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什么意思,机票超售上不了飞机怎么办
大家好,由投稿人唐诗安来为大家解答机票超售什么意思,机票超售上不了飞机怎么办这个热门资讯。机票超售什么意思,机票超售上不了飞机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机票超售措施
为了看孩子咬牙买的高价公务舱,却因为机票超售,一家人被迫在同一航班不同舱位分离。为了躲避春运最高峰而请假提前回家的消费者,也因为机票超售,不仅没有登上原本的班机,更被迫改签到了其他城市,提前请的假被消耗……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自己在购票时未被告知所购买的航班存在“超售”风险,直至抵达值机柜台前也未收到任何“已超售”的通知。航司的不透明操作,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在值机到登机的短暂时间内,让消费者措手不及。更重要的是,航司提供的“要么听话要么别飞”的单方面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公平交易与自主选择权无从保障。
3月17日起,北京商报推出系列调查报道,聚焦“机票超售困局”,希望推动机票超售规则进一步透明化、标准化、人性化。
被迫降舱的公务舱旅客
为了避免超长航线中,两个小孩打扰到更多的人,也为了让自己和先生不陷入一对一看娃的“苦战”当中,宋欣欣在2025年寒假叠加春运出行时,咬牙购买的公务舱,却没想到因为航司超售,一家人被迫分开。
早在2024年12月,宋欣欣就和丈夫计划,在蛇年春节前带着2个孩子一起前往阿勒泰游玩。一边做计划,宋欣欣一边开始在各大平台对比上海—阿勒泰的机票。
对于宋欣欣来说,如何在飞机上照顾好2个孩子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宋欣欣的孩子分别只有8岁和6岁,均不具备独立自理的生活能力,且2个小孩性格活泼,日常生活中,宋欣欣和丈夫两个人带孩子就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而上海—阿勒泰的航班的飞行时间又长达6小时,相当于从北京飞往新加坡的距离。在这6小时的航程中,宋欣欣并不希望孩子们在飞行中出现任何问题,也不希望给其他旅客带来麻烦。不管是上厕所、睡觉还是吃饭,2个孩子需要有家长一刻不停地一对一看管。
因此,在反复考虑后,为了自己一家能有更轻松、舒适的旅行体验,宋欣欣终于下定决心,带上家里的阿姨,并且给全家都买了公务舱机票。
1月正值春运出行高峰,热门旅游线路的机票都出现明显涨价,宋欣欣坦言,如果全部购买公务舱机票,确实会远超出行预算。但一想到公务舱空间更大,舒适度和私密性更高,3个成年人可以更方便地互换位置,既可以替换照看2个小孩,又能及时休息,不至于太过劳累。
宋欣欣咬咬牙,最终还是于2024年12月26日在携程旅行App订购了2025年1月23日的东航MU6375航班,三大两小的公务舱机票共花费28800元。
本以为近3万元的机票能完美保障出行的舒适度,但出行当天,值机柜台工作人员的一句“超售”,让宋欣欣的全部计划化为泡影。
2025年1月23日,宋欣欣一行五人提前1个多小时到达上海虹桥机场的值机柜台。刚到值机柜台,宋欣欣一行人仅仅出示了证件,任何手续都还没开始办理,就直接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超售。
根据值机柜台工作人员的说法,宋欣欣一家人有3个成年人和2个小孩,但被超售的机票只有1张,他们需要自行分配1个成年人到经济舱。这也就意味着,降舱去经济舱的那个成年人,将无法帮助公务舱的2个成年人照顾小孩,宋欣欣最担心的“2个大人带2个小孩,连续6小时一对一照看”情景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也就是说,我花了这么多钱,最后还是要一对一地跟孩子鏖战。”让宋欣欣不解的是,航司行为引发的超售,为什么由消费者来承担风险?
