5万元。因水果店未按期缴纳罚款,该行政执法机关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共10万元。
经核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投诉人并未在水果店购买水果,也无证据证实有他人因该水果店的宣传误导而购买水果,遭受经济损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水果店主观上并无虚假宣传的故意,且仅在其门店内张贴,并未通过相关媒体大肆宣传,影响范围较小。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法院遂作出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鼓励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条件,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良法善治。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巍巍八百里沂蒙,一片红色热土,一方绿色高地。身处沂蒙老区,山东省临沂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临沂法院”)把沂蒙精神传承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为抓手,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开展“护企”“暖企”“惠企”“助企”四项行动。
临沂市人大代表、江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开德表示:“通过实地考察,我切实感受到临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也深刻感受到法院依托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临沂)基地,为服务企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通过立案预警、灵活保全、善意文明执行等举措,法院为企业解决了不少急难愁盼问题。”
03
强化制约监督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
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因此,加强制约监督是实现公正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继出台,直击影响司法公正的痛点难点,为司法活动划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各级人民法院紧盯“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动真碰硬,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指导各地法院,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措施,强化经常性检查督导,采取批评提醒、发函督办、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针对问题督促整改,认真整治“不如实填报”“凑数应付填报”“避重就轻填报”等突出问题。
各级法院普遍反映,无论来自外部还是内部,违规干预过问案件、阻碍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情况,现在明显减少。如今,只要提到“三个规定”,讲明干预司法、插手案件要被记录、通报、追责,多数请托干预的人就“望而却步”了,“三个规定”的制度效能日益彰显。
如何让干警坚持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进一步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福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为干警上专题廉政党课,并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廉政专题学习讨论,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将纪律和规定入脑入心,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建设载体和途径,打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廉洁文化阵地,挖掘历史文献、文化经典中的廉洁思想,整理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善行,把廉洁文化融入全院干警工作和生活空间。
面对金融案件标的额巨大、干警受诱惑被围猎风险高的现实考验,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伊始,就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中,通过教育倡廉、制度固廉、家庭筑廉等举措,逐步形成了“守廉如金、遵纪如铁”的廉洁文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人民法院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让诉讼在阳光下进行。
为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支持,近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迎来一群特殊的“法治观察员”——100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从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中心到承载历史的院史馆,从智慧执行的前沿阵地到代表委员联络室,代表们沉浸式感受法院工作,全方位感知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变”与“不变”。
04
突出标本兼治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近年来,人民法院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在凝心铸魂中固根本、践初心,在实干笃行中强本领、显担当。
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为着力点,人民法院快马加鞭,通过一系列改革探索,一体融合推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
四川法院构建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青苗”“青蓝”“领军”“常青”人才培养“四大工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优秀干警,采取不同方式针对性培养锻炼,形成覆盖全职业周期的法院人才梯队。
辽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于2021年创新建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构建“以调研促培训,以培训促审判,选育管用一体推进”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闭环培养和良性循环新模式,陆续培养了一批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教育培训“领头羊”,努力推动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审判人才培养新气象不断凸显。
建设法治中国,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在限定时间内给出意见。2023年7月31日正式运行以来,截至2025年2月28日,法答网咨询问题总量超过76万条,答疑超过70万条,答疑率达92%。
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公众开放。过去一年来,全国法院已有超过18万起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办案法官运用入库案例,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部分当事人明晰、认同法院裁判规则后,撤回起诉、上诉、申诉,一批类案得到高质效化解。
2024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研发成果。据悉,“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由人民法院出版社牵头研发,定位于法律行业基座模型,既是一个为法治领域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底层能力的基座模型,也是一套为保障法律人工智能安全发展,配套安全治理机制,提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评测资源的服务体系。
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近年来,人民法院数字化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技术保障。
眺望前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目标,人民法院必将蓄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司法新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为人民幸福生活构筑坚强法治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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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6期
司法实践中,类型化审判是一种防止自由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中心议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司法实践创新”,并设置如下选题方向供参考: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2.司法实践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3.司法实践创新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4.司法实践创新与金融安全维护
5.数字文化产业司法治理的创新路径研究
6.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7.先行调解问题研究
8.人工智能推动司法实践创新研究
9.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裁判规则研究
10.交叉案件审理规则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三、征文评选
四、征文联系人
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编辑:石慧
民事债务遇上刑事退赔,执行分配顺序谁先谁后?
