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哪些表现,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劳动纠纷 编辑:时晴

一、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哪些表现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主要有以下表现:

1. 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例如,肢体部分功能丧失、眼组织损伤导致视力障碍等,这些功能障碍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会产生一定影响,但通常不会危及生命或导致严重残疾。

2.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比如,患者出现较为严重的疼痛、恶心、呕吐等症状,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恢复,且对其心理和精神状态也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这些不良后果虽不如二级医疗事故那样严重,但也给患者带来了较大的痛苦和损失。

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 医疗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2.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3.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

三、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骨折后 3 个月左右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这是因为骨折后的恢复需要一定时间,过早进行鉴定可能会因骨折未完全愈合而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但具体时间也并非绝对,要根据骨折的部位、治疗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骨折较为严重,恢复过程较长,可能需要 4 个月甚至更久才能进行鉴定。此外,若骨折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康复情况不佳,也可能需要适当延长鉴定时间。总之,应以骨折基本愈合且病情稳定为前提进行伤残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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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和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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