目的地从威海改签至青岛
航司的超售让宋欣欣一家在同一航班上分舱而坐,但至少还实现了按期抵达;消费者王嘉睿却没有那么幸运,她遭遇的超售,严重影响到过年返乡的行程。原本的航班目的地威海,成为“到不了的目的地”。
王嘉睿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原计划2025年1月24日下午从杭州飞往威海,提前回家过年。王嘉睿的家离威海很近,17:55航班落地,从威海大水泊机场乘车回家只需一个小时。
在王嘉睿原本的计划中,自己的父亲会按航班落地时间,提前两小时出发,开车到威海大水泊机场接自己,两人一起回到家的时间大约会在20:00前。到家后,王嘉睿会和家里的长辈一起吃团圆饭。
但王嘉睿没想到,自己选择的这趟航班,在经济舱满载的情况下,超售至少造成3人无法登机。且正值春节前返乡高峰,王嘉睿被告知,当天所有航司从杭州萧山机场出发前往威海的航班都已经没有空座,只有一家航司运营的杭州—青岛航班还剩1个空位,如果想尽快出行,只能改签那一趟航班去青岛。
王嘉睿从青岛胶东机场回家更远,开车需要2小时左右,而父亲来接自己就需要跑一个来回,花费4小时左右。如果自己坐大巴回家,则需要更久,且途中还需要转车。最终,王嘉睿的父亲还是决定开车去接她。
即便新改签的航班时间跟原航班相差不到10分钟,但这也意味着,改签后,王嘉睿的父亲基本需要立即出门。“而且我父亲年龄大了,所以只能带上我母亲,两个人路上互相照看一下,轮换着开车。”
王嘉睿说,因为超售改签太突然,父母甚至来不及吃饭就要开始赶路,一家人从青岛开车回家的时间也至少推迟1个小时,到家基本要晚上9点了。“本该是家里老人准备睡觉的时间,但老人依然要饿着肚子等我们回去吃饭,时刻都在操心我们。而我父母为了来接我,也一直没有吃饭。”
明明是提前回家过年休假,但一场超售让王嘉睿家里所有人的计划都被打乱。本该是温馨喜庆的团圆宴,但饭桌上,每个人都带着疲惫。
明知超售,值机前为何不提前告知?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宋欣欣和王嘉睿的经历发现,两位消费者在值机柜台得知超售的消息之前,都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超售的风险提示和通知。
“过年期间,所有旅客都想赶快回家。在这种出行高峰时段,明知道每个航班的上座率都会很高,航司为什么还要执意超售?我原本购买的杭州—威海航班,因经济舱超售,至少有3个人无法登机。航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还有一位当天上午就因超售被滞留的旅客,他们要优先为那位旅客安排位置。由此可见,超售的情况已超出航司的处理能力,那么航司为什么不能提前通知旅客?”王嘉睿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宋欣欣也不解,自己提前了一个月买票,航司有如此充足的时间来通知自己,哪怕提前1天,自己都来得及另想办法,退票或改签坐其他航班的公务舱。为什么航司非要在值机的时候才单方面通知旅客,以至于任何补救措施都来不及做?
对于出现超售情况是否会提前通知旅客时,北京商报记者电话咨询了东航客服。一名东航的女性客服表示,如果发生超售情况,东航方面一般会电话联系旅客,但具体会提前多久不能确定,需要根据系统显示的超售信息来进行通知。
但根据另一位东航的男性客服的说法,如果实际发生超售情况,联系旅客的是当地机场的相关人员,而非东航。机场会根据超售的具体人数,提前给发生超售的客舱旅客发送超售志愿者征集短信,如果有旅客愿意成为志愿者,可以按短信提示内容操作,如果希望正常乘坐,则可以忽略短信。
上述男性客服还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及,“因为超售的数量不会太多,也有可能不会发送短信”。
两位东航客服给出的说法并不统一。宋欣欣表示,自己就是从值机柜台得知的超售通知,并不能分辨柜台工作人员是东航的还是机场的。但她可以确定的是,从订票、出票到值机,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除2个孩子外,3个大人均未收到任何来自上海虹桥机场、东航或者携程的有关超售的通知信息。在购买机票时,她也没有在购票页面上看到任何关于“超售”的风险提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航司在销售机票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超售的风险,以及超售规则、赔偿标准、替代方案等。在本次事件中,航司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超售的风险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航司作为经营者,有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以及公平对待乘客的义务。因超售导致乘客无法乘坐购买的航班,属于航司单方违约的行为。航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的损失,满足其合理诉求。
消费者被迫接受解决方案
超售损害的消费者权益不止知情权。
上述两位消费者都提到,由于航司不提前通知,在成为被超售旅客之后,自己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协调后续行程。宋欣欣携全家出行,早已订好当晚的酒店;王嘉睿春节返乡,也与家中亲人协商好团圆饭和后续走亲戚的时间。为了尽力保证后续行程不受影响,两位消费者只能接受航司给出的唯一选择。
