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该怎样完善建筑合同的结算条款避免结算纠纷2025,当事人应该怎样完善建筑合同的结算条款避免结算纠纷
为避免合同结算纠纷,积极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在设定承发包合同时增加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内容,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进行项决算并确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使承发包合同签约时不能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约定的程序得到确定,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造价纠纷。风险提示:不宜约定的内容1、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未付,发包人仅承担利息,施工单位不得停工,如此约定对施工单位极为不利。2、避免工程款支付审批手续人为繁琐。有些发包人规定了付款前严格而繁琐的审批程序,在合同约定中应避免发包人内部审核的约定,审核系发包人内部事务,不应作为拖延付款时间的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二、当事人如何完善建筑合同的结算条款避免结算纠纷
建筑造价计算的准确性是由建筑设计的进度和深度决定的。按造价计算的准确程度,依设计进度可分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三种。 法律咨询:当事人如何完善建筑合同的结算条款避免结算纠纷 律师回答: 施工图预算造价是更准确的合同造价的计算依据,房地产项目的承发包合同应当用施工图预算作为合同造价的决算依据。但是,由于基本建设蓬勃发展,一大批开发项目几乎同步上马,建筑设计不能适应建设项目急剧增多的客观需要;而且开发商看准商机以后都希望尽快看到经济效益,要开发商耐心等待设计施工图完成再开工,几乎是不现实的。因此,很多建筑工程项目不可避免地在没有工程概算或预算的情况下,约定一个估算、框算或者人为地以每平方米造价暂估一个不确定的合同造价,先开工上马再说。在建筑工程中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有其必然性,著名的FIDIC合同条件就是应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背景之下的。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机制,将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都纳入合同的轨道。而长期以来,我国建筑行业所签订的承发包合同,在签约或履约过程中很多没有事先约定确定造价的程序和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当工程竣工进行造价结算时,要么开发商按计划模式同意实报实销;要么合同双方互相扯皮,酿成纠纷。显然,目前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潜伏着一个又一个标的巨大的工程造价纠纷。而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因为合同造价事先的不确定而没有依据,或者待确定的造价承发包双方互相不认可。处理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此也难以直接评判是非。如果将造价争议委托审计单位鉴定,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虽旷日持久仍难以确定准确的工程造价。 为避免合同造价纠纷,积极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在设定承发包合同时增加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内容,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进行项决算并确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使承发包合同签约时不能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约定的程序得到确定,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造价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工程建筑
三、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如下:(一)工程量纷争;(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三)合同违约的争议;(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五)总包和分包争议;(六)尾款相关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四、如何完善建筑合同的结算条款以避免结算纠纷?
为避免合同结算纠纷,积极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在设定承发包合同时增加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内容,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进行项决算并确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使承发包合同签约时不能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约定的程序得到确定,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造价纠纷。风险提示:不宜约定的内容1、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未付,发包人仅承担利息,施工单位不得停工,如此约定对施工单位极为不利。2、避免工程款支付审批手续人为繁琐。有些发包人规定了付款前严格而繁琐的审批程序,在合同约定中应避免发包人内部审核的约定,审核系发包人内部事务,不应作为拖延付款时间的理由。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工程建筑已经结算完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处理
工程建筑已经结算完欠钱不还的被欠款人可以:1、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2、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证据及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起诉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账户和其他财产;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风险提示: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什么是竣工结算的绿灯条款?
竣工结算中的绿灯条款是指,施工合同中如果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收到施工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在约定期限内,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的条款,即为竣工结算的“绿灯条款”。该绿灯条款是为保护承包人工程款结算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的行为而专门设定的。风险提示: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期货交易是怎样结算的
期货交易的结算方式如下:1、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2、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3、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4、客户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风险提示: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工程款结算纠纷如何正确处理
工程款结算纠纷正确处理方式:1、双方协商。被欠款人可以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一些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2、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证据及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起诉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账户和其他财产;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风险提示: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五、工程结算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怎么办
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的处理: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程完工后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
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怎么解决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的解决办法有:
1、可以收集规避劳动法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并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当地劳动部门的信访或监察部门;
2、直接将相关资料带到劳动部门信访部门填报;
3、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
4、找到当地劳动局网上投诉网站,提交匿名投诉资料。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确定;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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