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金与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订金、违约金与定金存在以下区别:
- **性质不同**:
- 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它通常是为了确认交易意向,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部分款项,合同履行时可抵作价款。
-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 **功能不同**:
- 订金主要是为了促进交易的进行,起到一定的资金筹备和交易确认作用。
- 定金的主要功能是担保合同的履行,通过定金罚则对违约方进行制裁,促使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 违约金的功能是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以约束当事人履行合同。
- **数额限制不同**:
- 订金的数额通常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一般没有严格限制。
-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二、民法典合同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具体解释如下: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其数额的限制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避免一方因定金过高而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当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时,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例如,若一份合同的标的额为100万元,那么定金数额最多为20万元。若双方约定定金为30万元,其中20万元具有定金效力,而超出的10万元则不具备定金效力,可能仅作为预付款等其他性质的款项处理。
在实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合理约定定金数额。若因定金数额约定不明或超出法定限额引发纠纷,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定金的效力及数额进行认定和调整,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签完采购合同购买方想毁约需要退回定金吗
在签完采购合同后,购买方想毁约是否需要退回定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条款,且购买方毁约的原因不属于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购买方通常不能要求退回定金,定金会被作为对卖方的一种补偿。
(二)若购买方毁约是因为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等,导致购买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那么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定金。
(三)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购买方无法履行合同。购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此时可与卖方协商处理定金退还事宜,有可能部分或全部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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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签完采购合同购买方想毁约需要退回定金吗,采购合同定金可以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