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限购政策最新2024规定,济南限购政策哪年开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周成

济南限购政策最新2024规定,济南限购政策哪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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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限购政策2025

8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发新政,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济南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学历以上购房者,缴纳社保满3个月购房”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自8月29日起执行。

目前济南购房政策一览:

济南目前的商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基础利率为4.3%,首套房贷利率会在基础上减20个点,也就是4.1%,二套房贷利率为4.9%。

济南的限购区域

目前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为限购区域,章丘和长清不限购。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条件

需要满足在济南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且只限购1套房。

济南本地户口限购情况

在限购区域内,普通家庭限购两套;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或者家庭有2个(包含2个)以上子女的,且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购买第三套房需要全款,不可贷款。

首付比例情况

本地户口,认房不认贷(没房,不论有无贷款记录),都可视为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40%。三套房需全款购买。

(据新黄河客户端整理)

济南限购政策文件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3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负责配合做好限购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三、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四、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五、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并签署购房承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核验购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在《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购房人委托,携带购房人相关资料,到市房屋档案馆申请核实购房家庭住房情况。市房屋档案馆通过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将核实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购房人相关资料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市房屋档案馆反馈结果办理合同网签,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购房人。

七、购房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可参照前条办事流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将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由当事人参照前条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住房信息查询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商业银行在为购房人办理贷款审批时,应以经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网签合同为依据。

八、不符合限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办理合同网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出具《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市城乡建设委;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本通知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采用网下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限购政策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2.限购政策说明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购房人申报承诺

购房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拟购住房地址

□新建住房 □二手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

□无住房 □1套住房 □2套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名单

户主姓名

□济南市 □山东省 □国内 □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

配偶姓名

□济南市 □山东省 □国内 □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济南市 □山东省 □国内 □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济南市 □山东省 □国内 □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济南市 □山东省 □国内 □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本市“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购房人购买商品住房,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同意委托相关企业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购房人(监护人)签字: (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承诺

本企业郑重承诺:

本企业已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因本企业原因导致购房人网签合同不能备案、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经济损失的,本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信息查询部门留存,一份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网签备案。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籍证明、婚姻证明记载为准。

附件2:

限购政策说明

1.购房人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的月份或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次月起,重新计算。

2.本通知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购房人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补缴次月起,重新计算。

3.住房,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屋。

4.购房人提供的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5.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按鲁公通[2016]175号等文件规定情形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符合本市户籍要求。

6.驻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7.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8.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记者 郑心如

编辑 董雪

济南限购政策 三套以上

最近咱们济南的重磅消息挺多啊,比如昨天,又一重磅消息来了!那就是济南开始全面限购了!

12月26日傍晚,济南市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其中,新的“济六条”最大的信息量用两句话来说就是:本地人只限购2套房!外地人限购1套,还得有2年社保证明或缴税证明。

“济六条”可谓是继10月2日济南时隔两年重启限购后,3个月内又一次出台限购政策。

图片看不清别着急,胖编已经把全文都复制下来,方便大家观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巩固调控成果,防止房价反弹,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市政府研究确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竞买居住用地(含兼容居住用地)资金来源管控。将竞买资金管控要求列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竞买人所有竞买土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等)全部为自有资金。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组成土地竞买资金联合审查小组,实施土地竞买资金审查监管,发现违规的,取消竞得资格,不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定金),并纳入我市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控制市场供应节奏。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申请门槛,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市场风险:(1)规划12层以下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工后,12层以上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土地、建安等相关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严格审查,涉嫌暴利的,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三、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四、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认真落实商品房网签备案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等行为。严格购房资格认定,严查造假骗取购房资格行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对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及承销机构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开盘中炒号倒号、侵犯群众购房权益等损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行为。

五、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撤销程序,切实制止预售商品房转让等炒房行为。在房屋权属登记前,凡不符合合同撤销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撤销手续;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办理网签合同撤销更名业务,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经查实,合同更名视为无效,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6日

看完了这篇“济六条”,不知道有多少人又要失眠了,又有多少房地产商开始了新的应对政策。这个胖编不得而知,就胖编而言。这一套房的贷款还有好几十万没还完,想买二套房也没有多余的银子。

那么就这新“济六条”,有三点信息点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胖编就这三点进行全面的剖析解读:

1

限购加码!

本地家庭限购两套,非本地限购1套

新政: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解读 ↓

此次楼市调控升级,是济南在三个月内第二次出台限购新政。此前,10月2日夜间,济南出台限购限贷政策: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三成,二套房四成,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70万元降为6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三套房,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提供公积金贷款。在对外地家庭限购一套房的要求上,购房未提出提交个税或社保证明。

2

两个首次!

