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年多了可以申诉一下经济条件吗
离婚一年多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就经济条件相关事宜提出诉求的。
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三年。
另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也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配。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仅以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为由,一般难以直接对离婚时已确定的财产分割结果进行变更。因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通常是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的。总之,能否就经济条件申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二、离婚后的土地能分给女方吗
离婚后土地是否能分给女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土地性质为承包地。若土地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取得的,且女方在承包经营中作出了相应贡献,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对其应得的承包份额进行分割。因为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离婚时可按相应份额分割。
二是土地为宅基地。宅基地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若女方离婚后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对宅基地相关权益进行合理分割。
三是其他土地相关权益。若土地上存在其他合法权益,如相关经营收益等,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女方有权获得相应份额。总之,离婚时土地能否分给女方要依据土地性质、女方身份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三、婚内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有责任还吗
婚内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偿还,需根据债务性质具体分析:
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比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医疗费用等;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那么即使离婚,另一方也有责任偿还。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或部分债权。
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那么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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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婚内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有责任还吗,婚内债务离婚后妻子有义务还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