王嘉睿表示,自己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到机场,但航司完全没有提前协调超售发生后的解决方案,让自己在值机柜台一直等待到马上截止登机,才给出了改签到青岛的方案。“我专门提前请好了假,跟家人协调好了行程,就是为了在1月24日当天到家。因为航司的超售行为,我既到不了原本的目的地,为了不推迟回家日期,我也别无其他选择。”
和王嘉睿相似,宋欣欣一家也提前了约一个小时到达值机柜台。但因为东航只给出了降舱这一个解决方案以及相应的赔偿方案,而自己的唯一诉求就是要全家都坐公务舱,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然而,沟通协商耗费了大量时间,眼看飞机就要停止登机,宋欣欣十分焦虑——一家人如果错过这趟飞机,既要面对重新改签或退票重买的麻烦,还要面临当天无法抵达阿勒泰,后续行程全部受影响的风险。“金钱损失是一方面,我和丈夫提前请好的年假也都要白白浪费1—2天。”
迫于无奈,宋欣欣最终签署了东航给出的《非自愿降舱补偿确认书》,选择让丈夫前往经济舱。
常莎进一步分析称,当前超售规则多由航司单方制定,其条款中关于“自愿放弃座位”及赔偿机制的设定,存在单方面减轻企业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倾向,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无效格式条款”。此外,在超售纠纷发生后,航司若以改签、退款或补偿方案强制要求旅客接受,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协商选择权,涉嫌侵害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北京商报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
机票超售补偿标准
来源:北京商报
为了看孩子咬牙买的高价公务舱,却因为机票超售,一家人被迫在同一航班不同舱位分离。为了躲避春运最高峰而请假提前回家的消费者,也因为机票超售,不仅没有登上原本的班机,更被迫改签到了其他城市,提前请的假被消耗……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自己在购票时未被告知所购买的航班存在“超售”风险,直至抵达值机柜台前也未收到任何“已超售”的通知。航司的不透明操作,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在值机到登机的短暂时间内,让消费者措手不及。更重要的是,航司提供的“要么听话要么别飞”的单方面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公平交易与自主选择权无从保障。
3月17日起,北京商报推出系列调查报道,聚焦“机票超售困局”,希望推动机票超售规则进一步透明化、标准化、人性化。
被迫降舱的公务舱旅客
为了避免超长航线中,两个小孩打扰到更多的人,也为了让自己和先生不陷入一对一看娃的“苦战”当中,宋欣欣在2025年寒假叠加春运出行时,咬牙购买的公务舱,却没想到因为航司超售,一家人被迫分开。
早在2024年12月,宋欣欣就和丈夫计划,在蛇年春节前带着2个孩子一起前往阿勒泰游玩。一边做计划,宋欣欣一边开始在各大平台对比上海—阿勒泰的机票。
对于宋欣欣来说,如何在飞机上照顾好2个孩子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宋欣欣的孩子分别只有8岁和6岁,均不具备独立自理的生活能力,且2个小孩性格活泼,日常生活中,宋欣欣和丈夫两个人带孩子就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而上海—阿勒泰的航班的飞行时间又长达6小时,相当于从北京飞往新加坡的距离。在这6小时的航程中,宋欣欣并不希望孩子们在飞行中出现任何问题,也不希望给其他旅客带来麻烦。不管是上厕所、睡觉还是吃饭,2个孩子需要有家长一刻不停地一对一看管。
因此,在反复考虑后,为了自己一家能有更轻松、舒适的旅行体验,宋欣欣终于下定决心,带上家里的阿姨,并且给全家都买了公务舱机票。
1月正值春运出行高峰,热门旅游线路的机票都出现明显涨价,宋欣欣坦言,如果全部购买公务舱机票,确实会远超出行预算。但一想到公务舱空间更大,舒适度和私密性更高,3个成年人可以更方便地互换位置,既可以替换照看2个小孩,又能及时休息,不至于太过劳累。
宋欣欣咬咬牙,最终还是于2024年12月26日在携程旅行App订购了2025年1月23日的东航MU6375航班,三大两小的公务舱机票共花费28800元。
本以为近3万元的机票能完美保障出行的舒适度,但出行当天,值机柜台工作人员的一句“超售”,让宋欣欣的全部计划化为泡影。
2025年1月23日,宋欣欣一行五人提前1个多小时到达上海虹桥机场的值机柜台。刚到值机柜台,宋欣欣一行人仅仅出示了证件,任何手续都还没开始办理,就直接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超售。
根据值机柜台工作人员的说法,宋欣欣一家人有3个成年人和2个小孩,但被超售的机票只有1张,他们需要自行分配1个成年人到经济舱。这也就意味着,降舱去经济舱的那个成年人,将无法帮助公务舱的2个成年人照顾小孩,宋欣欣最担心的“2个大人带2个小孩,连续6小时一对一照看”情景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也就是说,我花了这么多钱,最后还是要一对一地跟孩子鏖战。”让宋欣欣不解的是,航司行为引发的超售,为什么由消费者来承担风险?
