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离婚律师免费咨询,西安离婚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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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西安律师公布2017陕西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陕西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我所接手的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的一半;女性的独立意识正在崛起,越来越敢提离婚;2017年八成离婚案判不离……。”6月13日下午,在位于沣惠南路的某写字楼里,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莹面对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侃侃而谈,在对于一些普遍的社会现象叙述时,她不时地讲一两个自己曾代理的典型案例。“这个大数据对于我们分析社会的婚姻问题,对于律师的日常工作,甚至于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改都能提供一些参考”。
西安三名律师统计分析出《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张莹等三名律师,花了三个多月时间,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7年1月1至12月31日的我省各法院离婚诉讼判决,抽取3579件判决做大数据归纳总结,并针对整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撰写了《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数据统计只能根据公开数据库中显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以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案件不在此次分析范围之内,本次数据统计的文书仅限于判决书。
2017年,张莹和她的团队第一次做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对于分析的结果,她感到震惊。“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仅仅发现了局部的一些情况,但根据大数据结果更加直接,问题也更突出。”张莹说,未来他们还会将陕西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继续做下去。
结合日常接手的案子以及分析报告,张莹认为,在结婚前的整个阶段,没有一门功课是让准夫妻掌握婚姻和家庭是如何经营的,对于成长经历不同的两个人,如何和谐的相处,这门课都是缺失的。“很多的独生子女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干涉较多,控制欲望较强,导致夫妻两人在婚姻中产生隔阂。”张莹说,夫妻在生孩子后,女性因为参与和付出较多,角色转变较快,而男性角色转变相对较慢,婚姻的这段时间相对比较脆弱。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张莹在做完分析报告后认为,男女双方应该谨慎对待婚姻,在领证前,要考虑好是否能承担起婚姻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张莹看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对离婚诉讼程序的先进经验,设立“预离婚阶段”,对诉讼双方有很好的缓冲作用。“最重要的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加强对准夫妻的婚前教育,让双方学会如何经营婚姻,充分认识到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真正从心理上做好婚前准备。”张莹告诉记者。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
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判决离婚越来越难
3579份判决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714份,仅占到判决总数的19.95%,而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2865份,占到判决总数的80.05%,也就是说,在这3579份判决书中,超过八成的案件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对比去年的报告可以看到,2016年,判决离婚的案件数量为542件,判不离的案件数量为1558件,其中判不离的比例为74.19%,也就是说,相较2016年,2017年的判决离婚率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
“未来家事审判改革将更倾向于通过审判改革化解家庭纠纷和矛盾,降低离婚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比例。判决离婚的难度加大,或将推进调解离婚的脚步。”张莹说。
女性经济地位提高 更敢提出离婚
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有629件,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533件,另有397件信息不明。在已知信息的离婚案件提起人群中,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19.89%,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80.11%,也就是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而2016年,这一比例为74.05%。张莹认为,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日益独立,她们对不幸福婚姻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性格不合是离婚主要原因 分居是普遍理由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占比超过了30%;和2016年相比,家暴的占比上升至第二位,达到了27.4%;赌博、吸毒、酗酒、沉迷网游等恶习占比显著提升,从2016年的仅占5%左右上升到23.7%;分居占比有所下降但仍然是诉讼离婚非常普遍的理由,占到15.3%。而婚外情在2017年占到了起诉离婚原因的第四位。
