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规定2025,2022年浙江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劳动纠纷 编辑:郝明

一、2023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规定2025,2023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第二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

法律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9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8年的,按2018年水平确定。

(四)2018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按本通知办法分别增加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120%的,补足到该标准。

(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19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拓展延伸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3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执行时间及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2022年12月31日不满70周岁、2023年1月1日满70周岁的人员,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通知,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资金来源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继续实行省级调剂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调整是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为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第二部分为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当地2018年水平,按2018年水平确定。资金来源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2022年浙江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因为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要比2021年高的,像2021年浙江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594元,那么今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可以超过7000元的。而且从已经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地方来看,普遍的涨幅都是高于6%,甚至10%以上。以浙江杭州为例,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8%划入到医保账户,本人养老金低于人均养老金水平的,以人均养老金为划入基数;70岁以上的,按6.8%的比例划入,如果现在养老金每个月可以增加218元,那么医保返款每个月也会相应至少增加218*5.8%=13元左右,同样是从1月份补发,也就是补发130元。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三、浙江省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www.shebao13.com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5%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7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4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浙江养老保险2022年缴费标准

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20355元;缴费下限为每月4071元。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60%、80%、100%、150%、200%、250%、3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金的缴纳方式: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应该由单位与劳动者共同交纳。2、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缴。3、如果当事人没有单位,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则应该由当事人每月自行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五、浙江省养老保险2023年新规定

法律主观:基本养老保险 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职工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并已 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应发给基础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1997年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六、2021年浙江省疗休养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浙江省疗休养政策明确浙江职工疗休养要扩大参加对象, 提高经费标准,鼓励灵活安排职工疗休养时间等。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 扩大疗休养参加对象: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直系亲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需与承办单位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

提高疗休养经费标准:新政将原来“每人每天不高于400元的限额”提高为“每人每天不高于600元的限额”。在单位福利允许的情况下,单位职工每次人均疗休养费用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3000元。

灵活安排职工疗休养时间:职工可将原来一次性不超过5天时间的疗休养活动分2次以上来实施。一年一次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两年一次、三年一次的,经费可合并使用,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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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浙江省关于2021年企业退休,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2020年涨养老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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