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主要责任是什么?2025,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什么

债权债务 编辑:舒安依

一、民法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主要责任是什么?2025,民法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包括转让方维持专利有效性、支付年费、提供技术资料和指导,受让方支付使用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此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专利权终止或无效后不得订立新的许可合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什么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让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期支付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专利年费应由转让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方通过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履行自己在合同中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义务。

2、交付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表等。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帮助受让方解决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协助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许可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结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包括: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时支付专利年费;交付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包括:按约定支付使用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不得超出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并承担保密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到期或被宣告无效后,不得再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应按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并提供技术资料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二、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义务包括转让方维持专利权有效性并支付年费,提供技术资料和指导;受让方支付使用费并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根据民法典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什么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让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期支付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专利年费应由转让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方通过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履行自己在合同中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义务。

2、交付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表等。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帮助受让方解决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协助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许可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结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主要义务包括: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并按时支付专利年费;交付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并在约定范围内实施该专利,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根据《民法典》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当事人还应承担保密义务。此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终止或宣告无效后不得再订立许可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许可人应按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被许可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一般负有以下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方式、范围实施专利的义务;2、除非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义务;3、按照约定支付专利技术的使用费的义务;4、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而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权许可他人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第八百六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有哪些义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一、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形式

1、一般实施许可

又可称为“普通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即许*方授予被许*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

也可被称为“独家实施许可”或“部分独占性许可”,是指许*方授予被许*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已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3、独占实施许可

又被称为“完全独占性许可”,是指许*方授予被许*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和以约定的方式对所许可的专利享有独占性实施权。其他人,包括许*方自己都不得使用该专利。

4、分实施许可

分实施许可又称为“再实施许可”,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方经许*方的同意,在被许可的范围内将专利权再全部或部分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

5、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为“相互许可”,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专利的实施权,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许可的同时或之后,向该另一方授予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此外,专利实施许可还有两种特殊的形式,即强制实施许可与推广应用许可。强制实施许可是为了促进专利的实施与推广,违背专利权人的意愿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而推广应用许可则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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