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定义标准最新规定,机动车定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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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定义 国家标准
汽车已诞生了100多年,现在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着大家的生活,关于什么是汽车,从更广泛的一般意义上来说,汽车是一种复杂的机械交通工具,它融合了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等多个系统,通过燃烧燃料(如汽油、柴油等)或利用电能等其他能源,将化学能或电能等转化为机械能,驱动车辆在各种道路条件下行驶,为人们的出行和货物的运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方式。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现代汽车还具备了越来越多的智能化、网联化等功能,成为了一个集多种先进技术于一体的移动平台。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 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
载运人员和 / 或货物(物品);
牵引载运人员和 / 或货物(物品)的车辆;
特殊用途。
该标准还规定了汽车的一些具体技术特征和分类方法,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轿车、客车、货车、越野车、专用汽车等不同类型的车辆。
在国际上,汽车通常被定义为一种自行驱动的轮式机动车,用于在道路上运输人员或货物。这个定义强调了汽车的自行驱动和轮式结构这两个关键特征,并且明确了其主要使用场景是道路运输。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一些国际组织在相关标准和文件中,也大致遵循这样的定义来对汽车进行分类和规范。
汽车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但根据动力布置与驱动形式进入分类是最广为接受的一种方式。
发动机前置前轮驱动(FF):发动机位于车前,由前轮驱动。这是轿车上盛行的布置形式,结构紧凑,能减小轿车质量、降低地板高度,可改善高速行驶时的操纵稳定性,且发动机散热条件好,制造成本相对较低,但上坡时驱动轮附着力会降低,前轮同时负责驱动和转向,结构复杂,工作条件恶劣,在极限驾驶时易出现转向不足。
发动机前置后轮驱动(FR):发动机在车前,后轮为驱动轮。是传统的布置形式,被大多数货车、部分轿车和部分客车采用。车辆前后重量分配较为均衡,操控性能好,加速和爬坡时后轮驱动力强,行驶稳定,维修保养方便,但传动部件多,传动系统质量大,传动轴会占用车内空间,燃油消耗相对较高。
发动机后置后轮驱动(RR):发动机在车后,由后轮驱动。是目前大、中型客车盛行的布置形式,少数轿车也采用。能降低室内噪声,有利于车身内部布置,可充分利用车厢面积,降低车身地板高度,但后轮轴负荷大,可能导致操控时转向过度,且发动机后置散热和维修难度较大。
发动机中置后轮驱动(MR):发动机置于前后轴之间,后轮驱动。是大多数跑车及方程式赛车采用的形式,部分大中型客车也会采用。将发动机布置在驾驶员座椅之后和后轴之前,有利于获得最佳轴荷分配,可提高汽车性能,但发动机占用驾驶舱空间,降低了空间利用率和实用性,制造工艺复杂,成本较高。
全驱动(AWD):通常发动机前置,在变速器后面装有分动器,将动力输送到全部车轮。这是越野汽车特有的形式,部分豪华车和高性能跑车也会采用。四个轮子都有动力,对地附着率最大,通过性和动力性好,但传动系统复杂,成本高,油耗相对较高。而全驱动还可以再进一步细分为:
分时四驱:驾驶者可手动在两驱和四驱之间切换,根据路面情况选择驱动模式,比较经济,常用于越野车或四驱 SUV,但操作相对麻烦,在切换时需要停车操作。
全时四驱:前后车轮永远维持四轮驱动模式,发动机输出扭矩按一定比例分配在前后轮上,驾驶操控性和行驶循迹性好,但油耗高,且部分系统在一个轮胎离开地面时可能出现问题。
适时驱动:车辆通过电脑控制自动选择驱动模式,正常路面一般采用后轮驱动,遇到不良路况或驱动轮打滑时自动切换到四轮驱动,操作简单,但电脑反应有延迟,驾驶乐趣相对不足。
至于其它的分类方法还有很多,例如按用途分类
乘用车: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具体又可细分为轿车、SUV、MPV、跑车、皮卡等。
商用车:用于商业运营的汽车,主要是运送人员和货物。可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等。
按结构分类
轿车:车身结构一般为三厢式或两厢式,具有封闭式车身,有四个或四个以上座位,一般最多可容纳 5 人,通常发动机排量相对较小,注重舒适性和燃油经济性。
SUV:运动型多用途汽车,具有越野性能和通过性较好的特点,车身较高,坐姿高,视野开阔,一般采用四轮驱动,部分也有两轮驱动版本,车内空间较大,可容纳 5 人或 7 人。
MPV:多用途汽车,车身造型较为方正,车内空间宽敞,座椅布局灵活,一般可容纳 7-8 人,适合家庭出行或商务接待。
跑车:以操控性能和速度为主要设计目标,通常具有低矮的车身、强劲的发动机、优秀的悬挂系统和制动系统,座位一般为 2 座或 2+2 座。
皮卡:兼具轿车和货车的功能,前面是轿车的驾驶室,后面是开放式的货箱,可用于载人载货,在一些地区常用于工程作业或农村运输等。
客车:车身较长,有多个座位,用于载运大量乘客,主要分为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等,广泛应用于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等领域。
货车:主要用于运输货物,根据载重量可分为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身结构有栏板式、厢式、罐式等多种形式。
按动力来源分类
燃油汽车:以汽油、柴油等化石燃料为动力来源,通过发动机燃烧燃料产生动力,驱动车辆行驶。燃油汽车技术成熟,续航里程长,但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电动汽车
