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时房屋可否更名,再婚的夫妻离婚婚前的房产怎么分

房产纠纷 编辑:王铭

一、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时房屋可否更名

在一方失踪、另一方欲离婚的情况下,房屋能否更名需分情况讨论。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失踪时,另一方不能直接办理房屋更名手续。首先,要通过法律程序宣告失踪。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法院宣告失踪后,会指定财产代管人。此时,若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需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依据判决书,可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若房屋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存在更名的财产分割问题,另一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房屋,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更名等手续。

总之,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时,房屋更名不能随意进行,需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再婚的夫妻离婚婚前的房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仍归购买方所有。因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若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一般按双方的出资比例确定房产份额,离婚时按此份额进行分割。

总之,再婚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情况,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三、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过户问题,需分情况处理:

(一)若房贷已还清。此时,双方可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过户;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房屋归属,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二)若房贷尚未还清。一般情况下,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能不会同意在贷款未还清时变更房屋产权人。但部分银行允许,前提是需经过银行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变更协议等。通常需要主贷人、次贷人、银行共同协商,确保贷款偿还责任明确后,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

总之,离婚后房屋过户要依据房贷是否还清及银行政策等因素,按规定程序办理,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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