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认定怎么补偿,工伤仲裁一般几天受理

劳动纠纷 编辑:王艺

一、个人工伤认定怎么补偿

个人工伤认定后的补偿如下:

1.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3.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等级享受相应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仲裁一般几天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工伤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若仲裁委认为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若工伤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仲裁委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材料,待材料完备后再按照上述五日的规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实践中,准确把握受理时间十分关键。劳动者申请工伤仲裁务必准备好充分且规范的材料,以确保申请能顺利被受理,推动后续维权程序的有效进行。

三、劳动局认定工伤了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公司若不承认劳动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公司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在此过程中,公司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推翻工伤认定结论,将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若经行政复议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或者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公司诉求,工伤认定结论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工伤职工的各项赔偿等义务。若公司拒不履行,工伤职工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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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劳动局认定工伤了公司不承认怎么办,工伤认定出来了,单位不服告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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