纯电动汽车:完全依靠电池储存的电能驱动,由电动机提供动力,具有零排放、噪音小、维护成本低等优点,但存在续航里程有限、充电时间长等问题。
混合动力汽车:同时配备燃油发动机和电动驱动系统,可根据行驶工况自动切换或同时使用两种动力源,综合了燃油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部分优点,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油耗和排放。
燃料电池汽车:以氢气等为燃料,通过燃料电池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为电动机提供动力,排放物主要是水,对环境友好,但目前燃料电池技术成本较高,加氢基础设施不完善。
其他动力汽车:如以天然气、甲醇等为燃料的汽车,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环保、成本低等特点,但在市场上的普及程度相对较低。
按行驶道路条件分类
公路用车:设计用于在良好路面的公路上行驶,其速度、舒适性等性能是按照公路行驶条件来设计的,对车辆的通过性要求相对较低。
非公路用车:主要用于矿山、工地、林区等非公路场所,如矿用自卸车、工程装载机等,这类车辆通常具有强大的动力、较高的离地间隙和良好的越野性能,但行驶速度相对较慢。
按车辆尺寸分类
微型车:车身尺寸较小,一般长度在 3.5 米以下,宽度在 1.6 米左右,高度在 1.5 米左右,发动机排量通常在 1.0L 以下,如奇瑞 QQ、长安奔奔等。
小型车:长度一般在 3.8-4.3 米之间,宽度在 1.7 米左右,高度在 1.5-1.6 米之间,发动机排量在 1.0-1.6L 之间,如大众 Polo、丰田致炫等。
紧凑型车:长度大致在 4.3-4.6 米,宽度在 1.7-1.8 米,高度在 1.4-1.5 米,发动机排量一般在 1.5-2.0L,像日产轩逸、丰田卡罗拉等。
中型车:车长通常在 4.6-4.9 米,宽度在 1.8-1.9 米,高度在 1.4-1.5 米,发动机排量多在 2.0-3.0L,例如宝马 3 系、奔驰 C 级等。
中大型车:长度一般超过 4.9 米,宽度在 1.85 米以上,高度在 1.5 米左右,发动机排量一般在 2.5-4.0L,如奥迪 A6L、宝马 5 系等。
大型车:车身长度通常在 5 米以上,宽度超过 1.9 米,高度在 1.5 米以上,发动机排量较大,一般在 3.0L 以上,如奔驰 S 级、宝马 7 系等。
GB7258—2017机动车定义
老侯汽车讲堂开讲了!诚心诚意分享汽车知识,尽心尽力解决汽车问题。
既然是讲汽车,首先就要说说什么是汽车。
车者,两横谓之轴,中位为座,驭者横其中,竖为辙也。
这是中国古代对车的定义。车在两千年以前就出现了,作为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车的出现,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车也可以彰显主人的实力、身份与地位,古人以“车千乘、马万匹”来形容国力的强盛,毛遂以“食无鱼、出无车”为耻,说明在古代社会,车就已经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
但是那时候的车,只能叫做“车”而不能叫做“汽车”。由于受工业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车都是以人力或者畜力作为动力源的,车的速度、承载能力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直到十八、十九世纪在欧洲掀起了一场工业革命,机械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大范围应用,人类的科技水平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这样就给汽车的诞生打下了良好的工业基础。
现代社会对汽车的定义是: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此外还包括由电力驱动的无轨电车和整备质量超过400公斤的三轮车。由此可见,汽车最重要的特征是:由人力或者畜力之外的动力驱动。
如果以这个定义来看,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并不是奔驰发明的,而是由法国人古诺发明的。在1769年,瓦特发明蒸汽机三年后,法国人古诺尝试将蒸汽机安装到马车上,并成功使这个车辆运行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车速也达到了“惊人”的19公里/小时。并且古诺还创造了一个记录:世界上第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于转向失灵,他开车撞到了一座墙上。
不过这种蒸汽汽车体积和重量实在是太大了,用它制造的汽车重量高达数吨,以当时的道路条件无法推广开来。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1860年法国人雷诺首先把煤气与空气吸入气缸进行混合,形成了内燃机的初级产品;在1867年德国人尼古拉斯.奥托发明了四冲程内燃机,发动机的体积和重量大幅度缩小,真正意义的现代汽车发动机诞生了,其工作方式进气、压缩、做工、排气被称为奥托循环。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直到今天,汽车发动机的原理仍然没有脱离奥托循环,所有的技术进步都是围绕着它做改进。
随着内燃机技术的逐渐完善,它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并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制造出了一辆装有单缸汽油机的三轮汽车,并在1886年1月29日申请了专利,人们将这一天作为世界上第一辆汽车的诞生日。同年德国人戈特利布.戴姆勒设计制造出了第一辆使用汽油机的四轮汽车。因此二人被誉为汽车之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二人创造的公司都陷入了经营困境,于是二者在1923年合并,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时至今日,它已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汽车公司之一。
