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裁决由哪个部门作出?2025,假释裁决由哪个部门作出
假释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中级法院应报请高级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同意后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适用假释的范围包括未成年罪犯、老年和残疾罪犯、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等,但减刑、假释考验期不得缩短。办理假释需按法定程序,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假释,通常需要交纳假释金。
法律分析
一、假释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假释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适用假释的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
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假释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由执行机关在提出申请后,基于实际的情况由法院来作出是否允许假释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假释处理,但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假释金。
结语
假释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后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适用假释的范围包括未成年罪犯、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罪犯、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等,但要符合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假释的办理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由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并需交纳假释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罚的执行第四节减刑、假释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七节假释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假释裁决由哪个法院作出?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减刑和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收到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建议书后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裁定,情况特殊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分析
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就要作出是否裁定的决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拓展延伸
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归属问题
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归属问题涉及确定假释裁决由哪个法院作出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主要由刑事执行法院或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行使。具体归属的法院取决于不同的司法体系和国家法律框架。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假释裁决可能由刑事法院、特别法院或独立的假释委员会作出。在其他司法体系中,可能由特定的法院或委员会负责假释裁决。因此,要确定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归属,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以确定具体适用的法院或机构。最终的决定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法律要求和司法解释进行裁定。
结语
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归属问题是一个涉及法院权限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假释裁决的司法管辖权主要由刑事执行法院或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行使。具体的归属法院取决于不同的司法体系和国家法律框架。最终的决定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法律要求和司法解释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
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假释由哪个部门作出决定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假释的裁定法院应该是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怎样查假释法院通过
不用查,法院会通知。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监狱收到裁定后,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监狱会提前通知服刑人员,由服刑人员自己通知家人来接。一般是刑满当日八至十点释放。
二、徇私舞弊减刑立案规定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三、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立案标准:
1、刑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非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利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进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无报请、裁定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部门的;
4、其他非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四、假释是由哪个部门决定
法律分析:假释是由人民法院部门决定的。狱提请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决定假释。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假释,那么监狱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被假释的罪犯,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对被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
五、假释由哪个机关决定
法律分析:假释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决定。法律规定假释的程序参照减刑的程序进行,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并由该法院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六、假释的裁定由什么法院做出
法律分析: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就要作出是否裁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一)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假释的裁定法院应该是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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