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的冲突
观点摘要
●英国、美国、日本已就多类民商事纠纷,欧盟就小额诉讼发布了要素式诉答文书,其中,要素式起诉状居多。
●要素细化重点在于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相关程序信息。
●英国、欧盟要素式诉答文书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应当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美国、日本仅为示范性文本。
●英国文本填写较为便利,支持PDF版本直接填写、勾选,且就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特设网络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问卷作答、表格自动生成并在线提交。
●为辅助填写,英国、美国直接在填写页面释义说明,日本则另行公示填写示例文档。
本次研究覆盖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欧盟相关司法实践。研究发现,英国已至少针对6类、美国针对13类、日本针对8类民商事纠纷,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则针对跨国小额诉讼提供了要素式诉答文书。区别于传统通用文书模板,要素式诉答文书根据纠纷特点、司法审判需要进一步重点细化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两部分内容要素以及相关程序要素,当事人可以通过勾选、填空或分类简述的方式更加全面规范地完成文书准备工作。
在文本性质上,英国、欧盟要素式诉答文书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应当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美国、日本虽是示范性文本,但在实务中积极推荐使用。在文本类型上,要素式起诉状比较多,要素式答辩状相对较少。在形式设计上,英国偏好就各要素内容逐行设置问句,勾选问题更多,交流感更强。日本则偏好使用简短词语提示填写,页面更简洁干净。在辅助填写上,英国、美国偏好直接在填写页面注明问题及选项含义,而日本则另行公示填写示例文档。在填写便利度上,英国、欧盟较为便利,支持线上、线下PDF文件直接填写、勾选,其他国家PDF文档还无法直接实现该功能,都需打印后手填,但是美国还另行提供WORD版本。此外,针对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英国特设网络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进行问卷填写,并自动生成表格式起诉状在线提交。
英国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4章“表格”一章专门规定,经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批准的表格,由英国司法服务局在线发布,可供下载或打印,或作为该规则规定的任何在线流程的一部分,必须在相应的案件中使用;未经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表格,由英国司法服务局在线发布,可供下载、打印或其他用途,可酌情使用。因此,在英国参与民事诉讼一般都需要“填表”,需要强制性使用的表格都会在《民事诉讼规则》配套《诉讼指引》中列明。英国司法部官网便为公众提供此类表格。表格范围不仅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还包括送达回证等其他诉讼程序相关表格。
就起诉状、答辩状而言,不同类型法院通常会各自提供“通用表格”,该“通用表格”仅简要列明各类核心要素,例如通用起诉状仅列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诉请详情、证据、听证、真实性声明等项目,但未对各项目进一步细化,而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状态。
但是针对部分特定类型纠纷,英国诉答文书也体现出要素化特征,目前研究发现的有道交纠纷、离婚纠纷、租赁纠纷、海事纠纷、财产占有权纠纷和债务追讨纠纷等6类。从要素化内容看,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是固定细化项目,此外,细化重点在于围绕各纠纷类型可能涉及的诉请及事实理由进行问询。
为了辅助填写,要素文书会进行填写提示,例如离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侣关系起诉状就包括大量解释说明信息和网址链接(点击后就可自动跳转)以辅助填写。当事人既可以直接下载表格,直接在PDF版本表格内填写,点击相应方框直接实现勾选,然后保存使用;或者直接在线上填写整张PDF表格,线上保存后下载使用。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债务追讨案件,英国司法部官网特设了“Make a court claim for money”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问卷式”填写各问题,并自动生成、在线提交起诉表格,但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制,因此问卷设置了数个前置问题进行筛选。如申请人无法明确索赔金额,或索赔金额超过25000英镑且需申请法院费用减免,则须通过书面邮寄方式提交索赔申请,不得在线提交。此外,该在线问卷会设计“下拉菜单”辅助规范填写,并实现漏填提醒、选项解释、精准推送填写事项等功能,在线提交后,可以在线查看对方答辩、听证、法庭提示和法庭裁判结果。此外,离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侣关系申请可以通过“Get a divorce”或“End a civil partnership”端口提交在线申请。