在奔驰和戴姆勒发明出第一辆现代意义上的汽车之后,汽车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造车技术也日新月异。在之后的几年里,法国于1890年、美国于1893年、英国于1896年、日本于1907年、俄罗斯于1910年,相继制造出了自己的第一辆汽车,并且有更多的工程师制造出了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汽车,汽车世界进入了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在之后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经过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和兼并重组,汽车产业逐渐趋向于集中垄断,并形成了几个大的汽车集团,比如美国的通用、福特、克莱斯勒,欧洲的戴姆勒-奔驰、宝马、大众、标志-雪铁龙、菲亚特,日本的丰田、本田、日产,韩国的现代等。
中国的第一辆汽车诞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张学良主导中国的东北,在一家兵工厂内生产出了中国的第一辆汽车——民生牌汽车。它是一辆载重两吨的货车,在当时引发了巨大的轰动。可惜好景不长,随着九一八事变爆发,这家工厂落入日本人之手,变成了助纣为虐的工具,旧中国的汽车工业也就此折戟沉沙。
新中国成立后,汽车工业成了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1953年7月第一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兴建,并于1956年7月15日投产,生产出新中国的第一辆汽车——解放CA10型载货汽车。在之后的1958年又生产出了第一辆轿车——东风牌轿车,随后这款车改名为红旗牌,新中国的轿车工业就此启航。
不过在之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新中国的汽车工业几乎陷于停滞。在“先生产、后生活”的思想指引下,只制造一些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车型,而轿车只生产红旗系列,并且产量相当有限。这段时间内新中国的汽车工业是非常弱小的,缺重少轻,轿车几乎空白。
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把汽车列为支柱型产业,通过引进合资、兼并重组、市场换技术等市场手段,汽车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形成了完整的汽车发展体系。现在的中国,已经形成了一汽、东风、上汽、广汽、长安、江淮、吉利、奇瑞、比亚迪、长城等众多汽车企业集团,汽车年产量高达2500多万辆,保有量高达3.8亿辆,是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8辆,已经处于世界前列。但在技术与制造工艺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还不能称为汽车强国。
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未来汽车趋向于安全可靠、环保节能、智能控制、电动化等方向。在未来,它不仅仅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而是在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改变社会的发展面貌,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与文明。在我国由于汽车普及时间不长,普通民众对汽车还有很多的误解与迷惑,老侯愿意为中国汽车文化的普及与推广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机动车定义司法解释
1、需要考取驾驶证:机动车驾驶需要相应的驾驶证,例如驾驶电动摩托车通常需要 D、E 驾驶证,驾驶轻便电动摩托车需要 F 驾驶证等。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可能被行政拘留等处罚
2、购买交强险: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还可根据需求选择商业保险,以保障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
3、驾驶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规范更严格,要遵守机动车道行驶规则、交通信号灯、限速规定等。不能随意闯红灯、逆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否则会面临扣分罚款等处罚
4、赔偿标准:由于机动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等保障,赔偿标准和范围与非机动车不同。机动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5、速度限制:一般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 25 公里 / 小时,定义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如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25 公里 / 小时且不大于 50 公里 / 小时,电动摩托车大于 50 公里 / 小时
6、整车质量: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 55 公斤,机动车类电动车无此严格限制,部分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质量更大
机动车定义标准及条件
出行几乎是每个人的需求,而现在的人们出行方式主要是依赖于代步工具,20年前依赖于自行车,如今选择更多了,有了更舒适、快速的汽车,也有经济实惠的电动车,让我们的出行效率变得更高效。
但每一种交通工具,如果增长过快,数量过多,就会带有一些负面的影响,汽车的数量过多,显而易见的是带来了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而电动车的数量过多,没有带来拥堵,但却带来了较高的事故问题。