婆媳关系难处是一个长期问题。在报告中,因为和对方的家庭成员存在矛盾而诉讼离婚占到了1.7%。“但严重到诉讼离婚的地步,通常存在着丈夫在其中调和不力的问题。”张莹表示。
因婚外情离婚认定有困难
尽管在3579份离婚判决书里,提到婚外情的有173份,但是在最终判决书中,认定一方与他人同居最终判决离婚的,仅有两份。“绝大多数当事人口中和心中的‘婚外情’最终很难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张应分析,“婚外情并非法律术语,也非《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不能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情节。”
同时,根据现有相关法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多长时间、什么样的程度才能被认定符合这一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导致配偶方取证比较困难且举证责任过重,间接导致这一情节的认定比较困难。
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
房子更多判给男方
房子是普通老百姓的最重要的财产,也是离婚案件中涉及最多的财产。有数据公布的案件当中,有2起离婚诉讼案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或建造两处房屋,离婚时两处房屋分别归双方所有;房屋归男方所有的17件;房屋归女方所有的6件。
而有一些案件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建造了一栋楼房,在离婚时法院判处夫妻双方按份额所有该楼房,这类案件有11件;另有300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未做分割处理,其中包括部分案件该房屋是夫妻双方与他人共有,或者房屋存在其他纠纷,法院无法在同一案件当中对该房屋一并进行分割的。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48岁以下更容易离婚 “80后”离婚占多数
除去2462件离婚当事人年龄信息缺失的案件,在有数据显示的1117件离婚诉讼案件当中,“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相比去年占比有所下降,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90后”离婚案件数量有所升高,共132件,占比达到11.8%;“70后”离婚案件311件,占比27.84%;“60后”离婚案件126件,占比11.28%。因此,从目前数据来看,48岁以下离婚人群占到已知离婚人群总数量的86.9%。
另外,而随着高考和中考的结束,将会出现一批“考离族”父母。“每年中高考结束后,都会接待一批子女中考、高考结束后想要离婚的夫妻,在艰难地度过形同陌路的数年生活,终于忍到子女考试完毕后说再见的,不在少数。”
性格不合是“90后”离婚主要原因
除性格不合、分居这两大导致离婚的因素外,经济矛盾是“90后”诉讼离婚的第三个主要原因。在132份90后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排在前四位的离婚原因分别是:性格不合(38件)、分居(28件)、经济矛盾(24件)和家暴(22件)。除此之外,赌博、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为8件,而且值得关注的是,这8件案件中,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者网络赌博者占大多数。
张莹表示:“在判决书中我们发现,某些‘90后’在自己家庭生活中无法克服原生家庭的控制,所有事情均听从其父母安排,将其父母的意志强加给自己的婚姻和配偶,最终导致自己的婚姻失败,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子女十岁以内离婚比例更高
“丧偶式育儿”这个词语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中,已经成为很多人口中的常用词汇。社会对这个词语的认可程度从某些方面也说明了子女的抚养对婚姻中双方感情变化的催化作用。因此,有人提出了“孩子是婚姻的试金石”这一说法。
根据报告,诉讼时子女年龄在一岁以下的有75件,一到三岁308件,三到五岁319件,五到十岁869件,十到十五岁452件,十五到二十岁334件,二十到三十岁285件,三十到 五十岁4件,另有326件信息缺失,双方无子女的607件。
通过数据可以看到,子女在十岁以内,是离婚的高峰期,占到有子女信息的离婚案件总数的59.37%。这一阶段,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都很大,为人父母时间尚短,而这一阶段也是婚姻磨合过程中最重要又最艰难的时段。子女的降生让恋爱时期的山盟海誓转变为了生活中的“一地鸡毛”,体谅、支持和理解这些非常重要的婚姻素养对婚姻的稳定显得尤其重要。
西安离婚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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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我所接手的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的一半;女性的独立意识正在崛起,越来越敢提离婚;2017年八成离婚案判不离……。”今天(6月13日)下午,在位于沣惠南路的某写字楼里,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莹面对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侃侃而谈,在对于一些普遍的社会现象叙述时,她不时地讲一两个自己曾代理的典型案例。“这个大数据对于我们分析社会的婚姻问题,对于律师的日常工作,甚至于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改都能提供一些参考”。
西安三名律师统计分析出《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张莹等三名律师,花了三个多月时间,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7年1月1至12月31日的我省各法院离婚诉讼判决,抽取3579件判决做大数据归纳总结,并针对整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撰写了《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数据统计只能根据公开数据库中显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以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案件不在此次分析范围之内,本次数据统计的文书仅限于判决书。