美国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条、第10条规定了诉答文书的一般规则和格式,但只是规定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例如起诉状须包括管辖权简述、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答辩状应以简洁明确的方式陈述对每项主张的意见,作出承认或否定的意见,并且要求当事人以分段并编号的形式陈述其主张或抗辩。诉答文书须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名称,以及段落和分项陈述两部分,前一部分须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文书类型标识等,后一部分则须包括段落编号、交叉引用、分项要求。此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附录曾提供了涉及传票、起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约30种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表格,但也仅是笼统罗列文书必要部分,且为示范模板,允许调整格式。自2015年12月1日起,这些表格从该规则附录中移出,改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加以更新和维护,民众可以从联邦司法系统网站进行查询。联邦虽不强制性要求使用特定文书表格,但是美国联邦法院官网提供了各种示范性表格,推荐实务运用以确保文书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相关表格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
在起诉状方面,针对合同违约纠纷、过失侵权责任纠纷、金钱给付纠纷、就业歧视纠纷、劳动权益纠纷、不动产转让合同履行纠纷、第三方责任追索纠纷、财产侵占(转换)纠纷、财产权属及法律关系确认纠纷、人身权利侵权纠纷(在押人员民事权利)、人身权利侵权纠纷(非在押人员民事权利)、社会保障决定司法审查纠纷、禁令及其他紧急救济纠纷等13类民事纠纷,联邦法院官网公示了相应的“要素式”起诉状表格。除“原被告信息”和“管辖权依据”外,表格重点围绕诉请类型、事实和理由进行细化,例如金钱给付纠纷起诉状表格就将金钱给付请求依据细化为给付错误、借贷、货物买卖等6类,并在各类项下进一步细化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又如,不动产转让合同履行纠纷起诉状表格就不动产信息、不动产买卖合同(时间、价格、双方义务)、合同义务履行情况、诉请类型等进一步细化。
在答辩状方面,联邦法院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用答辩状示范表格,实现了基础性的结构引导和常见抗辩要素预设,并未像起诉状那样对常见纠纷设置分类化的专属要素式答辩状。首先,表格采用分模块设计,明确要求被告对原告诉状中每一段事实陈述进行编号对应、逐项作答,从而确保诉辩双方在事实层面实现精确对话。其次,表格整体结构已体现出初步的“要素式”特征。重点区分“程序性事项答辩”和“实体性责任答辩”,分别细化为7项(对应《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2(b)条,如法院无管辖权、送达瑕疵、诉状不构成请求权等)和19项(对应第8(c)条中的18项肯定抗辩事由,如诉讼时效届满、清偿与解除、禁止反言等,与1项兜底性表述)具体理由情形。再次,在实体抗辩部分,表格特别提示被告需针对原告诉请内容分别作出抗辩回应,使抗辩理由能够与具体诉因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强化了答辩文书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此外,表格还设置了“其他抗辩”选项与诚信声明,引导当事人完成完整合法的答辩文书提交。
在州法院层面,各州也会发布适用于本辖区的诉答文书示范模板,示范文本虽与联邦文本不完全相同,但部分文本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例如,就纽约市民事法院而言,小额诉讼采用极简表格(填金额、损失原因)并且可进行口头答辩;而在诸如消费者债务案件中有专门答辩表格列举十几种常见抗辩理由(如已付款、诉讼时效届满、身份错误、无管辖权等),采取勾选方式。在加利福尼亚州,司法委员会的表格(如PLD-C-001“合同违约”起诉状)中包含勾选及填写部分,需要简要填写欠款原因、时间、金额、计算方式等信息,也会让起诉方勾选诉前是否向被告主张过履行、法院管辖依据、诉请是否涉及律师费、是否起诉公立机构、诉请是否超出2500美元、近一年小额诉讼数量是否超过12个等多个关于程序性方面的适用标准要素选项。
欧盟
目前研究未发现德国、意大利等国在本国范围内针对不同类型民事纠纷发布要素式诉答文书,偶有地方法院发布“通用诉答文书”,也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状态。但是作为欧盟成员国,有关国家应遵循欧盟通过《(EC)第861/2007号条例》建立的“欧洲小额债权程序”,其适用于欧洲内争议金额不超过5000欧元的跨国案件。该程序运行是建立在“标准格式”基础上,欧盟《(EC)第861/2007号条例》第4条、第5条规定,原告需通过提交标准化表格A的方式提起诉讼,被告需要填写标准化表格C中的答辩信息。并且要求成员国应确保起诉人可通过相关国家网站在启动欧洲小额债权程序之前在所有法院和法庭可获得标准化表格A。要启动该程序,必须填写表格A,任何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收据、发票等,都应附在表格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线填写相关表格,也可以将空白表格下载或者发送到电子邮箱后再填写,并且可以选择相关欧洲国家不同语言版本的表格。该条例在附录明确附有上述表格,表格内容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