目的地从威海改签至青岛
航司的超售让宋欣欣一家在同一航班上分舱而坐,但至少还实现了按期抵达;消费者王嘉睿却没有那么幸运,她遭遇的超售,严重影响到过年返乡的行程。原本的航班目的地威海,成为“到不了的目的地”。
王嘉睿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原计划2025年1月24日下午从杭州飞往威海,提前回家过年。王嘉睿的家离威海很近,17:55航班落地,从威海大水泊机场乘车回家只需一个小时。
在王嘉睿原本的计划中,自己的父亲会按航班落地时间,提前两小时出发,开车到威海大水泊机场接自己,两人一起回到家的时间大约会在20:00前。到家后,王嘉睿会和家里的长辈一起吃团圆饭。
但王嘉睿没想到,自己选择的这趟航班,在经济舱满载的情况下,超售至少造成3人无法登机。且正值春节前返乡高峰,王嘉睿被告知,当天所有航司从杭州萧山机场出发前往威海的航班都已经没有空座,只有一家航司运营的杭州—青岛航班还剩1个空位,如果想尽快出行,只能改签那一趟航班去青岛。
王嘉睿从青岛胶东机场回家更远,开车需要2小时左右,而父亲来接自己就需要跑一个来回,花费4小时左右。如果自己坐大巴回家,则需要更久,且途中还需要转车。最终,王嘉睿的父亲还是决定开车去接她。
即便新改签的航班时间跟原航班相差不到10分钟,但这也意味着,改签后,王嘉睿的父亲基本需要立即出门。“而且我父亲年龄大了,所以只能带上我母亲,两个人路上互相照看一下,轮换着开车。”
王嘉睿说,因为超售改签太突然,父母甚至来不及吃饭就要开始赶路,一家人从青岛开车回家的时间也至少推迟1个小时,到家基本要晚上9点了。“本该是家里老人准备睡觉的时间,但老人依然要饿着肚子等我们回去吃饭,时刻都在操心我们。而我父母为了来接我,也一直没有吃饭。”
明明是提前回家过年休假,但一场超售让王嘉睿家里所有人的计划都被打乱。本该是温馨喜庆的团圆宴,但饭桌上,每个人都带着疲惫。
明知超售,值机前为何不提前告知?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宋欣欣和王嘉睿的经历发现,两位消费者在值机柜台得知超售的消息之前,都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超售的风险提示和通知。
“过年期间,所有旅客都想赶快回家。在这种出行高峰时段,明知道每个航班的上座率都会很高,航司为什么还要执意超售?我原本购买的杭州—威海航班,因经济舱超售,至少有3个人无法登机。航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还有一位当天上午就因超售被滞留的旅客,他们要优先为那位旅客安排位置。由此可见,超售的情况已超出航司的处理能力,那么航司为什么不能提前通知旅客?”王嘉睿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宋欣欣也不解,自己提前了一个月买票,航司有如此充足的时间来通知自己,哪怕提前1天,自己都来得及另想办法,退票或改签坐其他航班的公务舱。为什么航司非要在值机的时候才单方面通知旅客,以至于任何补救措施都来不及做?
对于出现超售情况是否会提前通知旅客时,北京商报记者电话咨询了东航客服。一名东航的女性客服表示,如果发生超售情况,东航方面一般会电话联系旅客,但具体会提前多久不能确定,需要根据系统显示的超售信息来进行通知。
但根据另一位东航的男性客服的说法,如果实际发生超售情况,联系旅客的是当地机场的相关人员,而非东航。机场会根据超售的具体人数,提前给发生超售的客舱旅客发送超售志愿者征集短信,如果有旅客愿意成为志愿者,可以按短信提示内容操作,如果希望正常乘坐,则可以忽略短信。
上述男性客服还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及,“因为超售的数量不会太多,也有可能不会发送短信”。
两位东航客服给出的说法并不统一。宋欣欣表示,自己就是从值机柜台得知的超售通知,并不能分辨柜台工作人员是东航的还是机场的。但她可以确定的是,从订票、出票到值机,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除2个孩子外,3个大人均未收到任何来自上海虹桥机场、东航或者携程的有关超售的通知信息。在购买机票时,她也没有在购票页面上看到任何关于“超售”的风险提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航司在销售机票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超售的风险,以及超售规则、赔偿标准、替代方案等。在本次事件中,航司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超售的风险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航司作为经营者,有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以及公平对待乘客的义务。因超售导致乘客无法乘坐购买的航班,属于航司单方违约的行为。航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的损失,满足其合理诉求。
消费者被迫接受解决方案
超售损害的消费者权益不止知情权。
上述两位消费者都提到,由于航司不提前通知,在成为被超售旅客之后,自己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协调后续行程。宋欣欣携全家出行,早已订好当晚的酒店;王嘉睿春节返乡,也与家中亲人协商好团圆饭和后续走亲戚的时间。为了尽力保证后续行程不受影响,两位消费者只能接受航司给出的唯一选择。
