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证怎么办理,杭州居住证签注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陈然

杭州居住证怎么办理,杭州居住证签注

大家好,由投稿人陈然来为大家解答杭州居住证怎么办理,杭州居住证签注这个热门资讯。杭州居住证怎么办理,杭州居住证签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于2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对居住证的申领有新的变化,一起来看看。

《细则》适用对象为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0

1

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0

2

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

请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合法稳定住所系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0

3

以连续就读条件申领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特别提醒

持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可直接换领《居住证》。

(1)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浙江省居住证》受理点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流程主要为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及发证四个环节。

(2)互联网预约办理

办理途径:

如登录“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后:

《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时间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01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是否需要收费?

答: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换领、补领的,应当按照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信息变更、更正手续,不收取费用。

02

《浙江省居住证》可邮寄吗?

答: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领证时,应当出示《居住证》受理回执或身份证。制证单位(部门)可以代办《居住证》的邮寄事项,费用由申领人自理。

03

《浙江省居住证》可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申领人及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提交申领人本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04

《浙江省居住证》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答:持证人发生《居住证》损毁或遗失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有条件的社区警务室(站)提出申请并办理补(换)领手续。

编 辑 | 虞佳杰 责 编 | 徐 冏

核 发 | 胡早玲 来 源 | 杭州发布

杭州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于2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对居住证的申领有新的变化,一起来看看。

《细则》适用对象为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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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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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

请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合法稳定住所系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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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续就读条件申领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特别提醒

持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可直接换领《居住证》。

(1)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浙江省居住证》受理点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流程主要为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及发证四个环节。

(2)互联网预约办理

办理途径:

如登录“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后:

《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时间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01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是否需要收费?

答: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换领、补领的,应当按照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信息变更、更正手续,不收取费用。

02

《浙江省居住证》可邮寄吗?

答: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领证时,应当出示《居住证》受理回执或身份证。制证单位(部门)可以代办《居住证》的邮寄事项,费用由申领人自理。

03

《浙江省居住证》可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申领人及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提交申领人本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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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答:持证人发生《居住证》损毁或遗失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有条件的社区警务室(站)提出申请并办理补(换)领手续。

来源:杭州发布

编辑 郑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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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居住证有什么用

居住在杭州的新老市民们注意啦

3月17日起,杭州对申领人

将进行网上核发电子居住证

取消实体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发放

根据省委社建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清单(2.0版)》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浙江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域实行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自2022年3月17日起,杭州全市范围内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申领人将进行网上核发电子居住证,取消实体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发放。对由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及审批,公安机关负责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同步升级为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群众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以及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渠道,可在线自助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已完成居住证申领的群众可登录“浙里办”APP或“警察叔叔”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其中,已申领或首次申领电子居住证,须在“我的证照”中加载电子居住证。

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证窗口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业务。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或签注延长证件有效期1年,发放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确需纸质凭证,由本人或受托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此外,温馨提醒,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依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杭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持有的纸质《告知单》或电子《居住登记凭证》,仅为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凭证,不能作为居住证使用,在杭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及时申领电子居住证。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证件领取途径:

1.“警察叔叔”APP申领。进入“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选择“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2.“浙里办”APP申领。进入“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选择 “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3.“支付宝”APP申领。进入“市民中心”—“浙里办”—“我的证件”—“已关联证件”—“添加证件”,选择 “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记者 李维和

来源: 杭州日报

杭州居住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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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于2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对居住证的申领有新的变化,一起来看看。

《细则》适用对象为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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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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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

请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合法稳定住所系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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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续就读条件申领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特别提醒

持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可直接换领《居住证》。

(1)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浙江省居住证》受理点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流程主要为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及发证四个环节。

(2)互联网预约办理

办理途径:

如登录“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后:

《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时间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01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是否需要收费?

答: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换领、补领的,应当按照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信息变更、更正手续,不收取费用。

02

《浙江省居住证》可邮寄吗?

答: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领证时,应当出示《居住证》受理回执或身份证。制证单位(部门)可以代办《居住证》的邮寄事项,费用由申领人自理。

03

《浙江省居住证》可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申领人及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提交申领人本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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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答:持证人发生《居住证》损毁或遗失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有条件的社区警务室(站)提出申请并办理补(换)领手续。

来源:杭州发布、资料综合中国杭州官网、市流口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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