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认定,加班工资基数是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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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市人社局说,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的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等,更多信息详见下文↓
加班工资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等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文字:郭敏娜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意思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加班、病(事)假等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原则是什么?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明确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的工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料:市人社局
来源: 上海发布
加班工资基数按什么算
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等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李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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