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程序2025,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

交通事故 编辑:薛安子

一、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程序2025,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程序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的评定流程和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诊断证明、CT和X光片等材料,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需提供评定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政府部门说明。评定应以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过程中,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评定费用。伤残评定机构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分析

1、申请人需提交由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时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需提供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有关政府部门说明;

5、评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但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过程中,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拓展延伸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步骤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市、自治州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市、自治州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伤残评定申请进行登记,并将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因此,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步骤为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结语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需提交相应的申请书、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和X光片等,并接受评定费用。评定应以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

法律分析: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这样的:1、受害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2、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委托鉴定机构鉴定;3、鉴定机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

法律分析: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等。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的程序

法律分析: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五、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

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3、司法鉴定人审核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并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4、司法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一、如何申请立案要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

第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第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第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第五、出庭。

二、肋骨骨折如何做司法鉴定

肋骨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有: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三、司法鉴定顺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的流程包括: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

2、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六、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手续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

(100)到第级

(10),每级相差10。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精神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及鉴定机构的选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那些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常见的几个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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