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可以对抗善意取得吗
完全可以。当第三方是善意且合法地获得了相关资产后,债权人将无法采取任何撤销措施。
当债务人存在故意规避债务的情况并给债权人带来实际损失时,债权人便有权使用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若债务人通过主动放弃自身的债权权益、废除债权担保以及无偿赠送个人财产等手段进行无偿处理,或者试图恶意延长期限来偿还已到期的债务,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廉价格出售其财产,或以明显过高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财产,甚至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这些行为都可能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而对于债务人的相关交易对手而言,如果他们明知或应知这种情况,债权人同样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二、撤销权后可以优先受偿吗
原告诉讼主体。
关于撤销权的行使,立法并未指定给予债权人任何优先受偿于其所获得之任何财产利益的特权权利。
若被告(即责任人)通过转让其财产,使价格低于其实际价值,或是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导致对原告权益的损害,且被告的相对人知晓或本应知道此种情况时,原告有权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撤销被告的此类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债权而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应如下:当被告的行为被撤销后,其自始至终都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被告已经将财产进行了交付,那么就需要根据财产的交易性质以及第三方的善恶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然后再决定是否应该撤销并返还财产。
如果被告的处分行为被撤销,那么被告之前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同样视为无效,财产让与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
三、撤销权可以让被告承担律师费吗
原则上而言,律师服务费用不应由被告人承担,除非双方事先已有特别协议。通常情况下,在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某一方的律师费应该自行负担。
向法庭缴纳诉讼相关费用的责任也落在了原告身上,即在立案阶段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当案件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之后,如果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该案的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那么相应的诉讼费用便会由被告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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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撤销权可以让被告承担律师费吗,撤销权适用诉讼时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