王嘉睿表示,自己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到机场,但航司完全没有提前协调超售发生后的解决方案,让自己在值机柜台一直等待到马上截止登机,才给出了改签到青岛的方案。“我专门提前请好了假,跟家人协调好了行程,就是为了在1月24日当天到家。因为航司的超售行为,我既到不了原本的目的地,为了不推迟回家日期,我也别无其他选择。”
和王嘉睿相似,宋欣欣一家也提前了约一个小时到达值机柜台。但因为东航只给出了降舱这一个解决方案以及相应的赔偿方案,而自己的唯一诉求就是要全家都坐公务舱,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然而,沟通协商耗费了大量时间,眼看飞机就要停止登机,宋欣欣十分焦虑——一家人如果错过这趟飞机,既要面对重新改签或退票重买的麻烦,还要面临当天无法抵达阿勒泰,后续行程全部受影响的风险。“金钱损失是一方面,我和丈夫提前请好的年假也都要白白浪费1—2天。”
迫于无奈,宋欣欣最终签署了东航给出的《非自愿降舱补偿确认书》,选择让丈夫前往经济舱。
常莎进一步分析称,当前超售规则多由航司单方制定,其条款中关于“自愿放弃座位”及赔偿机制的设定,存在单方面减轻企业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倾向,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无效格式条款”。此外,在超售纠纷发生后,航司若以改签、退款或补偿方案强制要求旅客接受,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协商选择权,涉嫌侵害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北京商报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
机票超售怎么处理
来源:北京商报
因超售被降舱后无法与家人一同乘坐公务舱、因超售被迫改签至其他城市而晚回家过年……由超售引起的纠纷并非个例。尽管超售是航司提高座位利用率的行业“潜规则”,但低额赔偿和高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倍感无奈。记者调查发现,不同航司的超售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消费者往往需要耗尽精力的“讨价还价”后,依然处于被动地位。
在缺乏透明度与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机票超售从一句“惯例”到制度化、透明化、人性化还有多远?
看似亏,实则赚
记者此前报道,消费者宋欣欣一家人在值机时被告知航班超售,被迫分舱而坐。航司方面在提出让其中1个成年人降舱至经济舱后,还提出来相应的赔偿措施,即退还那张被超售机票80%的金额,剩余的20%用于抵扣经济舱机票,再补偿400元现金。
宋欣欣表示,她并不能接受这个赔偿。她给北京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购买的3张成年人公务舱机票每张在7000元左右,航司超售1张公务舱机票能多收约7000元。如果最终旅客数多于公务舱座位数,就像宋欣欣一家面临的情况,那么航空公司要退还80%的票钱,也就是5600元左右。加上额外赔付的400元,航司需要退还6000元左右。这相当于,宋欣欣的丈夫降舱后,支付了约1000元的经济舱票价。
当时,宋欣欣并没有关注经济舱同舱位的售票价格,且当时该航司上海虹桥—阿勒泰这条航线仅在1月15日至2月22日期间运营。但小红书一位用户发布的同一航班票价显示,其2024年12月26日购买的2025年1月15日上海虹桥—阿勒泰同一航班的经济舱为1762元。若以1762元为参考价格,宋欣欣的丈夫降舱后,花费1000元乘坐了经济舱,仅从这一张经济舱机票来看,航司看似亏了700余元的机票钱。
但事实上,如果航司没有超售公务舱机票,宋欣欣的丈夫最终乘坐的经济舱座位本该是空位,该座位本无法给航司带来任何收益。航司通过超售公务舱机票的行为,既保证了公务舱的100%上座率,又以降舱的方式,让购买公务舱机票的消费者额外填补了一个经济舱空座,即便这个座位的价格远低于正常售卖的价格,对于航司来说稳赚不赔。
不仅如此,宋欣欣还提出,丈夫没有享受到公务舱权益,退款本就是理所应当。但航司仅以400元的补偿来赔付降舱旅客,这个赔付是否太少?反过来想,上海虹桥—阿勒泰是航程6小时的国内长航线,且执飞飞机还是窄体机,只有8个公务舱座位,航班时间又是春运出行高峰,普通经济舱旅客想用400元升舱到公务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沟通协商耗费了大量时间,眼看飞机就要停止登机,迫于无奈,宋欣欣最终签署了航司给出的《非自愿降舱补偿确认书》,选择让丈夫前往经济舱。
“怎么算航司都不亏,但我的权益谁来保障?”宋欣欣问道。
赔付标准不一
在接收到消费者对于超售赔偿的投诉后,记者对比了多家航司公布的超售赔偿方案,发现不同航司的赔偿规则并不相同。部分航司的超售赔付标准非常简单,仅有一个固定赔付金额;而另一些航司则采用了更为精细化的赔付标准。
三大航的超售赔付标准都较为精细化。
在国航的《航班超售处置赔补偿标准》中,国航先区分了航班超售被拒绝登机和非自愿降低舱位服务等级两种情况。
