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拟定是什么?意思2025,合同一般是甲方拟定还是乙方?

合同纠纷 编辑:余凝

一、合同拟定是什么?意思2025,合同拟定是什么意思

合同拟定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中,你要拟定合同,要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注意事项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首先你书写要有逻辑。不管是手写还是用电脑打印等,逻辑性一定要符合,不然合同就起不到该有的作用。

2、时间要写到精确。一般产生纠纷就会在时间上出现问题,所以把签订合同的时间一定要写清楚,有效期限和生效时间也要写清楚。

3、要标明签订合同的地点。一般合同的地点一定要标明,不然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你是在广州签订的就写广州,而不是北京或其他地方。

4、权利义务要表达清楚。在合同中有几大要素,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表达清楚,这是核心内容。

5、要记得写身份证号。这是证明合同当事人的身份问题,身份证号码就是证明自身的关键。

6、涉及到金钱的要标明清晰。涉及到金钱的一定要标明现金还是打款等,这是重要的部分不能忽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一般是甲方拟定还是乙方?

对于合同的拟定,一般是由甲方来进行拟定的。甲方在实践中一般是比较强势的一方而拟稿人是指拟定合同草案方,其拟好后将草案与对方洽商后再定稿,而格式合同中的合同提供方是不允许对方修改合同条款的,所以拟稿人一词不适用,应定义为格式合同提供方。对于合同提供方,一般般是由甲方提供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乙方来对合同进行提供和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怎么拟定

法律分析:拟定合同第一步:转化为法言法语。合同拟定首先就是将当事人的实际业务与合同性质、合同类型对号入座,转化为相应的法言法语,如何转化到位就是很关键的一步。拟定合同第二步:设计好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四、拟定合同是什么意思

拟定合同的意思是修订,合同订立形式如下:1、口头形式。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2、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公证形式。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4、鉴证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5、批准形式。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6、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是:1、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2、合同订立是过程,合同成立是结果,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因为合同成立,必须同时具备意思自愿、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主体这三个条件,而合同成立后并一定生效,正常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只要内容不违法即生效,但在两种情况下不生效:一是附延缓条件或者始期的合同,一是需要审批的合同;3、从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关系上说,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有合同的订立未必就有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也未必就是合同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五、房子拟定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拟订合同就是签订了认购合同但没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房产交易的依据,也是房产局登记发证的主要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合同拟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拟订:是修订,还未确定下来,起初的思想,例如你拟订了一个计划,还未修改,要同其他人交流修改。 拟定:就是定下来的,例如你们的计划完全修改好了,就这么定下来了,不去改变的。 “拟订”指“草拟”或“起草”。“拟订”跟“拟定”都是动词,都有“起草、拟制”的意思。但具体用法有细微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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