2017年,张莹和她的团队第一次做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对于分析的结果,她感到震惊。“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仅仅发现了局部的一些情况,但根据大数据结果更加直接,问题也更突出。”张莹说,未来他们还会将陕西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继续做下去。
结合日常接手的案子以及分析报告,张莹认为,在结婚前的整个阶段,没有一门功课是让准夫妻掌握婚姻和家庭是如何经营的,对于成长经历不同的两个人,如何和谐的相处,这门课都是缺失的。“很多的独生子女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干涉较多,控制欲望较强,导致夫妻两人在婚姻中产生隔阂。”张莹说,夫妻在生孩子后,女性因为参与和付出较多,角色转变较快,而男性角色转变相对较慢,婚姻的这段时间相对比较脆弱。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张莹在做完分析报告后认为,男女双方应该谨慎对待婚姻,在领证前,要考虑好是否能承担起婚姻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张莹看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对离婚诉讼程序的先进经验,设立“预离婚阶段”,对诉讼双方有很好的缓冲作用。“最重要的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加强对准夫妻的婚前教育,让双方学会如何经营婚姻,充分认识到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真正从心理上做好婚前准备。”张莹告诉记者。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
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判决离婚越来越难
3579份判决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714份,仅占到判决总数的19.95%,而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2865份,占到判决总数的80.05%,也就是说,在这3579份判决书中,超过八成的案件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对比去年的报告可以看到,2016年,判决离婚的案件数量为542件,判不离的案件数量为1558件,其中判不离的比例为74.19%,也就是说,相较2016年,2017年的判决离婚率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
“未来家事审判改革将更倾向于通过审判改革化解家庭纠纷和矛盾,降低离婚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比例。判决离婚的难度加大,或将推进调解离婚的脚步。”张莹说。
女性经济地位提高 更敢提出离婚
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有629件,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533件,另有397件信息不明。在已知信息的离婚案件提起人群中,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19.89%,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80.11%,也就是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而2016年,这一比例为74.05%。张莹认为,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日益独立,她们对不幸福婚姻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性格不合是离婚主要原因 分居是普遍理由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占比超过了30%;和2016年相比,家暴的占比上升至第二位,达到了27.4%;赌博、吸毒、酗酒、沉迷网游等恶习占比显著提升,从2016年的仅占5%左右上升到23.7%;分居占比有所下降但仍然是诉讼离婚非常普遍的理由,占到15.3%。而婚外情在2017年占到了起诉离婚原因的第四位。
婆媳关系难处是一个长期问题。在报告中,因为和对方的家庭成员存在矛盾而诉讼离婚占到了1.7%。“但严重到诉讼离婚的地步,通常存在着丈夫在其中调和不力的问题。”张莹表示。
因婚外情离婚认定有困难
尽管在3579份离婚判决书里,提到婚外情的有173份,但是在最终判决书中,认定一方与他人同居最终判决离婚的,仅有两份。“绝大多数当事人口中和心中的‘婚外情’最终很难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张应分析,“婚外情并非法律术语,也非《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不能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情节。”
同时,根据现有相关法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多长时间、什么样的程度才能被认定符合这一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导致配偶方取证比较困难且举证责任过重,间接导致这一情节的认定比较困难。
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
房子更多判给男方
房子是普通老百姓的最重要的财产,也是离婚案件中涉及最多的财产。有数据公布的案件当中,有2起离婚诉讼案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或建造两处房屋,离婚时两处房屋分别归双方所有;房屋归男方所有的17件;房屋归女方所有的6件。
而有一些案件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建造了一栋楼房,在离婚时法院判处夫妻双方按份额所有该楼房,这类案件有11件;另有300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未做分割处理,其中包括部分案件该房屋是夫妻双方与他人共有,或者房屋存在其他纠纷,法院无法在同一案件当中对该房屋一并进行分割的。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48岁以下更容易离婚 “80后”离婚占多数
除去2462件离婚当事人年龄信息缺失的案件,在有数据显示的1117件离婚诉讼案件当中,“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相比去年占比有所下降,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90后”离婚案件数量有所升高,共132件,占比达到11.8%;“70后”离婚案件311件,占比27.84%;“60后”离婚案件126件,占比11.28%。因此,从目前数据来看,48岁以下离婚人群占到已知离婚人群总数量的86.9%。
