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扣分规定一年可扣多少分,机动车扣分规定可以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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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扣分规定口诀
马上又要到周末了,
计划好去哪儿嗨了吗?
不知道……
你周末的安排里有没有学车这一项呢?
所以,趁着今天这个时间,
车小管给大家准备了驾考“大礼包”!
驾考内容
科目一
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科目二
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科目三
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上车系安全带、开启左转向灯、挂档、松手刹、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通关秘籍
科目一和科目四主要以做题为主,在练习时应多注重自己掌握不好的题目。
先来看看下面这些图,
自己检测下都知道是什么吗?
科目二
离合控制“稳准狠”原则
狠:一脚踩下离合时要狠狠的踩到底挂上档;
准:通过感受【车身抖动】熟练准确的找到半联动;
稳:抬离合要慢要稳,不能着急。
离合要多练,才能心中有数,才能真正的熟悉了离合操作,考试时才会游刃有余。
但也要提醒大家,速度过慢很容易中途停车,在打死方向、上坡时可以松点离合。
看点“黄金三原则”
学会正确的看点在科目二中至关重要,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坡道定点五项,项项都要集中精力看点,一般在练车之初教练就会教给我们如何去看点,但是重要的是要自己学会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物去看点。
身高不同的人看点位置会不一样,一定要找准自己的那个点。总之,要记住看点。
“黄金三原则”: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准备。
打方向盘熟练规范原则
打方向盘基本学车的人都会,但是要打的好打的合适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方向盘熟练并动作规范,尤其是在倒车入库以及侧方位停车中很重要!
科目二最忌车速快,对离合器掌控不好,就容易手忙脚乱出现错误。驾考时要离合器一定要稳住,特别是转弯时,不要下意识的放松踩离合的左脚,始终保证车子匀速平稳行驶,避免出现自己无法控制情况。
科目三扣分项
全是干货哦~赶快收藏!
加油!学车路上的你!
期待你们早日拿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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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交警
机动车扣分规定总结
来源:兰州晨报
还记得考驾照时
总是容易混淆的违法记分吗
今年4月1日起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02 (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 06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 08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 02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丨公安部网、生活报、黑龙江交通广播等
机动车扣分规定口诀一览表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共7章37条
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
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
修订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
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
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
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
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
明确对弄虚作假、买分卖分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坚持防风险保安全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此次制修订部门规章,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隐患治理,进一步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管理。严格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二是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
为更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教育引导作用,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一是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二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坚持全面从严治警
健全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
此次制修订部门规章,围绕巩固提升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应当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公安交管业务监管中心,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及时查处整改违规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公安交管业务监管系统,加强对交管业务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对违规异常问题及时预警、及时核查、及时处置。
三是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对发现民警辅警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参与驾驶人考试作弊、参与买分卖分等问题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3个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将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据介绍,近年来公安部陆续推出“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69项交管便民改革措施,窗口改革已惠及9亿多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32亿多人次,为群众和企业节省办事成本800多亿元。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今年6月1日再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交管改革措施,已惠及2亿多人次,其中8000多万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150多万车主享受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为群众企业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华社
来源:东南网
机动车扣分规定不能他人代扣
上周,武汉交警发布推文
聚焦“新交规”中
驾驶证业务与驾考那些事
本周
我们再来聊一聊4月1日起实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
记分分值变化
对“买卖分”的定义与处罚
学法减分如何减免6分等内容
下面,让我们立即开始!
4月1日后,遵循宽严相济原则
交通违法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
已完成调整
酒驾、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等
严重违法行为仍记12分不变
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值降低或被删除
具体情况,请戳下方图片查看
大家尤其要注意下方这两个
记分增加的情况
也就是说,4月1日后
超车和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机
等违法行为处罚将更严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同时,等红绿灯的时候接听手机
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请务必注意哦!
有的驾驶人开车时肆意妄为
到了“清分”时
就动歪脑筋“去买一些驾照分”
结果被交警蜀黍逮住并严惩
买卖分是如何来定义的?
又涉及到哪些人呢?
让我们一一厘清
01
什么是买卖分?
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替他人代为处罚和记分,就是网上所谓的“买卖分”。
02
买卖分主要涉及哪些人群?
第一类买家:个别驾驶人漠视交通法规,导致交通违法记录较多,一个记分周期12分不能满足需要,为了逃避处罚而选择所谓的花钱买分的;
第二类卖家:部分驾驶人,非法将记分变现,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谋取非法收益的;
第三类中间商,也就是“黄牛”:充当中介角色,主动发布信息、联系沟通,赚取非法利益的。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
对买分、买分、中间商
都明确了处罚措施:
换言之,新规实施后
某甲花钱请人代扣分6分,支付了480元
公安机关经查证后,
对其处所支付经济利益处3倍以上罚款计1440元
并依法对其记录的交通违法作出处罚!
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让司机真正意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中对“学法减分”做出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达到满分前,可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申请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那么
什么人可以使用学法减分呢?
首先,驾驶员的记分情况需要符合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
其次,驾驶人还需不具备以下情形:
◆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如何参加学法减分呢?
机动车驾驶人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
“学法减分”活动有3种:
道路交通安全网上学习考试
现场学习考试
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其中,
道路交通安全网上学习考试报名方式如下:
1、下载交管12123APP ,线上申请学法减分
2、阅读业务须知,提交考试申请
报名成功后
驾驶人就需要线上进行学习和考试:
通过实人认证,进行线上学习
已完成受理的,点击“前往学习。
通过实人认证后,点击“视频学习”进行学习;
注意,在学习过程中,APP将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比对通过继续学习。
完成学习,线上提交
学时学满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进行提交。
线上考试,获取减分
完成所有学习后,可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考试通过即可扣减相应分数。
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还有剩余考试次数,可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
1: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1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2: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满30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3: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现在大家对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有了基础的了解吗?
来源: 武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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