从要素内容看,起诉状表格A需要通过勾选或者填写的方式写明法院、原告、被告、管辖权、案件跨境性质、银行详细信息、诉讼请求(请求金额、货币种类、利息及计算方式、诉讼费等)、诉讼请求详情(证据、事实理由等)、言辞审理(欧洲小额债权程序通常是书面程序,但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言辞审理,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纳)、文件送达和与法院联系、证书以及日期和签名等12部分内容。答辩状表格C则需要勾选或填写是否接受相关诉请、不接受或部分接受时的抗辩证据、言辞审理、亲自出席、诉讼费用、反诉、电子化服务、其他信息以及日期和签名等9部分内容。
日本
在日本,民事诉讼不强制性要求使用统一诉讼文书样式,但是诉讼文书需要符合《日本民事诉讼法》的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日本最高法院官网提供诉答文书示范样式,在“民事和小额诉讼表格”一栏提供包括针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资支付纠纷、保证金返还纠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租金增减纠纷、建筑物腾退合同纠纷、小额诉讼等8类纠纷的要素式起诉状和通用答辩状。
不同于欧美地区的“问卷风格”,日本起诉状是一个大表格,与目前我国推行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外观类似,文本以“简短词语”提示当事人在相应位置填写或勾选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附件(证据类型)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各类文书都会罗列各类纠纷常见诉请,当事人按照提示填写后就会形成一个完整诉请段落,例如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就需分别填写本金、违约金、利息等的数额、计算时间和标准。在事实理由部分,各类文书会列举各纠纷必要基本事实要素,例如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就需要填写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违约金、连带保证人、其他特别约定等合同内容要素,以及填写偿还和未偿还的具体履行情况,最后还需要勾选附件类型。日本的“要素式”文书页面更简洁,要素填写完毕后能够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段落。
日本目前也未针对各纠纷设计专属要素式答辩状,而是提供一份通用答辩状。通用答辩状需要针对起诉状所提出的诉请、事实和理由分“正确部分”“错误部分”“不知情部分”三种类型分别填写答辩意见,并且按照提示填写和解意见、分期付款意见或者一次性履行方案等。目前,日本上述要素文书仅支持PDF下载填写,但无法实现PDF直接填写功能。
借鉴意义
一是应用要素式诉答文书已成为国际潮流,我国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工作已走在前列。目前,英国、欧盟法律明文规定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相关要素式诉答文书。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目前检索到的范本类型有英国6类、美国13类、日本8类、欧盟1类。相较而言,我国第一批示范文本已经就民商事纠纷发布11类案由要素式诉答文书,第二批示范文本进一步拓展了民商事纠纷案由,我国民商事纠纷示范文本覆盖案由更广泛、要素设置更齐全,不仅有针对各类纠纷的要素式起诉状,还有针对各类纠纷的答辩状,已经走在了国际前列。下一步,建议持续扩大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覆盖范围,助力人民群众在更广泛领域、更加便利参加诉讼,让人民群众在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过程中享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二是持续加强示范文本要素释义和填写指导工作。目前实践中,为指导当事人填写,英美欧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直接在填写页面各要素项下注明问题选项含义,日本则另行提供示范填写样例,并通过蓝色字体对各填写要素进行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此外,英国部分文书还会在填写页面提供相关网址,便于当事人点击跳转后进一步了解详情。目前,我国已就各类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公布了填写实例,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填写,建议持续优化填写页面或实例页面,加强重点要素含义解释,对于填写难度较大的要素可以设置二维码,便于当事人扫码观看图文视频材料学习填写。