另外,而随着高考和中考的结束,将会出现一批“考离族”父母。“每年中高考结束后,都会接待一批子女中考、高考结束后想要离婚的夫妻,在艰难地度过形同陌路的数年生活,终于忍到子女考试完毕后说再见的,不在少数。”
性格不合是“90后”离婚主要原因
除性格不合、分居这两大导致离婚的因素外,经济矛盾是“90后”诉讼离婚的第三个主要原因。在132份90后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排在前四位的离婚原因分别是:性格不合(38件)、分居(28件)、经济矛盾(24件)和家暴(22件)。除此之外,赌博、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为8件,而且值得关注的是,这8件案件中,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者网络赌博者占大多数。
张莹表示:“在判决书中我们发现,某些‘90后’在自己家庭生活中无法克服原生家庭的控制,所有事情均听从其父母安排,将其父母的意志强加给自己的婚姻和配偶,最终导致自己的婚姻失败,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子女十岁以内离婚比例更高
“丧偶式育儿”这个词语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中,已经成为很多人口中的常用词汇。社会对这个词语的认可程度从某些方面也说明了子女的抚养对婚姻中双方感情变化的催化作用。因此,有人提出了“孩子是婚姻的试金石”这一说法。
根据报告,诉讼时子女年龄在一岁以下的有75件,一到三岁308件,三到五岁319件,五到十岁869件,十到十五岁452件,十五到二十岁334件,二十到三十岁285件,三十到 五十岁4件,另有326件信息缺失,双方无子女的607件。
通过数据可以看到,子女在十岁以内,是离婚的高峰期,占到有子女信息的离婚案件总数的59.37%。这一阶段,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都很大,为人父母时间尚短,而这一阶段也是婚姻磨合过程中最重要又最艰难的时段。子女的降生让恋爱时期的山盟海誓转变为了生活中的“一地鸡毛”,体谅、支持和理解这些非常重要的婚姻素养对婚姻的稳定显得尤其重要。
西安离婚律师事务所排行前十名
来源:九派新闻
51岁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想到,比自己大16岁的女友去世后,他会被女友儿子扫地出门。
据了解,在重庆的刘先生和女友万女士相恋31年,由于万女士未离婚,两人一直未领结婚证。他们一起经营过小餐馆,攒下两套商品房、一套安置房以及两辆车。出于信任,这些资产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
其间,刘先生的工资一直交给万女士,两人也未吵过架。“毕竟我是踏踏实实跟她过日子,如果我不老老实实,也没办法维持到现在。”
刘先生没想到的是,万女士去世不久后,女友儿子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将车子变卖,三套房子也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对刘先生下达了“逐客令”。“他妈妈一走,我处理完后事,他就完全不认人了。”刘先生有些寒心地说。
目前,刘先生暂时居住在公司管理公园内的一间房子里。3月24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刘先生的同事,其称刘先生为人老实本分,也没有不良嗜好,爱好钓鱼,与他人相处融洽。
刘先生。图/广东广播电视台触电新闻
25日,九派新闻记者就此事尝试联系刘先生女友的儿子唐先生,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其回应。
安置房附近的复兴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跟万女士没有结婚证,两人的财产都登记在万女士名下,“她儿子是作为法定继承人将财产拿走。说白了,她的遗产跟他(刘先生)没有关系,所以现在要咨询律师,收集相关证据”。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太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刘先生的情况是家庭矛盾,具体情况他们并不太清楚。
【1】女友去世突然,未安排遗产分配事宜
“我跟万女士生活了31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实在想不通,对方为什么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子房子给我弄走了,我现在一没钱二没住所。”51岁的刘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记者,今年1月27日,比自己大16岁的女友因脑溢血去世,由于走得太突然,并未有遗嘱,导致他目前处于身无分文的情况。
他表示,万女士去世不久后,他问过财产怎么处理,几个小辈称车房供他使用,便相信了其说法。但没想到,3月12日,他突然接到通知称家里要断电,前往社区询问后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目前所居住的这套房子已经过户至女友儿子名下,车也被卖掉。
“这个消息对我打击太大了。”他说,第一时间他便向女友儿子唐先生打去电话,但对方一听见他的声音便挂断了,单方面断绝了联系。
他称,自己以前跟唐先生并未有过纠纷,对于他跟女友在一起,当时年仅十几岁的唐先生也并未表现出抗拒。刘先生还补充说,唐先生如今四十多岁,目前在北京工作,偶尔回重庆也会跟自己聚一聚,之前对方装修房子,他虽没有出钱但也出了力。
据刘先生介绍,1994年,当时他20岁,万女士36岁,两人步入爱河,“我那时在她那里做事,也没觉得年龄是问题,两个人也合得来,就慢慢在一起了。”他称,自己跟万女士相爱时,其跟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但因女友大姐反对,无法离婚。
之后,他们一起开过餐馆、茶楼,做了些小本买卖,其间万女士负责管账,刘先生负责做事干活,他自己也不抽烟、喝酒。2008年,两人不做生意了之后,刘先生开始在工地上班,工资也从两三千元涨到六七千元,工资的三分之二都交给女友,剩下的钱由他负责缴家里的水电燃气费。
他说,这些年他们两人从未吵架,由于一直是万女士管钱,他对家里的财务情况并不了解,除开日常开销外,万女士会将剩余的钱存进银行,留给孩子。问及为什么不过问钱的事情,刘先生回答道:“因为怕有了矛盾,她生气,所以我也没考虑很多。”
通过两人的努力,这些年一共积攒下两套商品房、一套安置房,几十万元的存款,还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已被万女士生前卖掉,还剩下一辆8万元买的车。刘先生解释,几套房子是很早之前购置的,价格较为便宜,目前价值几百万。这些财产都写在万女士一人名下。
刘先生称,他也曾就财产问题向万女士表达了他的担忧,但万女士解释说自己比他大16岁,怕刘先生获得了财产后,嫌弃她年龄太大将她抛弃。除此之外,刘先生也提过跟万女士结婚,但万女士以财产可能会分给丈夫为由,让其打消了这个想法。