在这两种情况中,国航又分别以航线所在区域为标准,区分了中国境内航线(不含港澳台航线)、IATA三区内航线(不含中国境内航线/澳新航线)和其他航线。在被区分开的这3种航线范围内,国航按照等待后续航班时间、赔偿方式和舱位,详细列出每一种情况可以赔付的标准。
以中国境内航线为例,针对航班超售导致旅客被拒登机的情形,国航制定的赔偿方案显示:若旅客等待后续航班时间在4小时内或选择退票,头等舱旅客可获得700元现金、3500里程积分或1400元代金券三选一补偿;超级经济舱旅客对应补偿标准为600元现金、3000里程积分或1200元代金券;经济舱旅客则为500元现金、2500里程积分或1000元代金券。
另据《东航航班超售服务方案》,东方航空对赔偿标准进行了分层管理:非自愿降舱与自愿弃乘/拒载情形分别对应独立赔付规则。值得注意的是,自愿弃乘及拒载赔偿条款中明确标注“金额为上限标准,非直接适用”,显示其赔偿方案存在弹性执行空间。
此外,东航将旅客的延迟抵达时间分为0—4小时(含)和4小时以上,在舱位上则是将经济舱、超级经济舱分为一档,将豪华公务舱、公务舱分为一档,赔付标准上,东航只注明了现金赔付的标准。
以国内航线为例,在“拒载”情况下,当旅客延迟0—4小时(含)抵达目的地时,经济舱、超级经济舱旅客可获赔400元,豪华公务舱、公务舱旅客可获赔600元。
赔付标准较为简单的航司包括海南航空、长龙航空、春秋航空等。
以长龙航空为例,其官网显示,由于长龙航空的航班超售导致旅客未能按照原定航班成行,长龙航空将安排后续有可利用座位的航班,为旅客办理非自愿改期、签转或办理非自愿退票,同时给予200元现金赔偿。同时,长龙航将在用餐时间为实际超售旅客免费提供餐食和饮料。当后续的航班时刻和原定航班时刻差距在4小时(含)以上时,长龙航空免费提供酒店休息服务。
超售旅客仍处弱势
对于为何航司的赔付标准有详有略、金额各不相同,一位民航业内人士直言,航司推出的超售赔付标准,在很多实际情况中并不会被直接采用。一些较少的赔付金额往往作为降低消费者预期的参考线。当消费者认为赔付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就需要不断跟航司“讨价还价”,才能获得更多赔付。
记者查询发现,交通运输部在2021年3月公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到,承运人或者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超售处置规定向被拒绝登机旅客给予赔偿,并提供相关服务。
但对于航司超售赔付标准的制定,业内并没有更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王嘉睿的经历便属于上述“讨价还价”情况。北京商报此前报道,消费者王嘉睿原计划1月24日从杭州飞往威海回家过年,但因航班经济舱超售,至少有3名乘客被拒载,王嘉睿最终被迫改签至青岛。
王嘉睿表示,由于是年前返乡高峰,机票涨价明显,自己看中的杭州—威海的机票,价格已接近全价经济舱。为了尽快回家,王嘉睿还是咬牙以近千元的价格购买了这趟航班的经济舱。但是,超售让她花了高价也没能达成目的,除了提供改签方案,航司仅提出赔偿300元。
王嘉睿经常往返杭州与威海,对杭州—威海和杭州—青岛航线非常熟悉。由于杭州—青岛航线的航班比杭州—威海更多,在1月11日买机票时,她就注意到,她所购买的威海机票与青岛机票的价差已经超过了300元。航司要赔付她的300元甚至连价差都弥补不了,更不用说由超售引起的其他损失。
因此,王嘉睿当时的诉求是航司按票面价格全价赔付,并未同意航司的赔付金额。当时跟其沟通赔偿的工作人员表示,其最高只有300元的赔付权限。因此,王嘉睿拒绝签署相关的补偿协议书,在值机的时候就拨打了该航司的客服电话,但被告知需要等8个工作日才能收到回复。
随后,王嘉睿在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12326进行投诉,依然未得到有效回复。2月3日,未收到该航司客服回电和12326反馈的王嘉睿又在消费保平台进行投诉。
2月5日,该航司联系到王嘉睿,同意按王嘉睿的诉求进行赔付,同日,王嘉睿将自己在消费保的投诉申请完结。
几位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均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到,无论是成为被超售的对象、被动接受航司提供的改签安排,还是与航司沟通赔付,在整个超售事件的处理链条中,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主动权和话语权。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表示,超售作为航空公司经营中的常见做法,本身并不违法。然而,航司若未尽到告知义务、强行拒载或降低赔偿标准,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强调,航司应在消费者购票时明确告知超售的可能性及相关规则,并在超售发生时优先征集自愿接受赔偿的消费者,尽量避免强制拒载,同时确保赔偿符合行业标准。
