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去工作的劳动者,有时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跟哪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肖某来自贵州,于2019年11月24日入职东莞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这个过程还有另外两家劳务派遣公司跟他有关系,一家帮他买团体意外保险,另外一家是将他送到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11月24日当天就带他到一家电子公司报到,第二天就上班,做冲压工,15元一个小时,没有加班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
2019年12月4号晚上九点半左右,在电子公司一楼冲压车间操作小冲压机时不慎被机器压断左手食指两节,人力资源公司的带班开车送到塘厦医院住院治疗,人力资源公司出了全部医疗费。
伤好了之后,想要一些赔偿,找电子公司,电子公司叫找人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认为治疗好就算了。觉得不服气的他交了一个厂牌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他填写的被申请人是电子公司,社保收齐了他的申请材料,笑嘻嘻叫他先回去等一些时间,结果出来会马上通知他,他以为慢慢地会等来认定为工伤的好消息,但是不久社保跟他说,你的劳动关系不是电子公司,那个临时工厂牌不能证明与电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建议他自己申请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说是没有劳动关系呢?疑惑归疑惑,最后他还是撤销了工伤认定申请。
他想办法弄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弄了好长时间,没有进展,申请劳动仲裁自己又不会。
2020年7月30日,终于与三家单位签订了一个赔偿协议书,按约定拿了15500元到手。过了一些时间,觉得自己食指断两节才拿15500元,真的是亏到家了,下定决心反悔。2020年10月13日再一次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次就交那个协议书,社保部门还是照单全收,笑嘻嘻的叫他回去等消息,这一次他以为肯定可以等来好消息。
10月27日社保部门打电话叫他去拿结果,他拿到手一看,竟然是《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这次,他又想不通了,第一次是没有劳动关系,第二次还是没有劳动关系,他自己不知道究竟是跟哪家单位有劳动关系了。
笔者了解了他的案情后,对他说,你是与人力资源存在劳动关系!随后,笔者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确认与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评析: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具有实际“用工权”,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直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非基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且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人身保险等均由派遣单位支付和管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亦未签订劳动合同,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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