房子建到12层才能卖、利润超两成限制卖

新政: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控制市场供应节奏。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申请门槛,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市场风险:规划12层以下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工后,12层以上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土地、建安等相关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严格审查,涉嫌暴利的,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解读 ↓

相比2012年和今年十月份的限购政策,这次对预售制度升级:首次明确房子必须建到12层才能卖,此前只需办完土地手续,土基施工开始就可办理预售;首次对开发商定价与利润挂钩,售价利润超20%限制卖。

3

严控炒地!

拍地资金须全部为自有资金

新政:意见提出,强化竞买居住用地(含兼容居住用地)资金来源管控。将竞买资金管控要求列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竞买人所有竞买土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等)全部为自有资金。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组成土地竞买资金联合审查小组,实施土地竞买资金审查监管,发现违规的,取消竞得资格,不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定金),并纳入我市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撤销程序,切实制止预售商品房转让等炒房行为。在房屋权属登记前,凡不符合合同撤销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撤销手续;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办理网签合同撤销更名业务,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经查实,合同更名视为无效,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解读 ↓

11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土拍的新规,要求土地竞买人在竞买前签署“竞买资金承诺书”,承诺其参与竞拍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新规避免了一些开发商在抢地时疯狂抬高地价,抢得土地后再找其他开发商一同开发,操控房价的情况出现。

那么,咱们先来看看往期济南楼市的成交量如何呢?

在刚刚过去的11月,济南商品住宅价格的环比涨幅为1.1%,在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排名第二;而在10月份,这一排名为第三。

济南目前房价环比涨幅名列前茅,加大调控力度是在所难免的。而且,新政除了限购加码,在提高商品房预售申请门槛上,一方面通过“限价”,挤出暴利的水分,另一方面通过“限售”,控制市场供应节奏,未来几个月内有可能出现无房可供的局面

尽管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了,但是明年上半年新房供应将大幅削减。

统计数据显示,10月初济南实施限购政策后,新建商品住宅的网签量下滑明显,当月总成交量为6878套,环比上月减少了11283套,下跌62.13%。而在11月楼市趋稳后,当月商品住宅成交7952套,占总成交量的56.4%,环比上月增加了1074套。进入12月后,开发商推盘力度加大,截至26日,商品住宅成交量过万套,达到10216套。

此次调控最大的“撒手锏”是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12层以上住宅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当于“限售”。这对靠卖期房短期内回笼资金的开发商来说无异是“点穴式”调控,明年上半年济南新房供应不出意外将大幅削减;而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则是政策性“限价”,“通过以上两种手段,让市场向准现房方向迈进,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谈及最新调控政策,济南一房企营销总监不淡定了,“这是最严厉的一次!未来三四个月内,至少明年五一前市场将出现房源短缺的局面。”

以前的楼盘,只要盖好地下室就可拿到预售证,进而开盘销售,目前济南楼市30层左右住宅居多,一个项目快的话一个月能盖五层,盖到20层只要四个月时间,而新政实施后,以后盖一栋30层的高层,至少盖到20层左右才能拿证。对中小型房企来说资金压力非常大。

其实前面说了这么多,一直都是在给政策做解读,其实胖编还有一件事儿是一直很在意的。那就是新“济六条”中除了限制本地购房以外,对于外地购房者的限制也很大,外地人购房要有连续2年的社保证明。那胖编来说吧,如果胖编是毕业刚到济南,或者刚到济南工作,那想要在济南工作买房就会被限制,结果就是只能先租房子住。

有关权威人士表示,“限外”是阶段性政策,但“这是没办法的,毕竟控制房价上涨是当前的主要任务”。这次济南楼市调价加码,可视为对上一轮限购的一个补充和升级,基本杜绝了外地购房者投资济南房产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楼市投机行为的限制力度。所以,如胖编所说的几种情形,也是没办法的事。

房子算是中国老百姓最最关心,最最重要的事情了。而济南为了楼市调控,政策也是出了一版又一版。

从9月28日开始,先是发布“济八条”,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对哄抬地价等行为进行严厉监管。

10月2日晚间,出台“济南版”限购和限贷政策,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三成。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10月3日发文,七部门联合检查全市房地产市场严查违规认筹、畸高涨价。

10月4日,对网签做出严格限制,打击改合同、炒房等行为。

10月7日,出台限购细则。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

12月26日再发文出台新的限购政策,济南户籍只能买2套房,外地人买房要缴2年社保。

(记者 罗晓飞 编辑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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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限购政策不贷款

1月18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对限购区域内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出售1套后,可于半年内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

继续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购房,不用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该政策于1月19日起执行。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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