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领养关系去哪里2025,解除领养关系去哪里
本文主要介绍了收养关系的解除条件和程序。收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包括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养父母发现子女有生理缺陷或其他病症、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等。领养关系的解除方法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且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且无法共同生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法律分析
一、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相应的地点办理。具体来说,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因情况而异,因此需要前往相应的地点进行办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一)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二)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三)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四)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
(五)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三、领养关系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一)领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
(二)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结语
收养关系的解除需要前往相应的地点办理,具体条件包括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因情况无法达成协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领养关系的解除方法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且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且无法共同生活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领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法律分析:领养关系可以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当事人关系恶化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三、解除领养关系需要什么步骤
法律分析:协议解除收养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前提条件是:收养当事人双方已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即收养当事人双方已就解除收养关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既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也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但是,由于解除收养关系也和成立收养关系一样,是一种变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诉讼解除收养程序,即收养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或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四、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两种,一是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而使得收养关系解除。应当注意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另一种是诉讼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没有收养证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分析:没有收养证,说明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不需要进行解除。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六、领养关系解除了还可以恢复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禁止,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民事原则,可以重新办理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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