拥堵问题只是影响通行效率,没有那么棘手,但事故问题却带来了人身伤亡的后果,解决电动车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当下交管部门十分重视的,亟需解决的问题,所以,电动车在近2年频繁迎来了相关规定,其中,把电动车身份再定义,成为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车一直都被认知为非机动车,应该享受非机动车的“权利”,行驶的道路也是非机动车道,但作为非机动车,其实是没有持有驾驶证、购买保险的要求,但随着现在的电动车产品的丰富,越来越多时速快、动力强的电动车问世,而时速快、动力强的车型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必须要提高门槛。
在201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就明确把电动车身份“再定义”,对它的非机动车身份进行了重新明确,让电动车主了解,电动车其实并不只有非机动车,它包括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后两者属于电动摩托车,而电动摩托车也是摩托车,所以同属于机动车。
这意味着,只要购买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需要持有驾驶证、每年缴纳保险费,但问题就来了,当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后,屡屡看到一些网友表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为啥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一些车主认为这样并不“公平”,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小行家用3大理由告诉你,电动摩托车也是摩托车,为什么却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
理由一:时速相差大机动车道都是一些机动车,常见的有汽车、公交车、出租车,这些车辆的时速快、动力强,而电动摩托车,只要超过25公里/小时都属于机动车,如果车辆最高时速只有30公里/小时,行驶在机动车,而其他车辆在不限速的情况下一般都能保持在时速60公里或80公里,明显的时速差距,不仅影响了通行效率,还会导致因为后者想超车带来的追尾、剐蹭等事故。
而燃油摩托车则不一样,它无论是在起步的动力,时速基本都能赶上小汽车,摩托车的时速在80公里/小时都是很正常的一个时速,所以,在同时速的道路行驶,对道路的通行效率不会有太大影响,也能尽量避免因为被超车带来的一些事故。
理由二:容易存在视觉盲区电动车是出了名的小巧轻便的交通工具,这样的特点让它在拥堵的道路环境下占了很大的优势,但如果在机动车道路行驶,却要“吃大亏”,机动车道行驶的车辆基本上都是庞然大物,即便是电动摩托车在他们面前,也都是“弱不禁风”的小交通工具,很容易被忽视,尤其是夜晚行车,更容易因为存在的视觉盲区,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实摩托车也因为体积小的特点,被一些机动车主认为不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所以,交通法第35条就明确规定: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必须走最右边车道。但即便是摩托车也存在体积小的特点,但摩托车因为在发动的时候会有“轰鸣声”,这比“无声”的电动车,其实还是多了一道安全防线。
理由三:电动摩托车数量太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两轮电动车数量在3.8亿辆左右,而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车有2亿辆左右,而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也仅有2.7亿辆左右,可见道路上的电动摩托车数量占比并不低,这也是一到上下班高峰期,无论大小城市,非机动车道几乎都被电动车“塞满”的原因,而如果一旦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可以在机动车道行驶,那么,原本就拥堵的机动车道,通行效率会更低。
虽然我国也有9000万的摩托车,但别忘了我国的主流城市都是有“禁摩”措施,能够行驶在城市道路的摩托车数量并不多,尤其是一些道路拥堵的大城市,基本上很难见到摩托车的身影,所以,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而电动摩托车则不同。
探讨:电动摩托车只能走非机动车“公平”吗?最后,小行家在和大家探讨一下电动摩托车只能走非机动车“公平”吗?一直都有人认为,电动摩托车既然属于机动车,就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这样更能体现“公平”,但小行家认为,看待问题要从多个角度来理解。
如果是从纯粹的“路权”来理解的话,电动摩托车确实应该拥有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权利,但如果换了一个角度,电动摩托车就没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权利,这样看,只是把机动车道的权利和非机动车道的权利做了一个互换,对于车主来说,我认为是公平的。
而且,之所以不少地方不允许电动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出发点还是结合上面的3大理由,是为了保障广大电动车主的安全,毕竟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事故,很明显电动车会是事故中的“弱者”,这样看似“不公平”的规定,其实是为了保障车主自身的安全,我们应该要理解,也不是带有抵触情绪单纯的认为,伤害到了自己的机动车“路权”。
那么,对于电动摩托车应不应该在机动车道行驶,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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