三是优化提升示范文本填写技术便利度。就填写便利度而言,目前英国较为便利,进入英国司法部官网点击相关表格链接,就可直接跳转至线上PDF填写页面,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就可自动保存下载到本地;当事人也可直接下载空白PDF到本地,然后在本地电脑填写。英国支持PDF直接填写功能,且点击方框就可以直接勾选,十分便捷。此外,英国针对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开通了线上填写端口,当事人只需逐项填写问卷,就可以自动生成完整起诉状,并在线提交至相关法院,填写便利度进一步提升,线上程序还会设计“下拉菜单”辅助规范填写,并实现漏填提醒、选项解释、精准推送填写事项等功能。建议我国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完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线上填写功能。
四是可针对小额诉讼设置诉答示范文本。现行我国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设计思路主要是围绕不同案由展开,但是美国、日本和欧盟都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特别推出了要素式起诉状或答辩状。由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较为严格,其要素式起诉状通常会设置一些“适用标准要素”进行筛选。目前,我国小额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法院主动适用”和“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方式进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限一般为2个月,诉讼费减半收取,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类给付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助于当事人高效、低成本实现个人权益。建议或可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设置专属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鼓励指导当事人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主动填写、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者在我国现有相关各案由示范文本中补充“是否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选项,并附加相关适用标准要素,便于法官有针对性地主动适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作者:唐璨 梁迎修 孙新宽(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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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逯璐
司法实践中判断经营者的标准是
观点摘要
●英国、美国、日本已就多类民商事纠纷,欧盟就小额诉讼发布了要素式诉答文书,其中,要素式起诉状居多。
●要素细化重点在于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相关程序信息。
●英国、欧盟要素式诉答文书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应当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美国、日本仅为示范性文本。
●英国文本填写较为便利,支持PDF版本直接填写、勾选,且就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特设网络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问卷作答、表格自动生成并在线提交。
●为辅助填写,英国、美国直接在填写页面释义说明,日本则另行公示填写示例文档。
本次研究覆盖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欧盟相关司法实践。研究发现,英国已至少针对6类、美国针对13类、日本针对8类民商事纠纷,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则针对跨国小额诉讼提供了要素式诉答文书。区别于传统通用文书模板,要素式诉答文书根据纠纷特点、司法审判需要进一步重点细化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两部分内容要素以及相关程序要素,当事人可以通过勾选、填空或分类简述的方式更加全面规范地完成文书准备工作。
在文本性质上,英国、欧盟要素式诉答文书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应当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美国、日本虽是示范性文本,但在实务中积极推荐使用。在文本类型上,要素式起诉状比较多,要素式答辩状相对较少。在形式设计上,英国偏好就各要素内容逐行设置问句,勾选问题更多,交流感更强。日本则偏好使用简短词语提示填写,页面更简洁干净。在辅助填写上,英国、美国偏好直接在填写页面注明问题及选项含义,而日本则另行公示填写示例文档。在填写便利度上,英国、欧盟较为便利,支持线上、线下PDF文件直接填写、勾选,其他国家PDF文档还无法直接实现该功能,都需打印后手填,但是美国还另行提供WORD版本。此外,针对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英国特设网络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进行问卷填写,并自动生成表格式起诉状在线提交。
