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遗嘱效力起诉的方式有哪些2025,确认遗嘱效力怎么起诉

结婚家庭 编辑:苗语灵

一、确认遗嘱效力起诉的方式有哪些2025,确认遗嘱效力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确认遗嘱效力应该这样起诉:

一、起诉遗嘱效力的,应当向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立案时,需要携带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而有所不同;

二、因为遗嘱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如果对自己遗嘱的效力有任何疑问,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遗嘱不是被继承人写的;

2、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继承人受到他人的胁迫、欺骗;

3、被继承人在争议遗嘱日期后的另一个日期存在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确认遗嘱效力怎么起诉

确认遗嘱效力的起诉具体如下: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3、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4、如果都符合需要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的资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5、法院通知被告举证;6、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7、开庭审理;8、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确认遗嘱效力如何起诉

就遗嘱效力来起诉的话,需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立案。

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带着您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要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而有所区别。因为遗嘱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遗嘱不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

2、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继承人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欺骗;

3、被继承人存在另一份日期在争议遗嘱的日期之后的遗嘱等。

对代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在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上存在瑕疵;

2、存在其他效力更高的遗嘱等。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四、如何写遗嘱有法律效力

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客体合法: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三、内容合法: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五、什么是法律认可的有效遗嘱

法律分析:死者生前所立的遗嘱,只有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达到遗嘱人所期望的后果,以及受法律的保护,一个受法律保护的遗嘱应具备如下的条件: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处理其财产的一种行为,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大活动,必须要求立遗嘱人有行为能力,有正常的判断辨别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否则就不能完成如此重大的行为,保护继承人的利益。这里只是强调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但后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行为能力,例如得了精神病,这时也不能影响遗嘱的效力。其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但以后又恢复了行为能力,其在无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应当是无效的。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必须与遗嘱人生前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心真实意愿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六、怎么才能起诉确认遗嘱的效力

起诉确认遗嘱效力的,需要当事人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立案。在立案的时候,原告需要准备好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承揽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继承怎么起诉

房产继承起诉的方法,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的,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建议当事人到房产所在地法院或者房产所有权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其次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求,分辨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找到支撑诉求的法律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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