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婚后买房需要警惕哪些问题
婚前买房需警惕以下问题:
(一)出资问题。若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一般为个人财产;若双方共同出资,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因此,对于出资情况,最好保留好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等。
(二)房产登记问题。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一方出资较多,该房产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同样存在一些需警惕的问题:
(一)财产归属问题。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二)债务问题。若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一方擅自对外举债用于购房,可能会给另一方带来不必要的债务风险。
(三)房产处置问题。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产,可能导致处分行为无效。所以,在涉及房产处置时,务必取得双方的一致意见。
二、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该属于谁
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一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情形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均等分配,同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四)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三、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
在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因撤销事由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因胁迫结婚的,撤销权由受胁迫的一方行使。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撤销权由不知情的另一方行使。这里的重大疾病一般是指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知情方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的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婚姻一旦被依法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婚前婚后买房有什么不同
●婚前 婚后 买房
●婚前婚后买房财产归属图解
●婚前婚后买房的法律规定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房产归属大有不同!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哪个好
●婚前 婚后 买房
●婚前婚后买房政策
●婚后婚前买房有区别不?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该属于谁的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该属于谁所有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算谁的
●新婚姻法婚前购买房子归属问题
●新的婚姻法婚前买房
●2021婚姻法律新规婚前买房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婚前买房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
●2019年婚姻法婚前买房属于谁的房子
●新婚姻法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可撤销婚姻是有效婚姻吗