常莎还建议,消费者在遭遇超售拒载时,应妥善保留购票信息、拒载通知及沟通记录等证据,并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超售收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近年来,民航消费投诉案例逐步增多。与选座付费、机票退改难等大多数旅客会遇到的情况不同,超售属于小概率事件,因此遭遇超售侵权的消费者数量较少。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此前公布的数据,2023年1月,在国内航空公司投诉类型及比例中,超售投诉仅有122件,占比0.85%;同年2月,超售投诉仅有85件,在国内航空公司投诉类型及比例中占比0.83%。
不过,2024年以来,我国民航客运量及执飞班次持续攀升,再加上超售本就是行业惯例,航空公司普遍通过超售机制提升座位使用效率,客观上导致超售事件发生概率与旅客基数同步增长,未来或将有更多消费者面临相关权益纠纷风险。
那么,对于航司来说,如何平衡超售带来的收益与消费者的权益?
有民航业内人士从超售的征集自愿者程序给出建议:航司需要进一步做好优先征集自愿旅客的工作,为其主动改签后续航班,提供相应延误补偿。如果没有旅客愿意改签,航司应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并优化超售的后续服务质量,以圆满解决实际超售问题。
民航业内人士李瀚明则表示,航司与旅客在超售方面的纠纷,归根结底是因为航司行为给旅客添了麻烦,但相应的赔偿并没有到位。因此,一方面,航司需要对不同航线和航班的售票、上座情况进行更精准的动态监测,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制定更合理的超售比例;另一方面,航司应当设置更加灵活的赔偿标准,提升对超售旅客的补偿金额。
行业法规护航旅客权益
在行业法规方面,关于超售的旅客权益保护内容也有重大进展。
据了解,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专设“旅客权益保护”一节,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业制定的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包括超售、不正常航班处置、旅客服务和旅客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内容,并在售票等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此外,修订草案还对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投诉的受理处理和反馈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方式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情况。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制定更明确的法规和完善的赔付标准,将有助于推动机票超售机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在科学合理的操作框架下,航空公司与消费者能够实现双赢。
对宋欣欣和王嘉睿等普通消费者而言,机票超售如同民航业的“隐形规则”,平时鲜被提及,一旦遭遇便会带来诸多不可预知的困扰。
事实上,超售只是民航业众多“隐形规则”之一。此前,北京商报曾多次曝光行业内类似问题,例如国际航线选座收费过高、机票退改规则不透明等,这些现象屡屡引发消费者不满。
“每个行业或许都有一些惯例,但这些惯例不应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作为消费者,我的诉求就是每一次出行都能顺利、平安。”宋欣欣表示。(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关子辰 牛清妍)
机票超售三倍赔偿
部分曾经经历过机票超售的乘客留言,想知道“为什么自己是那个倒霉蛋儿”“航司选人标准是什么”“航司以多少比例超售”?
记者调查发现,基于历史退票率等多种标准,不同航司对不同航线的超售比例测算各不相同,存在扩大超售比例“钻空子”的嫌疑。同时,在实际的超售环节,对于如何选定被超售的旅客,同一航司的不同客服给出了不同的答复。显然超售比例不一、选人标准不一成为机票超售“看不懂”的关键。
行业惯例的销售策略
“之前我在社交平台刷到过,有旅客遇到超售之后被升舱了。但当我遭遇超售,却是被拒载,以至于差点回不去家。给旅客带来这么多麻烦,超售到底算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消费者王嘉睿提出了疑问。
记者从多位民航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航班超售是国际民航业的惯例,也是航司通用的一种销售策略。
由于部分旅客订购机票后,会因各种原因放弃旅行或改签其他航班,使得初始订购的航班出现座位虚耗。而航空运输业是重资产运作行业,具有投入高、运营成本高等特点,对于航司来说,最大化客座率对盈利至关重要,超售恰好可减少座位浪费,提升资源利用率。
因此,为避免座位浪费,同时为了满足一些临时出行的旅客的需求,航空公司会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适当超售部分座位。即便是头等舱和公务舱座位,也存在超售的可能性。
历史退票率是主要依据
但王嘉睿并不认可“行业惯例”这一说法:“难道成为行业惯例就可以无视消费者的需求吗?”