英国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4章“表格”一章专门规定,经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批准的表格,由英国司法服务局在线发布,可供下载或打印,或作为该规则规定的任何在线流程的一部分,必须在相应的案件中使用;未经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表格,由英国司法服务局在线发布,可供下载、打印或其他用途,可酌情使用。因此,在英国参与民事诉讼一般都需要“填表”,需要强制性使用的表格都会在《民事诉讼规则》配套《诉讼指引》中列明。英国司法部官网便为公众提供此类表格。表格范围不仅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还包括送达回证等其他诉讼程序相关表格。
就起诉状、答辩状而言,不同类型法院通常会各自提供“通用表格”,该“通用表格”仅简要列明各类核心要素,例如通用起诉状仅列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诉请详情、证据、听证、真实性声明等项目,但未对各项目进一步细化,而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状态。
但是针对部分特定类型纠纷,英国诉答文书也体现出要素化特征,目前研究发现的有道交纠纷、离婚纠纷、租赁纠纷、海事纠纷、财产占有权纠纷和债务追讨纠纷等6类。从要素化内容看,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是固定细化项目,此外,细化重点在于围绕各纠纷类型可能涉及的诉请及事实理由进行问询。
为了辅助填写,要素文书会进行填写提示,例如离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侣关系起诉状就包括大量解释说明信息和网址链接(点击后就可自动跳转)以辅助填写。当事人既可以直接下载表格,直接在PDF版本表格内填写,点击相应方框直接实现勾选,然后保存使用;或者直接在线上填写整张PDF表格,线上保存后下载使用。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债务追讨案件,英国司法部官网特设了“Make a court claim for money”端口,支持当事人在线“问卷式”填写各问题,并自动生成、在线提交起诉表格,但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制,因此问卷设置了数个前置问题进行筛选。如申请人无法明确索赔金额,或索赔金额超过25000英镑且需申请法院费用减免,则须通过书面邮寄方式提交索赔申请,不得在线提交。此外,该在线问卷会设计“下拉菜单”辅助规范填写,并实现漏填提醒、选项解释、精准推送填写事项等功能,在线提交后,可以在线查看对方答辩、听证、法庭提示和法庭裁判结果。此外,离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侣关系申请可以通过“Get a divorce”或“End a civil partnership”端口提交在线申请。
美国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条、第10条规定了诉答文书的一般规则和格式,但只是规定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例如起诉状须包括管辖权简述、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答辩状应以简洁明确的方式陈述对每项主张的意见,作出承认或否定的意见,并且要求当事人以分段并编号的形式陈述其主张或抗辩。诉答文书须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名称,以及段落和分项陈述两部分,前一部分须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文书类型标识等,后一部分则须包括段落编号、交叉引用、分项要求。此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附录曾提供了涉及传票、起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约30种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表格,但也仅是笼统罗列文书必要部分,且为示范模板,允许调整格式。自2015年12月1日起,这些表格从该规则附录中移出,改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加以更新和维护,民众可以从联邦司法系统网站进行查询。联邦虽不强制性要求使用特定文书表格,但是美国联邦法院官网提供了各种示范性表格,推荐实务运用以确保文书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相关表格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
在起诉状方面,针对合同违约纠纷、过失侵权责任纠纷、金钱给付纠纷、就业歧视纠纷、劳动权益纠纷、不动产转让合同履行纠纷、第三方责任追索纠纷、财产侵占(转换)纠纷、财产权属及法律关系确认纠纷、人身权利侵权纠纷(在押人员民事权利)、人身权利侵权纠纷(非在押人员民事权利)、社会保障决定司法审查纠纷、禁令及其他紧急救济纠纷等13类民事纠纷,联邦法院官网公示了相应的“要素式”起诉状表格。除“原被告信息”和“管辖权依据”外,表格重点围绕诉请类型、事实和理由进行细化,例如金钱给付纠纷起诉状表格就将金钱给付请求依据细化为给付错误、借贷、货物买卖等6类,并在各类项下进一步细化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又如,不动产转让合同履行纠纷起诉状表格就不动产信息、不动产买卖合同(时间、价格、双方义务)、合同义务履行情况、诉请类型等进一步细化。
