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能马上走吗,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朱夏

没签合同辞职能马上走吗,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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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劳动合同很重要

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何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劳动争议的案件

一起了解下

1、案件回顾

(文中人物、厂名均为化名)

2023年7月6日,阿茹去旺达木业有限公司试工并入职,双方口头约定从事的工种,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30日,阿茹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机器割伤右手,造成右手指节指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伸肌腱断离等,旺达木业派人送医并缴纳医药费,阿茹出院后,向天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经天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阿茹与旺达木业形成劳动关系。

旺达木业不服天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天峨法院提起诉讼。

旺达木业认为加工板条的拉条业务以70元/立方米的价格交给拉条组承揽完成,拉条组成员自由组成,以自己的技术独立完成工作,并平均分配劳动报酬,不受原告的控制、管理及指挥,被告作为拉条组的成员,与原告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不属事实劳动关系。

2、庭审过程

阿茹:“我一直在旺达木业上班,一直有管理员安排相关的工作内容,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

在本案中,旺达木业、阿茹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资格;阿茹虽然未与旺达木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阿茹的工作内容及考勤登记等日常工作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和管理;阿茹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阿茹所在拉条组,是原告公司生产流水线的一部分,拉条组的机器设备是旺达木业购置。

综上,天峨法院认为旺达木业主张双方系承揽法律关系并不成立,判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应从2023年7月6日开始到阿茹治疗终止10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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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劳动关系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另一种是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产生争议后举证困难。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其他书面性的材料等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来源: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

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采访“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时,《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法庭最近审结了一起类似的外卖骑手劳动争议案,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对外卖骑手的诉求不予支持;而二审法院改判,认定外卖骑手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审判长、苏州市中院劳动法庭庭长沈军芳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案件。

许某在苏州某外卖站点从事外卖配送员工作,受到外卖配送平台App中排班的管理,工资由外卖配送平台App发放,其中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工资由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6月工资由上海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支付。

2023年6月15日,许某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苏州市人社部门确认许某为职业伤害。许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自2023年5月1日至今与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对许某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许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以许某未能提供与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未提供工作期间考勤打卡记录、工作时长记录、管理考核、请休假制度等证据,认为不足以证明其与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之间存在人身、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对其诉求不予支持。许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5年1月22日,苏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双方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许某与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自2023年5月24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沈军芳分析,劳动者主张与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认定。

“本案中,案涉站点对许某劳动具有支配性特征。”沈军芳说,根据许某与站点站长孙某聊天记录,可以认定许某无权自主改单,请假需要向站长报备,不得随意下线,许某还受到严格的排班管理,说明许某在提供劳动过程中,对于是否接单、何时接单、接单内容并无实质自主决定权,日常工作接受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考勤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具有明显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且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对许某的管理具有明显支配性特征。

从许某提供劳动后所获报酬的来源分析,认定具有依赖性特征。许某的薪资报酬由案涉站点负责核算,不仅包含按单计酬,还包含其他组成项目。结合许某提交外卖配送平台App薪资账单截图显示“上海某站”“全职骑手”字样的情况,法院审理认为其提供劳动后所获劳动报酬来源于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且构成其主要收入来源,对上海某网络技术公司的经济依赖程度高。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认定骑手许某与被告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通过层层转包或者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实际上就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马甲’,法院不能简单依据双方签订协议的‘纸面’内容去作判定,而是要刺破面纱,找到真正用工主体,以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沈军芳说。

据统计,2020年到2024年,苏州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1300件。苏州中院近年来还先后围绕网络主播、外卖骑手、代驾司机等劳动用工问题,向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发出司法建议。其中,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还专门围绕“被个体工商户”现象,要求平台企业及时梳理,并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批量注销。

记者 丁国锋

来源: 法治日报

没签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如果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言证词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需要单位同意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需要工友证明吗?

在实践中,当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或对受伤事实有争议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以酌情对工友开展调查核实。

如申请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主动提交了工友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认定申请,缩短办理时限,快认快结,及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没签合同直接走了有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如果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言证词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需要单位同意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需要工友证明吗?

在实践中,当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或对受伤事实有争议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以酌情对工友开展调查核实。

如申请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主动提交了工友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认定申请,缩短办理时限,快认快结,及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来源: 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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