她继续以自己的经历举例。“春运期间,所有旅客都想赶快回家。在这种出行高峰时段,明知道每个航班的上座率都会很高,航司为什么还要执意超售?我原本购买的威海航班,在经济舱满载的情况下,超售至少造成3人无法登机。航司工作人员告诉我,甚至还有一位当天上午就因超售被滞留的旅客,他们要优先为那位旅客安排位置。当天超售的情况已远超航司的处理能力,航司到底在以什么比例进行超售?”
记者查阅7家国内上市航司官网,各航司官网公布的运输总条例或超售服务方案中,大多都有提到“合理控制超售比例”,但并未对“合理”的范围进行说明,实际超售的比例在规则中被模糊。
具体来看,国航、南航、春秋航空和海南航空在其运输总条例中都提到,会充分考虑航线、航班班次、时间、机型以及联程航班等情况,合理控制航班超售比例。东航也在其超售服务方案中提及相同内容。吉祥航空和华夏航空的运输总条例中则并未提到“超售比例”这一关键词。
对于航司的超售比例具体是多少,记者在询问多位民航业内人士后得知,目前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航司在不同航线上的超售比例各不相同。
民航业内人士李瀚明表示,航空公司主要依据历史退票率来确定航班的超售比例。由于不同航线的性质和功能存在差异,航班频率和旅客行为也各不相同,退票率因此呈现显著差别。
李瀚明举例分析到,旅游航线的旅客通常会提前1至2个月预订机票,并围绕行程规划形成较强确定性,此类客群退票率较低,因此航司在旅游航线上的超售比例设定普遍保守。相较而言,商务航线旅客因工作安排变动频繁,机票退改签概率显著偏高,航司往往通过提高超售比例来提升座位利用率,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
一位国有航司的内部人士补充称,航班密度同样是决定超售比例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航班频率较高的航线上,例如每小时运营一趟的航线,旅客可选择的范围较大,退改签的概率相对较高,因此航空公司通常会设置较高的超售比例。然而,对于每天仅运营一趟航班的航线,由于旅客选择有限,行程变动的可能性较低,航空公司则会相应缩小超售比例,以降低因超售引发的旅客出行风险。
另有机票代理相关负责人透露,在线旅游平台的机票退票率整体在15%左右,但每个航司还有自己的数据模型,其测算的退票率会比15%更加精准。
民航业内人士林智杰表示,部分航空公司超售方面建立了精细化分析机制。例如,通过整合航班历史数据、旅客订座行为画像、节假日变量及后续航班运力调配等多维度参数,动态优化超售比例配置。
那么,相关政府部门是否能够设置一个统一的超售比例适用范围?
对此,有民航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每天每趟航班的具体情况都各不相同,且每家航司都有自己的定位和策略,如果硬性规定一个机票超售的范围,反倒限制了航司的灵活运营。
但该业内人士也坦言,由于航空公司并未公开超售的具体比例,致使消费者处于信息盲区。这种信息壁垒或诱发部分航司以收益为导向,通过超售比例弹性空间“套利”,最终导致消费者服务权益受损。
“出票顺序”还是“随机选择”?
不仅是超售比例不一,记者调查发现,航司在实际执行超售行为时,选定被超售旅客的标准也不统一。
按照民航业内对于超售的官方标准,交通运输部在2021年3月公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到,承运人应当在运输总条件中明确超售处置相关规定,至少包括超售信息告知规定,征集自愿者程序,优先登机规则,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标准、方式和相关服务标准四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看,当超售发生时,承运人需要先通过各种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超售信息告知,首先征询自愿搭乘后续航班或者自愿取消行程的旅客。
未能寻找到足够的自愿者时,承运人方可根据优先登机规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有航司《航班超售服务方案》明确,优先登机规则应当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的需求、后续航班衔接等。
但在记者实际联系同一家航司的两位不同客服询问选定被超售旅客的依据时,两个客服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且两人的答复均与该航司《航班超售服务方案》中提及的原则不符。
其中一位女性客服表示,在经过征集自愿者程序后,航司通常会依据购票系统中的出票顺序来确定超售降舱旅客,出票顺序靠后的旅客可能被调整至低舱位。
记者针对“在同一航班公务舱中,是否会依据白金卡、金卡会员等级来筛选超售旅客”的追问,该客服人员表示,“(依据白金卡、金卡等会员标准)这个尚未有明确说明”。
在未征集到足够自愿者的情况下,选定被超售旅客并无明确标准,仅为随机选择。对于如何避免成为被超售旅客,该客服未提供具体建议,并表示即便旅客提前完成线上值机,也无法完全规避超售风险。(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关子辰 牛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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