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遗嘱怎么立有效 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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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立遗嘱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特立遗嘱,由于我不识字也不会写字,由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位于石家庄市××区××路××号××室的房产一栋(建筑面积:77.90平主米,房产证号:××××××××),该房产系我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去世后该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由儿子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继承人、河北××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在我百年之后执行本遗嘱,其他众子女不得有异议。
立遗嘱人:
见证人:
在场人:
时间:年月日
遗嘱的正确范本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见 证 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见 证 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由于本人年岁已高且患有 疾病,随时可能发生不测驾鹤西归。为防止膝下子女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因此,在本人头脑清醒,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特立此遗嘱对本人(及老伴)(有老伴的建议将老伴也列为“立遗嘱人”)合法拥有的(□全部 □部分)财产进行分配。
为保证本遗嘱的合法、真实、有效,特聘请 为见证人,见证人现场见证本人(及老伴)在立本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头脑清醒,精神状态良好,保证本遗嘱为本人(及老伴)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在完全自由、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望膝下各子女予遵从,勿生争执。
一、本遗嘱处理的财产范围
1、本人(及老伴)拥有的但仅登记在本人名下的“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
2、(若有其他财产的,请在以下详细列明)
二、立遗嘱人对本遗嘱所涉及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人(及老伴)拥有的但仅登记在本人名下的“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由子女 (身份证号: )继承,其他子女不得对此提出任何主张。
三、立遗嘱人在本遗嘱外未处理的财产的分配方案
本人未通过遗嘱处理的其他财产,由本人膝下子女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本人的债务由各个子女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四、寄语
本遗嘱是本人(及老伴)在充分考虑和商议后做出的决定,望本人膝下的各个子女遵从本人(及老伴)的心愿,切勿争产,和睦相处!
五、其他
1、以上遗嘱经律师代书打印后并经我核对无误,特此签名; 2、本遗嘱经本人(及老伴)签字后并就有法律效力;
3、本遗嘱一式 份,各个子女及见证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嘱人:
(捺 印) 见证人: (捺 印)
见证人:
(捺 印
遗嘱信托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自己写遗嘱怎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1、由遗嘱人亲笔撰写
即完全表达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伪造、篡改的内容,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为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辨明遗嘱的真实性,以及便于出现多份遗嘱,判断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写明具体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遗嘱人亲笔签名
经遗嘱人签名后,即表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否则,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虽然遗嘱有效即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并且,公证遗嘱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没有其他新的公证遗嘱,该遗嘱会一直有效。所以,已经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去做公证。
最后,为保证以后让子孙遵照自己的安排财产,现在人大多会自己先书写遗嘱,那么便要注意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内容较多,财产情况较为复杂,被安排的子孙也多的,建议可以找专业律师代写遗嘱。
自己写的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事实上,自己写好遗嘱后,只要立遗嘱人死亡,遗嘱即刻发生效力,但是不存在期限问题。
不过,因为财产继承发生纠纷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2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并且,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遗嘱人写好遗嘱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并且也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遗嘱人先后订立、更改遗嘱,导致继承开始后出现有多份遗嘱,并且遗嘱都是合法有效但内容相抵触,如一份指明财产只留给大儿子,另一份指明只留给小儿子,难以认定最终使用的遗嘱,那么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并且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2、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自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一)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二)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三)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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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模板
什么是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物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具有以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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