在答辩状方面,联邦法院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用答辩状示范表格,实现了基础性的结构引导和常见抗辩要素预设,并未像起诉状那样对常见纠纷设置分类化的专属要素式答辩状。首先,表格采用分模块设计,明确要求被告对原告诉状中每一段事实陈述进行编号对应、逐项作答,从而确保诉辩双方在事实层面实现精确对话。其次,表格整体结构已体现出初步的“要素式”特征。重点区分“程序性事项答辩”和“实体性责任答辩”,分别细化为7项(对应《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2(b)条,如法院无管辖权、送达瑕疵、诉状不构成请求权等)和19项(对应第8(c)条中的18项肯定抗辩事由,如诉讼时效届满、清偿与解除、禁止反言等,与1项兜底性表述)具体理由情形。再次,在实体抗辩部分,表格特别提示被告需针对原告诉请内容分别作出抗辩回应,使抗辩理由能够与具体诉因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强化了答辩文书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此外,表格还设置了“其他抗辩”选项与诚信声明,引导当事人完成完整合法的答辩文书提交。
在州法院层面,各州也会发布适用于本辖区的诉答文书示范模板,示范文本虽与联邦文本不完全相同,但部分文本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例如,就纽约市民事法院而言,小额诉讼采用极简表格(填金额、损失原因)并且可进行口头答辩;而在诸如消费者债务案件中有专门答辩表格列举十几种常见抗辩理由(如已付款、诉讼时效届满、身份错误、无管辖权等),采取勾选方式。在加利福尼亚州,司法委员会的表格(如PLD-C-001“合同违约”起诉状)中包含勾选及填写部分,需要简要填写欠款原因、时间、金额、计算方式等信息,也会让起诉方勾选诉前是否向被告主张过履行、法院管辖依据、诉请是否涉及律师费、是否起诉公立机构、诉请是否超出2500美元、近一年小额诉讼数量是否超过12个等多个关于程序性方面的适用标准要素选项。
欧盟
目前研究未发现德国、意大利等国在本国范围内针对不同类型民事纠纷发布要素式诉答文书,偶有地方法院发布“通用诉答文书”,也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状态。但是作为欧盟成员国,有关国家应遵循欧盟通过《(EC)第861/2007号条例》建立的“欧洲小额债权程序”,其适用于欧洲内争议金额不超过5000欧元的跨国案件。该程序运行是建立在“标准格式”基础上,欧盟《(EC)第861/2007号条例》第4条、第5条规定,原告需通过提交标准化表格A的方式提起诉讼,被告需要填写标准化表格C中的答辩信息。并且要求成员国应确保起诉人可通过相关国家网站在启动欧洲小额债权程序之前在所有法院和法庭可获得标准化表格A。要启动该程序,必须填写表格A,任何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收据、发票等,都应附在表格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线填写相关表格,也可以将空白表格下载或者发送到电子邮箱后再填写,并且可以选择相关欧洲国家不同语言版本的表格。该条例在附录明确附有上述表格,表格内容也体现出“要素化”特点。
从要素内容看,起诉状表格A需要通过勾选或者填写的方式写明法院、原告、被告、管辖权、案件跨境性质、银行详细信息、诉讼请求(请求金额、货币种类、利息及计算方式、诉讼费等)、诉讼请求详情(证据、事实理由等)、言辞审理(欧洲小额债权程序通常是书面程序,但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言辞审理,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纳)、文件送达和与法院联系、证书以及日期和签名等12部分内容。答辩状表格C则需要勾选或填写是否接受相关诉请、不接受或部分接受时的抗辩证据、言辞审理、亲自出席、诉讼费用、反诉、电子化服务、其他信息以及日期和签名等9部分内容。
日本
在日本,民事诉讼不强制性要求使用统一诉讼文书样式,但是诉讼文书需要符合《日本民事诉讼法》的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日本最高法院官网提供诉答文书示范样式,在“民事和小额诉讼表格”一栏提供包括针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资支付纠纷、保证金返还纠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租金增减纠纷、建筑物腾退合同纠纷、小额诉讼等8类纠纷的要素式起诉状和通用答辩状。
不同于欧美地区的“问卷风格”,日本起诉状是一个大表格,与目前我国推行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外观类似,文本以“简短词语”提示当事人在相应位置填写或勾选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附件(证据类型)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各类文书都会罗列各类纠纷常见诉请,当事人按照提示填写后就会形成一个完整诉请段落,例如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就需分别填写本金、违约金、利息等的数额、计算时间和标准。在事实理由部分,各类文书会列举各纠纷必要基本事实要素,例如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就需要填写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违约金、连带保证人、其他特别约定等合同内容要素,以及填写偿还和未偿还的具体履行情况,最后还需要勾选附件类型。日本的“要素式”文书页面更简洁,要素填写完毕后能够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段落。
