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一名李姓男子此前曾是一名执业律师,如今却成为阶下囚,真是可悲可叹。据检方指控,从2013年起,李某以律师身份受聘于彭某林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周某宾经营的某投资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充当“军师”为虎作伥,与两个犯罪团伙合谋作案,获取非法利益。经查证,李某不仅指导两个团伙如何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合同、如何过虚假银行流水、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如何提起虚假诉讼等,还作为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以捏造的事实和证据积极参与对被害人的虚假诉讼,通过这种途径变相侵吞被害人财产。如果到期难以偿还或者不愿偿还,他们就以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暴力、“软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从而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张涛律师评析】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刚执业律师沦为恶势力帮凶坐牢多久
●律师执业容易触犯的罪名
●律师被判刑什么后果?
●律师被犯罪
●律师犯罪会怎样处理
●律师犯罪有多可怕
●律师犯罪后还能再干吗
●律师会被判刑吗
●律师执业容易触犯的罪名
●律师执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