前不久,女友儿子托亲戚来传话,让他收拾东西搬离安置房,如今,房子水跟燃气都已经停了。他现在从事城市绿化保洁工作,公司也帮忙在公园里腾出一间房子暂供他居住。他称,有时候会回到安置房住,有时候就在公园的房子住,现在他手头上还剩两千块钱,基本是找同事借的。
刘先生说,为了供给子女读书,他跟女友有时候过节都拿不出钱来,他从来没想过会跟女友儿子发生财产纠纷,让他感到心寒。
“最起码想要挽回一点现金,两套商品房我可以不要,安置房跟车子我要回来。”刘先生说,他决定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权,但由于工资都是现金取出交给万女士,没有相关的转账记录,导致收集证据较难。
【2】律师:若能证明共同出资,刘先生可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
刘先生和万女士这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31年的关系,是否涉及重婚罪?他又该如何主张自己的财产权?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而刘先生与万女士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可依法进行处理。若万女士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刘先生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育子女、社区公认等),则双方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万女士的原配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并提供充分证据(如邻居证言、共同生活痕迹等)。
其称,对于刘先生而言,需证明房产、车辆为两人共同出资购买,需提供刘先生向万女士的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出资协议、财产凭证等。若财产登记在万女士名下,需证明其对房产、车辆存在共同出资的合意。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万女士名下,法律推定为万女士个人财产,若无书面协议或是刘先生无法举证财产的购买系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刘先生的举证便存在很大困难。
此外,刘先生并非万女士的配偶或亲属,无法以继承人身份主张权利,仅能主张财产共有权。而同居财产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需明确各自份额。
他解释,若能证明共同出资,刘先生可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在可以区别份额的情况下,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无法区分出资比例的,平均分割。若唐先生擅自处分他人的共有财产(如卖车、过户房产),刘先生可起诉其侵权,要求唐先生返还财产以及承担相应损失。
他还提醒,非婚同居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同居期间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另一方易因举证不足而权益难以保障,并且,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情侣之间主张借贷关系也难以举证;同居关系下,一方无法法定继承对方遗产,双方无相互继承权;若一方已婚,同居关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重婚罪。“非婚同居双方应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各自出资、共有的比例,并保留财务凭证,防止出现财产纠纷。”
记者:陶梓童
西安离婚律师前十名
刘晓蒙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 3月7日,西部网“热线律师说”公益普法进社区妇女节专场活动走进西安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翔社区,针对广大妇女关心关注的女性法律问题,结合案例进行法律科普。针对离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家族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刘晓蒙进行了解答。
第三者介入婚姻时需注意:
刘晓蒙说,当发现有第三者介入婚姻的时候,一味地哭泣追问和打上门去都不是好主意,最好的做法就是积极收集配偶出轨的证据,包括聊天截屏、酒店开房记录、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购买房、车等大额资产的合同和付款凭证。
同时,利用出轨一方的愧疚心理,让其签署保证书及夫妻财产协议;并带好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并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而言,出轨一方给第三者转账或购置大额资产所使用的资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共同共有,因此配偶可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款项。”刘晓蒙说。
共同财产有哪些?怎么证明?怎么分割?
刘晓蒙说,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要注意查清财产,要完全掌握夫妻所有财产的详细情况:了解对方是否有你不知道的财产,是否有提前转移的财产,如果不清楚,就不要贸然提离婚,也可以在协商离婚时要求对方明示其财产,提前掌握夫妻所有财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不动产的登记和出资情况、有无贷款抵押、动产的具体位置或账户信息、有无股权代持,有无债务或约定及赠与行为。同时,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对于动产,尤其要注意现金、股票、银行存款以及奢侈品、古董字画等贵重动产,要知道账户信息、物品地址;不动产要清楚购买时间,登记情况或合同购房人,有无抵押,是否属于不可分割的情况,尤其要注意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防止变卖。如果有父母出资的情况,要掌握相关凭证。
在此,刘晓蒙提醒:钱财乃身外之物,一定要在保护好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为自己争取利益,不可为了争夺财产或证据不顾自身安危,不要在冲动的情况下或为暂时缓解矛盾随意签订放弃财产的协议,不要为了利益假离婚,当心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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