日本目前也未针对各纠纷设计专属要素式答辩状,而是提供一份通用答辩状。通用答辩状需要针对起诉状所提出的诉请、事实和理由分“正确部分”“错误部分”“不知情部分”三种类型分别填写答辩意见,并且按照提示填写和解意见、分期付款意见或者一次性履行方案等。目前,日本上述要素文书仅支持PDF下载填写,但无法实现PDF直接填写功能。
借鉴意义
一是应用要素式诉答文书已成为国际潮流,我国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工作已走在前列。目前,英国、欧盟法律明文规定使用或者推荐使用相关要素式诉答文书。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目前检索到的范本类型有英国6类、美国13类、日本8类、欧盟1类。相较而言,我国第一批示范文本已经就民商事纠纷发布11类案由要素式诉答文书,第二批示范文本进一步拓展了民商事纠纷案由,我国民商事纠纷示范文本覆盖案由更广泛、要素设置更齐全,不仅有针对各类纠纷的要素式起诉状,还有针对各类纠纷的答辩状,已经走在了国际前列。下一步,建议持续扩大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覆盖范围,助力人民群众在更广泛领域、更加便利参加诉讼,让人民群众在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过程中享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二是持续加强示范文本要素释义和填写指导工作。目前实践中,为指导当事人填写,英美欧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直接在填写页面各要素项下注明问题选项含义,日本则另行提供示范填写样例,并通过蓝色字体对各填写要素进行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此外,英国部分文书还会在填写页面提供相关网址,便于当事人点击跳转后进一步了解详情。目前,我国已就各类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公布了填写实例,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填写,建议持续优化填写页面或实例页面,加强重点要素含义解释,对于填写难度较大的要素可以设置二维码,便于当事人扫码观看图文视频材料学习填写。
三是优化提升示范文本填写技术便利度。就填写便利度而言,目前英国较为便利,进入英国司法部官网点击相关表格链接,就可直接跳转至线上PDF填写页面,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就可自动保存下载到本地;当事人也可直接下载空白PDF到本地,然后在本地电脑填写。英国支持PDF直接填写功能,且点击方框就可以直接勾选,十分便捷。此外,英国针对债务追讨案件、离婚诉讼开通了线上填写端口,当事人只需逐项填写问卷,就可以自动生成完整起诉状,并在线提交至相关法院,填写便利度进一步提升,线上程序还会设计“下拉菜单”辅助规范填写,并实现漏填提醒、选项解释、精准推送填写事项等功能。建议我国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完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线上填写功能。
四是可针对小额诉讼设置诉答示范文本。现行我国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设计思路主要是围绕不同案由展开,但是美国、日本和欧盟都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特别推出了要素式起诉状或答辩状。由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较为严格,其要素式起诉状通常会设置一些“适用标准要素”进行筛选。目前,我国小额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法院主动适用”和“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方式进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限一般为2个月,诉讼费减半收取,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类给付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助于当事人高效、低成本实现个人权益。建议或可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设置专属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鼓励指导当事人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主动填写、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者在我国现有相关各案由示范文本中补充“是否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选项,并附加相关适用标准要素,便于法官有针对性地主动适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作者:唐璨 梁迎修 孙新宽(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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